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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通緝令》〈第4夜〉“你這個偉大的說謊者”
  發件人:柳丁

  時間:2016年9月6日(星期二)上午6:00

  收件人:蔡琬晴

  主題:希望能真正幫到你

  師妹,之前我也擔心過,事件會對你造成困擾。

  只是沒想到,困擾會這麽大。

  看來凶手的確是曾容。

  之前是我想多了。

  如果殺害代翔、李潔,是他復仇計劃的一部分,那麽你現在的處境,的確非常危險。

  最頭痛的是警方找不到他。

  讀了你的郵件,我感覺他們並沒有完全將曾容視為連續作案的凶手。

  所以應該也沒有專門對你提供保護。

  看來解決一切只能靠你自己。

  但目前你采取的辦法,只是隔絕與正常社會的交流,來對曾容可能采用的手段進行防禦。

  這樣消極不說,也並非無懈可擊。

  你說等外賣員離開,再開門拿外賣,那如果他只是躲在貓眼盲區呢?

  你說不出門,但如果電閘被人拉了怎麽辦?

  就算電閘入戶,假如凶手破壞了網線、破壞進氣管道、破壞水管,你又該怎麽辦?

  再絕一點,凶手製造一場火災,這時,你依然要窩在房裡不出門嗎?

  好,如果這一切都沒發生。

  你與他人的交流全靠網絡,不管誰叫都不出門,最多隻用電話聯系。

  那如果凶手每天都給你發威脅郵件,在社交軟件上騷擾,你又怎麽辦?

  查不出來源,但這些信息每天都有。

  它們刺激你的視網膜,侵佔你的腦細胞,腐蝕你的神經。

  讓你的二十四小時,都活在提心吊膽之中。

  這是比用任何高明的詭計,更可怕的手段。

  照這樣下去,你一定會落入他的陷阱中。

  所以我認為與其被動等待,不如主動出擊。

  不管用什麽方式,首先讓凶手知道,你想和他見面。

  然後敲定見面的時間地點。

  記住,不要急著通知警察,如果不小心被凶手發現,他不會再相信你。

  至於見面地點,一定要選擇人多的公共場所。

  見面時,必須先確定他到場後再到場,而且必須有人陪同。

  一定不能吃下任何東西。

  同時,保證隨時都和同去的人坐在一起,並悄悄打開錄音設備。

  運氣好的話,就能錄下有關前兩樁案子的對話,可以把這些作為證據送交警察。

  但如果運氣不好(這最有可能),即將無功而返時,還有一招。

  但這不是一個正常人應該用到的招數。

  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將它說出來,你就當聽笑話好了。

  主動製造與凶手單獨見面的機會,讓他在任何有機可乘大意之時,殺了他。

  最好是用刀這類尖銳武器刺殺。

  確定他死後,再將現場布置成防衛過當的樣子。

  你會受到法律的懲處,但不會太嚴重,而且輿論上你會佔據上風。

  最重要的是,你將永遠擺脫凶手的糾纏。

  我再說一次。

  這就是我的瘋言瘋語,聽過之後笑一笑,忘掉就好。

  話說回來。

  前兩個問題還算容易,這個問題實在太難,的確想不出沒有損失的完美策略。

  不如師妹再努力爭取一下警方的保護?

  願你一切順利。

  ……

  ……

  發件人:蔡琬晴

  時間:2016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6:00

  收件人:柳丁

  主題:謝謝師兄

  看完師兄的郵件,

我松了一口氣。  該來的總歸要來,必須勇敢面對。

  很感謝師兄這段時間的耐心解答,我知道該怎麽做了。

  今後,我不會再做一個“說謊者”,也不會再麻煩師兄了。

  謝謝你。

  ……

  ……

  發件人:柳丁

  時間:2016年9月8日(星期四)晚上20:00

  收件人:蔡琬晴

  主題:師妹,立刻回復

  師妹,看到這封郵件後,立刻回復我。

  昨天,當我返回斯德哥爾摩後,一時興起,上網查了你請教過我的案子。

  但卻一無所獲。

  我以為是國外網站沒有報道。

  於是又去了國內幾大門戶網站,在搜索欄裡輸入“代翔”、“李潔”,仍然沒有找到任何新聞。

  我在搜索欄輸入“楊寒”,的確找到了這位低調的實力派女星,但人家現在活得好好的,家庭美滿生活幸福。

  和你郵件中“因為不實報道上吊自殺”完全相悖。

  到底是怎麽回事?

  我搞不懂,為什麽你的郵件,和實際消息完全不一樣。

  我進入你工作的新聞社官網,找到娛樂版,但發現內容總監是一個陌生的名字。

  不僅如此,娛樂版裡也沒有叫代翔和李潔的人。

  甚至我找遍整個公司名單,也沒有找到這兩個名字。

  同時也沒有找到你的名字。

  你為什麽要騙我這個久未謀面、遠在異國且不問世事的人,這對你有什麽好處?

