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非常非常的愛我。
可我是芥草,不是明月。
可這一切只是一個誤會。
言敘哥,我是真的喜歡你,你偏是不信。
我一向特別特別喜歡十七歲這個年紀,因為它是很多小說中主角或相遇或最美好的年紀,我也在十七歲那年遇見了你,我以為,是天賜。
我沒瘋、不幼稚,我想和你結婚。
那時候我就想啊,我愛你,會一直愛,會越來越愛。
我從沒有怪你,可是我會怨自己,怎麽什麽什麽都會搞得一團糟。
為何我又偏偏遇見你呢,塵埃或迷霧,很多年後,也都散了,想起時喉嚨發哽,但沒有什麽。
所有人都說你不喜歡我,我認了。
後來再遇到欺負,我沒有像小時候一樣哭,但這次我哭的像小時候一樣,你不一樣,你是我愛的人,你怎麽能欺負我呢。
這次,我沒辦法再靠近你了,心臟是真的疼,生理性的疼痛,連帶著呼吸的得很用力,我會死的。
我像是一個英勇的鬥士拚盡全力撕開了一道門,這些日子已是僥幸,不必,不必渴求再多,那不是我的。
人嘛,總是渴求那麽多,怎麽連來時的路都忘了?
這世間萬物都有命,唯獨愛沒有,我認了。
我多麽多麽渴望你可以把我緊緊圈攬,告訴我,不用怕了,你以後總不會一個人的。
我弱小,卑微,膽怯的偷看這世間的那些。
骨頭渣子連著血,我快要瘋了。
我信任你,我愛你,我以為我們千秋萬代,我告訴你我的苦痛煎熬,我以為你心疼我。
所以,那十秒鍾裡你想些什麽,在醫院,你醒了之後第一眼看到我的時候在想什麽?
你其實給過我答案的。
哎呀,我不是一個壞小孩,不要老讓我掉眼淚。
我想靠近你一點點,卻發現我們越走越遠。
我算是明白了,我呢,就是你拿來錯過的。
言敘哥,我只是你年少時犯下的錯誤,對嗎?
我們,再也不要遇見了。
分開後沒辦法總得到你的消息,但我知道你回去過靜寧,你在靜寧好嗎,靜寧的秋天常下雨嗎?
我夢見你了,可是醒來我就忘了。
我問你喜歡我嗎?
你說,早不作數了。
我覺得我挺好的,怎麽樣我都不應該太難過。
十八歲,我風華正茂啊。
自己做錯了事就要承擔後果,我從前任性,現在也該承受我的苦果了。
成殉死了,她必須死,我無法想象沒有李言敘的那些年歲裡,她該怎麽樣去生活,所以我也放過她啦,她也放過了自己。
她那樣愛他,那我把她留在故事裡吧!
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真的愛你呢。
政治書上說過:在與異性交往的過程中,我們會因為對異性的欣賞,對美好的向往而愉悅,也容易把這種欣賞和向往理解為愛情。其實,這並不是真正的愛情。
我覺得愛是想要觸碰卻又收回的手,那麽,我是愛你的。
我愛你逾生命。
(上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