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方法,找到熊珠鎮壓石中劍魔,不過這樣,你這把石中劍也就是一個比較鋒利的劍了。而且這隻是治標,再加上熊珠在五熊身上,我也不允許五熊把熊珠給你,這樣她會加速衰老的。這個我直接去掉。 第三個方法,以血煉劍。你要拔出石中劍的鎖劍石,將石中劍插入你的心髒部位。這時,你的心血就會流進石中劍魔的藏身之地,這時我會讓五熊吐出熊珠,用熊珠純淨的能量削弱石中劍魔的能量,你要趁那時使出鬼控術,暫時擊退石中劍魔,讓你有機會得到石中劍的掌控權,得到石中劍的掌控權後我就有辦法讓你得到全新的石中劍。
老弟,你是不是瘋了啊,石中劍插入心髒,那還能活啊。大東再一次跳出來說。
大東先不要激動,曉昊敢這麽說肯定有把握,對吧,曉昊。小雨看著我說。
還是小雨了解我,沒錯,亞瑟在將石中劍插入心髒前我會讓他含住我給他的生命藥劑,保證亞瑟被劍刺破心髒也不會流逝生命力。
亞瑟,把生命藥劑含在嘴巴裡,到時候要全部吞下去,剛吞下去會很難受,有種要爆體的感覺,不過會隨著原本的生命力流逝而補充到你體內,隻要挺住那段時間,你就贏了,知道嗎
大家準備好了沒,開始吧。
亞瑟含住生命藥劑,拔掉石中劍的鎖劍石,迅速的插入心髒,隨之馬上吞下生命藥劑,亞瑟難受的大叫,眼裡時不時的泛出紫光,這是魔的表現,要是這次不成功亞瑟就是魔了。
]恪廝FOCUS→專注術,加油,亞瑟。
為了給他更強大的動力,我載出魂殤,彈起神風三部曲之無極之章。現在聚集在我身上的戰力指數已經高達八九萬了。
坎綽勱脬佤CONTROLMYPOWER→鬼控術,石中劍,給我你的掌控權吧。啊!!亞瑟大叫了一聲,拔出石中劍。頓時眼中的紫光消失了,看來成功擊退了石中劍魔了。
亞瑟,現在你的石中劍已經不需要這個鎖劍石了,現在你把石中劍給我一下,大東你也把龍紋鏊借我。我說
石中劍和龍紋鏊碰在一起,沒有產生什麽動靜,看來石中劍魔已經沉睡了。
我走出會議室,打開siman,將石中劍和龍紋鏊還有阿瑞斯之手一起兌換成可升級版的了。這樣也花了我6000點數,我可憐的點數只剩下300點了。經不起花啊。
我再次走進會議室時,大家都看著我,誰叫我一隻手戴著阿瑞斯之手,再拿著龍紋鏊,另一隻手拿著石中劍,背上還背著魂殤。霸氣十足的樣子。
小雨,這阿瑞斯之手是我原先向雷克斯要的,現在我給你,因為你的黃金右手隻有在戴上阿瑞斯之手的時候才可以無限次使用對吧。三天后你會是我們的主力之一。大東,你的龍紋鏊,亞瑟你的石中劍,感受一下你們的武器吧,你們手上的武器現在有了可進化的能力,最後它們能發揮到什麽程度,就看你們了。
現在我們就好好修煉,準備三天后與黑龍的對決吧。
三天很快就過去了,這三天我大部分時間都是在修煉戰力指數,有一小部分時間是在教五熊念字,五熊每次看到我都很開心,我也對可愛的五熊同學產生了一點點的情愫。
中午,我們一群人陪著亞瑟來到河堤,看到黑龍早就在那等我們了。旁邊站著尊【田弘光】,奪【雷克斯】無,毒,毀,暗。還有班導。看了一下班導的戰力指數居然隻比我低一點,
有四萬五千點。不過我怎麽敢打班導啊,我敢大東也不會讓我打啊。看來隻能這樣了。 大家傳給我力量,速度,為了不危及到班導雷克斯他們,我要在第一時間定住他們,我傳音給大家說。
我們走近黑龍,伏瑞斯FREEZE→凝結術,我先給他們一個凝結術,及時掙脫也要有幾秒時間,再加上六位武屍根本掙脫不了我的凝結術。
大家都把戰力指數傳給我,黑龍和班導也掙脫了凝結術。
伏瑞斯FREEZE→凝結術【增強版】這下子徹底被定住了。
我散去大家傳給我的戰力指數,使出降魔八決前七決【驅魔決,鎮魔決,拘魔決,魔訣,磔魔訣,劈魔訣,裂魔訣】【要不是斷腸人叫我不要殺了黑龍, 我都想使出最後一招與魔共毀決】,將黑龍的戰力指數盡數散去。班導失去黑龍的控制,也恢復了清醒。
攝心術“放了那些被你抓的人”我對黑龍用出攝心術,黑龍帶著我們找到爸媽他們的位置。後來黑龍瘋瘋癲癲的走了出去,看來他還是要在精神病院待一段時間,也讓他想想誰對他最好。
沒有了黑龍的威脅,大家的生活也回到了軌道。而我的生活更滋潤啦。白天上課和安琪還有嫣兒打情罵俏,有時還教五熊認字。而且最值得高興的是我把嫣兒也吃了。
兩個月後,我來到時空之門,大家都在這,“不要再送了,我隻不過是去別的時空玩一玩而已啦,不要這樣啦,很快就會回來的。還有你們自己也小心點,大家的氣海裡氣應該都會自動運轉了吧,現在起,不要再使用異能了,還有不要參加什麽異能行者大會的,有關異能行者的事,大家都不要插手了,不要問為什麽了。隻要知道這關乎你們的生死。”
雖然大家都認為我說的有點誇張,但還是聽我的不再管異能行者的事了,我還想在十年後看到大家,我不想看到大家因為那件事而命葬爆竹廠。
我走進時空之門,來到鐵時空。。。。。。
新的一卷要開始了。。。。。。。。。。。。。。。。。。
這一卷有點匆忙,下一卷可能會好一些,畢竟終極一班7年沒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