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迷失在極荒之地四天,大陸已經過去了四個月。
子魔被護界大陣封印,霍爾達被推翻,魔族歸順人類,大陸恢復秩序。
木蘭站在一處墓碑前:“大陸和平了,你看的見嗎?”
全大陸的人整整找了凱三個月,最後無果,人們一致認為那一戰讓凱灰飛煙滅了,他是人們心中的英雄,幾乎每一座城市中心都豎起了凱的石像,以來紀念這個付出生命保護大陸的英雄。
木蘭抹去一滴眼淚,將巨劍插在凱的墓碑前,凱的刀也插在地上,劍和刀交錯,寓意戰爭結束了。
凱醒來,自己正躺在一個溫暖的房間裡,房間裡彌漫著奶香和花香,凱饑腸轆轆地摸了摸肚子。
一個小女孩推開門,手裡端著一碗奶,看見坐起來的凱,嚇得一哆嗦,朝屋外拚命跑去。
“媽媽,他醒了,他醒了!”
女孩的母親拿著個糞叉氣勢洶洶的指著凱:“喂,你是什麽人!”
凱雙手微微舉起,“謝謝你救了我,我沒有敵意”
女孩的母親還是不相信他:“喝了就快離開這裡!否則我就告訴騎士團!”
她口裡的騎士團指的就是金發男子一行人,這裡一直是他們在維持秩序。
“好好好,你別衝動,我喝了就離開”凱端起奶一飲而盡,然後在女孩母親的“威脅”下離開了。
有了一絲力氣的凱決定探索一下這個地方,這裡的居民每一個都是十分勇猛的存在,凱面對的不是糞叉就是斧頭。
平原正中間是一座城市,昨天他就是被抓進這座城市,又被放出來的。
他偷了一塊桌布,將自己的臉捂住,朝城市走去,一路上人們都在指指點點。
“這人還害羞,媽媽快看啊!”
一個小孩指著凱大聲說道。
“別和懦夫說話,連自己都不敢承認,還好意思出來,真丟人!你可別學這種人!”
“哦哦,我知道了媽媽”
凱越走壓力越大,人們不是在說他懦夫,就是罵他一些十分難聽的話。
突然,凱被一個大漢攔下來,:“年輕人,既然身在勇士之地,就要像勇士一樣,連自己都不敢承認,怎麽讓別人承認你呢?”
大漢一把拉開遮住凱面容的桌布:“哎呀!挺帥氣的小夥子!大夥兒說是不是啊!”
大漢鼓勵的拍打著凱的肩膀:“小夥子,男子漢大丈夫,害怕什麽!”
凱才抬起頭,周圍圍滿了人,皆投來鼓勵的目光:“真帥!”
“是挺帥的!”
凱不好意思的撓了撓後腦杓,臉頰通紅,他還是第一次被十幾二十個人圍著誇讚。
這就是勇士之地,每一個勇士之地的子民都厭恨懦弱的人,也有人幫助懦弱的人變得勇敢無畏,畢竟內心的強大才是真正的勇士!
大漢邀請凱到自己家做客,講了一大堆關於怎麽變勇敢之類的話,教凱隨時別放棄自己。
“對了,你叫什麽名字?”大漢問道。
“我叫凱……”凱小聲回道。
“又不自信了,大聲點!”
“凱!”
凱堅定的盯著大漢,大漢點了點頭。
“這麽說你不是勇士之地的人咯?”
“對,我來自……另一個地方”
“血族?”大漢警覺起來。
“不是!”這次凱大聲回道。
大漢發下戒備的心,因為在這裡的人看來,血族膽小怕事,眼前的人說話已經變得堅定不移,斷定不是血族的人。
“你想成為勇士之地的人嗎?”
“怎麽做?”
“打敗迷霧沼澤的九頭蛟龍,帶著九顆腦袋去騎士團,你就可以成為勇士之地的人了”
“只有這樣才能被所有勇士認可”大漢補充道。
“徒手?”
“可以用刀劍……這沒有規定,九頭蛟龍殺不死,即使九顆腦袋被斬去,幾天后又會長出來”
“只要你擊敗它,得到了騎士團的認可,那麽你世代人都可以在勇士之地居住,得到騎士團的庇護”
“庇護?”凱不解。
“對啊,血族就在山外,因為有騎士團它們才不敢來犯”
凱謝過大漢,要到了一把十分鈍的刀,據說那是大漢祖父當年擊敗九頭蛟龍用的刀。
堅定的朝迷霧沼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