  我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意識到自己現在的狀態——遠在異國,幾乎不和朋友聯系,接收不到國內新聞。

  這或許正是你最需要的狀態。

  我在與楊寒相關的聯想查找中,注意到劉厲這個名字。

  和你郵件中描述的楊寒一樣,他也是個不愛炒作、專心拍戲。

  隻用作品說話,不願曝光生活的低調明星。

  我搜索劉厲。

  發現他在兩個月前,因為醉酒後超速駕駛,死於一場車禍。

  一同死去的,還有他三歲大的兒子。

  我繼續瀏覽。

  看到了他婚內出軌某位新人的新聞,以及他發表聲明,並將某新聞社告上法庭的新聞。

  再看下去。

  發現他因為官司敗訴被輿論討伐,事業生活都跌入谷底。

  我又輸入“劉厲的生平”。

  發現他在三年前,與圈外記者女友秘密領證結婚。

  他的妻子,婚後便辭去了工作。

  他妻子的名字,叫蔡琬晴。

  有關蔡琬晴最近的新聞,是她在劉厲的葬禮後就離奇失蹤。

  我最後還查了一下,報道劉厲出軌新聞的新聞社,注意到他們最近有兩名員工死去。

  一位是狗仔戴羽。

  他在8月28日被人發現死在自己家中,死因是氰化物中毒。

  另一位是撰寫新聞稿的李喆。

  她在9月1日,被人發現死在某新建小區一棟居民樓下。

  被發現時,她裹著一床被子。

  警方推斷,是墜樓引起的全身大出血,目前已排除他殺。

  而她家就在這棟居民樓的十五層。

  我看到新聞中居民樓的照片,李喆住的地方被圈了出來。

  那是棟陽台錯開式居民樓。

  而她家上面一層,看起來不像有人居住。

  8月28日和9月1日,兩次案發時間,都在我給你發送郵件之後。

  我不願去想,自己之前的郵件教了你什麽。

  更不願去想,你收到郵件後又幹了什麽。

  我重新看了有關兩起案子情況的郵件。

  從我這邊的收件時間推斷,遠在6個時區之外的你,那時正一邊勘察現場,一邊給我寫郵件吧。

  這就不難解釋,為什麽第二樁案子你為什麽會了解“死者手腕有傷口”、“鑰匙落在推拉門旁”這樣,只有凶手才會知道的信息。

  你請教第二樁案子的真實目的,是在想出作案手法後,想借我的回復,來檢查是否有暴露自己的地方吧?

  所以,現在李喆家樓上空房間裡,應該沒有任何痕跡留下了。

  我恨我自己。

  為什麽明明感覺郵件中的你,和印象中不一樣時,卻沒有在意。

  為什麽發現你對案子的描述細致到可怕時,卻沒有懷疑。

  我相信,郵件中那位惶惶不可終日的“你”,才是你復仇的最終一環。

  你正在為他足不出戶而煩惱。

  但我卻說“主動出擊”。

  我很擔心,你會用類似“坦白罪行”這樣的理由,將人騙出,然後用最直接的方法殺害他。

  那樣的話,你就真的無法回頭了。

  全都怪我。

  怪我沒能看穿你的謊言,成為助燃復仇之火的幫凶。

  師妹,我從一開始就被你騙了,你這個偉大的說謊者。

  是我輸了。

  我在社交軟件上發出的消息你沒回復,撥打你的手機,也只有關機的提示。

  你現在到底在哪,在幹什麽?

  就算是他們害死了你的老公和孩子,你也沒有權利決定任何人的生死。

  師妹,收手吧!

  ……

  ……

  按下發送鍵後,柳丁站起身。

  他在電腦桌前來回踱步,不停搓著雙手。

  他拿起玻璃杯,卻發現自己在寫郵件前,就已將杯中的水喝光。

  他坐回電腦前。

  一遍又一遍刷新郵箱收信頁面,但沒有任何新郵件提示。

  這是他第一次不願相信自己的推理,卻又找不出任何支撐自己,推翻一切的證據。

  就在這時,屏幕上彈出一條新聞推送——

  “消失多日的,已故影星劉厲的妻子蔡琬晴,終於現身。”

  “她在某高檔餐廳外,刺殺新聞社娛樂版主編,隨後在逃跑時,撞上高速行駛的貨車,當場死亡……”

  只看到新聞開頭,柳丁就喪失了拖動滾動條的力氣。

  他扔掉鼠標,癱坐在椅子上,久久說不出話來。

  ……

  〈第四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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