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們出去吃點東西。”宇軒說道。
秦淑瑤呆呆的站在宇軒身後,機械的回應著宇軒的話,她現在還有點恍惚,因為她現在好像自由了,跟做夢一樣,她有點不相信這是真的。
宇軒走出客棧,秦淑瑤低著頭在後面跟著,理論上來說,她現在是宇軒的人了,宇軒用一貫錢把她買下來了,她現在不知道該怎麽面對宇軒。
“是不是感覺很委屈?”宇軒問道。
“沒有,我感激公子還來不及,怎麽會覺得委屈呢?”秦淑瑤連忙擺手解釋。
“那就好,我還怕你鑽牛角尖呢,雖然我從來都不覺得人與人之間有什麽高低貴賤,但是世事如此,我也只能順勢而為,我現在不賺錢,能省一點是一點,你要知道一貫錢可是夠我一年的花銷,我這省下來四五貫錢就能夠我逍遙快活很久,沒必要跟錢過不去,你說是吧!”
“嗯,林大哥說的對。”秦淑瑤帶著崇拜的眼神看著宇軒。
她家也是富賈之家,當然也見過商人本色,曾經她無比討厭商人的市儈,但是現在卻一點都不覺得宇軒不好,只是覺得他很厲害,果然情人眼裡出西施,喜歡一個人只會看到他的好,而討厭一個人也只會看到他的壞。
“走,我們去吃豆腐花,這個時辰不知道還有沒有得賣?”宇軒說道。
秦淑瑤快速的跟上,現在別說吃豆腐,就是吃饅頭就鹹菜她也甘之如飴。
老板,兩碗豆花,六個饅頭(唐代時稱包子為饅頭,就是用發麵包肉餡蒸熟而成,沒有肉餡的叫白饅頭)宇軒找到一家正要收攤的小吃店坐下說道。
“還真巧了,還剩下最後十個饅頭,要不您全部都要了,我算您便宜點。”老板一邊收拾一邊招呼道。
“好啊,謝謝你了。”宇軒說道。
秦淑瑤老老實實的坐在一邊不說話。
“老板,這路上,行人都急匆匆的要幹什麽去啊?”宇軒問道。
“客官,您不是本地人吧,一會在菜市場要燒死最近作怪的妖怪,城裡的人都過去瞧熱鬧呢,要不是趕上您過來,我現在說不定都在路上了。”老板說道。
“難道真有妖怪,還被人給捉住了!”宇軒問道。
“誰知道呢,我覺得八成是假的,安穩民心罷了,這世上那有什麽妖怪。”老板竟然是一個頗有想法的人。
“哪昨天夜裡的嘯聲您怎麽看呢?”宇軒問道。
“裝神弄鬼吧。”老板有點不自信的說道。
“想想也是夠賣力的,整套戲都做全了,也難為那些當官的了。”老板似乎想佐證自己的想法又補上一句。
“誰知道呢,不過一會過去看看就知道了,要是真的最好,要是假的,估計也能看到一場精彩的演出,怎麽都不吃虧。”宇軒說道。
“你說的我愛聽,現在的人啊,整天疑神疑鬼的,燒香拜佛要是有用的話,那什麽事都不用做了!”老板說道。
很快,宇軒吃完了東西,然後就隨著人流前往了城中心的廣場。
宇軒來到廣場的時候,圍觀的人已經有很多了,一圈又一圈,人頭攢動,議論紛紛,各種聲音嘈雜不休。
宇軒在人群中往前擠,他實在好奇被人捉住的妖怪長什麽樣子。
擠著擠著他好像覺得有什麽不對。
秦淑瑤去哪了!宇軒突然想起來。
轉頭尋找,可是這人山人海到哪裡去找,算了,等一會人散了自然就出現了,
反正都是成年人了,總不會走丟。宇軒想著就擠到了最前面。 此時廣場中心大約方圓五丈的范圍,搭了一個台子,台子上站了都護府的官員很多執法的士兵,他們維持著場上的秩序,讓場面不至於失控,還有四個穿著黑色衣服的人,他們坐在台子上方最中間的四個位置,看樣子應該是場上所有人中地位最高的四個人。
台子中央搭起了刑架,刑架上用鐵鏈綁著一隻白色的“狗”,看起來確實像狗,仔細一看好像又不是狗,應該是隻狐狸,白色的狐狸也是少見。
它渾身是傷,鮮血染紅了潔白的毛皮,耷拉著頭,奄奄一息。
刑架下面堆起了柴火,看樣子一會準備燒死它。
宇軒看著那個白色的身影,心裡一陣陣難受,不知道為什麽,這種心悸的感覺出奇的強烈,就好像被什麽東西塞住了氣管,心慌,氣悶。
他有一種感覺,如果今天不救她,那麽自己絕對會後悔,未來會一片黑暗,或者說沒有未來。
從第一眼看到它,宇軒就已經決定,這個小東西,自己非救不可,哪怕搭上自己的性命。
性命什麽的也不要緊,其實死也沒什麽可怕的,比死都難過日子自己都熬了過來,用死來自我恐嚇也太過牽強。
此時,穿官府的那個都護府官員起身開始說話,宇軒不用想都知道他要說什麽, 無非是為禍百姓,天地難容;除妖降魔,法力無邊之類的話,不會讓人感到反感,也不會讓人耳目一新,但是圍觀的百姓可能會很愛聽。
語言發明出來就是為了傳遞信息的,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只要達到目的,怎麽好用就怎麽用,這些鬼話能粉飾太平,歌功頌德,也能妖言惑眾,蒙蔽試聽。,時候語言很厲害,比刀槍斧鉞都要厲害!
宇軒曾經讀過一本叫《話術》孤本古籍,是他無意間在一家落魄世家的藏書閣中找到的,宇軒從頭到尾逐字逐句的閱讀了這本書,相當的精彩,但是其出處和作者早已失軼,只有微子兩個字孤零零的寫在書籍角落,可是宇軒從來沒聽說過有什麽叫微子的名人先賢,所以這本書的作者,宇軒永遠都無法知曉。
宇軒仔細考究了書中文言句式以及論述觀點,發現其中很濃重的戰國縱橫家思想,但是結尾又以道家思想收尾,著實讓人費解。
其中法家,兵家,墨家的思想都有涉及,唯獨缺少儒家,這可能也是這本書失傳的主要原因,太過高傲的人總不能得以長久。窮則變,變則通的處世法則他可能一點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但是不屑去做。也可能作者本來就是隨意寫寫,無意流傳。宇軒很喜歡這本書,本想抄錄下來,將他發揚於世,但是當時他的條件很艱苦,光是生活就壓得他不能喘息,怎麽還有心思去做其他事呢!所以這本書注定會失傳,說不定他是最後一位讀者,當蛀蟲把那本薄薄的冊子啃食乾淨後,也就永遠失傳了,和逝去的無數不知姓名的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