張紅,從小就明白了自己是家裡的頂梁柱,爸爸常年癱臥在床,下面還有三個弟弟還有一個妹妹。家裡面的農活自然是在十二歲以後基本上大部分都是自己包攬了,十六歲去應征入伍,當兵了,每個月的補助全部打回了家裡面,倒也辛苦老媽將幾個孩子拉扯大了。
十八歲的時候回來當水電工,因為勤快,為人也比較憨厚,倒是討了一門親事。這樣一來光是水電工就顯得很拮據,這時候村子裡面的鐵廠招標了,張紅把家裡面的錢聚攏了一下,決定乾點事業。
巧合之下,場子盤下來了,可以經營四年。粗略的手法,直接將鐵礦掏出來,在爐子裡面燒一下,完全沒有什麽很複雜的工藝,簡單加工後售賣。其實按照流水來說的話還是賺錢的,但是攤上了我的兩個弟弟。
三弟和二弟都會開車,但是這三弟總是在半路卸貨,低價售賣,然後和路上的司機合夥分錢,他的兜裡面可是從來沒缺過錢。二弟出去辦事兒總是喜歡大吃大喝,這樣就讓做大哥的張紅很是苦惱,但是又無從下手,好在最後結算的時候還是有些錢的,大概在92到95年最後結算下所有的費用還有九萬,給大家分了一下,確實賺的不少,也就沒有再計較了。
不過隔了半年,礦上又招標了,這一次張紅又出手了,但是行情卻沒有那麽好,滿打滿算也就堪堪不賠錢,因為價格持續走低,張紅甚至都有想要逃帳的打算。
不過市場就是這麽瞬息萬變,三百元一噸的煤直接漲到了六百,其他的價格確實沒有怎麽變化,而且需求量忽然增大,怎麽說呢?就是外面的貨車排著隊等著拉貨,直接那現金結算,廠裡面都不用聯系司機去送。
就這麽幹了八九個月,張紅賺了將近400萬,這次的巨額財富倒是並沒有讓他過度膨脹,而是買了兩套房子,車子,布置了一下孩子的婚事,工作,就把錢放到了銀行裡面吃利息了。
按理說這樣優哉遊哉的生活很舒心,但是張紅的巨額財富讓不少缺錢的人總是上門拉他入夥,說什麽老前輩指導一下新人,大家合夥再賺那麽一筆錢。
終究還是抵不住大家的吹捧和賺錢的誘惑,於是便重新出山和小張還有洪慶一起合夥辦廠。其實他們這個項目泡沫廠肯定是賺錢的,但是大家心思不一。
先說說這個小張,前幾年和私人的建築公司合作修路,自己承擔著大型的機械還有油耗幹了差不多一年,解過老板跑了沒有給他結算錢,差不多虧了100多萬。洪慶也是一個空手套白狼的主,貸款經營。三個人輪流管帳。
這裡就要說幾個人的操作了,小張管帳的時候,不管投進了多少錢,結算下來的錢,直接裝進口袋裡面還了自己欠下的錢還沒了房子和車子。洪慶剛開始也是好好經營,但是看見小張那樣,自己也動了心思。
不用想都知道場子只出不進,肯定虧錢呀,但是有張紅這個老實人,每當場子缺錢的時候就往裡面投錢,甚至還去銀行貸款,為什麽不讓那兩個人貸款?因為他倆信譽不高,貸不出來。還到處給別人打條,就這樣,張紅不僅自己的錢搭了進去,還在外面欠下了一大筆錢。
因為沒有明確的合同,所以就算他投了那麽多的錢,帳面上沒有記載,也沒有那兩人的支出記錄,打官司都沒什麽勝算。
這樣看來只能認栽了,是的。更加雪上加霜的事情是,現在的征信系統都完善了,張紅還不上錢,
被定義為了老賴。 這次的辦廠世間其實是一個信任問題與法律的碰撞, 以前法律不健全的時候,大家很多的東西口頭約定,人們都很信服,到時肯定也有喪良心不認的。但是現在,法律的普及,讓我們不得不防,留下證據,留下合同,這樣才能在爭取自己的利益的時候有據可依。
這樣一來在巨大的金錢利益面前,人與人之間的信賴一文不值。
最簡單的例子,你拿著現金借給了我,然後沒有打借條,因為你相信我,但是這件事情就咱們知道,到時後來我不認了,你毫無辦法,除了道德的譴責,你甚至都不可以打我出氣,因為打人是犯法的。
現在有很多的案子,我經常看見許多中介口頭上說租房到時候不租了提前打好招呼能轉租出去,錢就會退給你,騙著你簽合同。但是這合同一簽,你在爭取權益的時候就處於了下風,因為他們完全可以把那些承諾歸結為員工的個人行為,要求按照合同辦事。
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就完全不值一提嗎?古時候有季布一諾千金,但是我們現在也有包工頭哥哥車禍死後,弟弟第一件事情就是給去年那些農民工結算工資。新年不欠舊時債,今生不欠前世薪。可是更多爆出來的是欠錢後多少年不還,老板攜款逃跑,甚至有錢高消費但是就是沒錢還錢。
這樣一個社會現狀,叫大家怎麽能信任別人呢?不過隨著征信系統的完善,我相信這些都會好起來的,但是為了自己的權益,也為了別人的權益,在涉及到大額利益交換的時候還是要留下證據,就當是作為一個現代人所應該有的嚴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