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和禹路答辯結束的第一天,過了今天,我們就算是真正地踏入社會。同樣的,今天也是我打算求婚的日子。
我前幾天就在文森酒店訂好了頂層房間,讓鮮花店的人在今天中午布置好房間,等晚上,我就進去和她求婚。
她不喜歡吵鬧,所以我就想,在只有我們兩個人的房間裡,我從包裡掏出一本書,說送給她方畢業禮物,她打開書之後會發現被掏空的書裡是一顆鑽戒。
然後求婚成功,步入新婚殿堂。
雖然說沒有多麽豪華浪漫,但這是我想到最合適的方式,在我看來。
但是我沒有想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
我之前知道她有些心理疾病,每天都會按時吃藥,吃完藥之後喜歡喝一杯咖啡。據她所說,這樣會騙過自己喉嚨,騙它沒有自己不喜歡的東西吃進去,這樣心情會好些。雖然很心疼,但我支持她的方式也就只有提醒她,幫她買好咖啡,陪著她,等著她康復。
我很無措,但沒有辦法。
在今天中午吃完午飯之後,我們去看了場電影。在電影院裡我發現她有些不對勁,在電影中途她牽著我的手開始冒冷汗,緊緊地捏住我的手,甚至後面出了電影院我還能很清楚地看見我手上被她指甲掐出的痕跡。
我偏過去問她怎麽了,她顫抖的聲線小聲表達著她的難受。我們就貓著腰出了電影院,那時發現是吃藥的時間了。
我想著曬曬太陽可能會好些,就扶著她去了電影院外面的廣場上坐了一會。和她囑咐在這等我,我買完咖啡就回來,她點了點頭,同意了。
這很正常,在學校裡往往也是這樣,很多次她突然發病我就會這樣做,所以我也沒有覺得這很異常。
我買完回來後發現她在用單反拍廣場上的鴿子,單反是我的,出來玩的話,幫女朋友拍些生活照還是一個男朋友應該乾的事情吧。
看著她吃完藥,喝了幾口咖啡,又回到正常的樣子,我的心也就放下來了。
然後我們就在廣場上曬了一下午的太陽,直到她的肚子響了,當時我還嘲笑她吃得比我多餓得比我快。
對不起。
吃晚飯我們就去了酒店。
為什麽不回家?她應該也猜到我想幹什麽了吧,我提出要住酒店的時候也沒有提出什麽異議,就跟著我去了。
哎,要是回家了,她現在還在我身邊,我就是個罪人。
都是我的錯。
和我預料的不一樣,花店並沒有布置我的房間,我甚至連一片花瓣都沒有見到。
雖然當時心裡有些沒底,但既然做出了求婚的決定,那就要執行出來,這是我一貫的原則。我當做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就和計劃的一樣,在她從窗邊向外看風景的時候把那本書遞給她。
她看到的時候愣了一下,可能是在心裡怪我太直男了。
然後翻開那本書,我看到了驚喜。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書,我趁此機會單膝下跪,向她說出我準備好的誓言。
可是我還沒張口,她就手撐著窗沿……
我連滾帶爬炸了起來,但太遲了。
我隻抓住了她的手腕,她就這麽一點一點滑了下去,她仰起頭,對我笑了笑,“不值得”,她說。
然後…然後我沒有拉住她。
沒有!
要是我平時多健健身,要是我早點發現她的異常,要是我沒有單膝下跪,要是我沒有任由她打開窗,要是我沒有帶她來這酒店,要是我沒有這該死的求婚,她還在我身邊。
只要她能回來,就算是用我的命來換我也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