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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丟了》第72章 王爺的怪異癖好[一]
  「其實也沒什麽難事。」代王神色平靜地說:「韃子犯邊後,之前的正常邊貿肯定不能延續了。但胡人缺茶鹽,孤王也有些生意不方便自家出面的,都交托給山西晉商那幫子人在走北面和遼東這幾條線。

  以往一直都是這樣子走邊貿。闖王也是默許了的,南面朝廷也不管,隻當看不到。賢婿便也當作不知,放手不管便可了。」

  「是范家那幫人麽?」王小龍表面上神色如常,心中卻已經翻江倒海,暗罵不已。

  果然就是山西晉商。歷史上這幫大清皇商的後台終於冒出水面了。

  這等資敵謀私利之徒,違紀亂法,禍患邊關,殺之不冤!

  王小龍雖然是“挨踢”男一個,卻是看過不少描寫明末的小說,一幫子賣國山西晉商,一直在走私供貨給塞外蒙古韃子,甚至與朝廷死敵東北女真通商,據說還幫他們把歷次侵略大明搶掠的財皂變現,搞不好還有偷偷供應軍用物資,活生生漢奸行為,滿清入關後還被封大清皇商。但據說後來也沒有好下場,被大清當養肥的豬宰了。

  王小龍以前一直搞不懂為什麽這些漢奸商人可以視九邊如無物,自由進出走私。現在終於懂了!

  後世現代人說的:“日防夜防,家賊難防!”

  大明朱家的江山,果然是敗壞在自己人手裡,怪不得別人!

  難怪歷史上代王一家下落成謎!

  《明史》記載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攻陷大同,代王朱傳?與代王系宗室被殺光,明代國滅亡。

  但《明實錄》記載李自成將他和秦王朱存極、晉王朱審烜留在軍中,展示於北京城下。後來李自成攻入北京,又敗於清朝,被俘諸王多被清軍俘殺,唯無清軍殺害代王的明文記載。

  滿清殺與不殺代王一家,都不宜公諸於世,只能又改歷史,把罪名又推了給李闖王了!

  代王見對方聽了這等機密,面上神色不變,暗道:〝這位異人年紀大了點,看來有四十歲了,卻相當沉穩,養氣功夫不錯,真當得我女婿。〞於是撫須傲然微笑:「正是。果然賢婿也手眼通天。你老丈人我一家子人食指浩繁,近年就靠這點小生意,求個全家吃飽飯了。」

  「小婿懂得。」王小龍:「小婿但一日在大同,必定方便范家行事。」

  他也不知這身大同總兵一職能當多久,但朝廷為防韃子再度來犯,自己至少鎮守到來年春天是免不了。

  包庇走私資敵,這可是殺頭大罪。按道理來說,王小龍作為邊軍鎮守總兵,不應該縱容這等形同賣國行為。

  可是俗語說“吃人的嘴軟”。何況吃了一個庶出郡主?!本來以為是一名低賤美婢,只要向代王爺暗示一下,還不手到拿來,誰知道一時不察,竟然被算計了。

  王小龍一時之間真不想跟代王當場翻臉,只能虛與蛇委,不管她是否真郡主,把少女玉蟬得到手,救出這個火坑再說。

  「唉!心軟當不了梟雄呀!」王小龍心中暗歎:「別說梟雄了,連蓋世英雄也當不了!縱有絕世武功加上先進幾百年的知識,還是擋不住人家簡單的一招!」

  他知道,縱使自己把玉蟬劫走了,代王府可能沒有人能攔下他。但大明可是有明文法律懲罰逃奴和窩藏逃奴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從自己搞上了徐家小姐開始,自己已經不可能過一劍走天涯的武俠人生了!

  唉!這便是古人說的“家室之累”麽?!

  「小婿畢竟是朝廷總兵,就一個要求,請王爺……父王轉告那幫山西商人。邊貿貨物就是販運點鉄器也無妨,就跟秦王的南宮郡馬說的那樣,有錢不賺是王八,就是要多給點奇技淫巧的享受物資,腐化這幫北方蠻夷的強悍戰鬥意志,讓他們心慕我天朝文化。給他們一點生活用品,鍋蓋鉄耙這些又怎麽了?!諒那幫大字不識的蠻夷也打造不出什麽利害兵甲,但我朝的盔甲箭頭,尤其是火器這些,可千萬別碰了。」王小龍誠懇地道:「要知小婿也是武將,若是戰陣交鋒,韃子甲盔兵器太強,小婿也吃不了好處……若是戰陣不利,父王身家性命都在大同,不也危險?……」

  「然!賢婿跟孤都想到一塊去了!豈非正是這個道理?!」代王可是真開心了。

  之前對方答應太快,他還有點擔心,但是對方提出要求,代王反而更放心了。

  「來人,撤換一副席面。再去把玉娘母女倆喊過來,咱一家人好好樂樂!」

  這邊代王翁婿兩人杯盞交錯歡宴時,少女玉蟬卻懵然不知自己的一生命運,已經在生父幾句話間翻天覆地改變了。

  此時她回到自己與母親的住處,一個小院子裡,安撫抱著她痛哭流淚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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