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其實比較難以捉摸,在這時往往才顯得溫柔些,在她將要隱去時,忽而愛戀地回眸這世間,灑下她最後的燦爛;每天如此,絲毫不倦。山間與海邊,漫散著久違的柔,此刻沒有焦灼,沒有昏睡,唯有沉浸。是人浸在時間裡呢,還是時間浸在人裡,此刻兩相忘的又是誰呢?待到天暗下去方才發覺一個世界消失了,轉而由白熾燈來填充世界,庸人,你們惟知口腹之欲,所謂的光其實並無二致,能看見便不錯了麽。但是那光是光嗎,此刻眾生倒進化成趨光的可憐蟲了,惡心至極。而真正的光在何處,看不見摸不著,非要抽象地說在心裡,那也不是,但真正的光是可以流淌的,流淌進身體裡,流淌過每一個時間的罅隙,你見不著,除非你真願意去見,但是用什麽見,見什麽?沒人會知道,即便你此刻見了,多年後再見,那光也未必是你彼時心心念念之光,於是憑緣分吧,這光,或許只是某個時空坐標下特定的感覺。
真荒謬,但是光漸漸暗下去,她藏在高樓後,就要看不見。殿坤覺得應該記錄下來,多美的日落,他多喜歡看,不過此時看和彼時看一樣嗎,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刻,此刻有便在此刻看。
“帥哥,能幫忙拍張照嗎?”
盡管是恭維話,盡管只是求人幫忙罷了,不過這樣的恭維話在殿坤看來還是頗具溫度的。
殿坤回頭,一家三口,真難得,趁這得閑之時來到海邊,兒子看來是小後生,不過頭髮大有要變少的趨勢;父母神態都十分自然,想必兒子有出息,出門在外都十分有底氣。殿坤想再看幾眼,他竟然有些留戀,不過人家的手機不能一直握在手裡,手也不敢亂抖,規規矩矩地拍上幾張問問他們滿不滿意。真好啊,他突然想和他們交朋友,哪裡冒出來的想法,真是大膽,不過過路幫忙,此舉有些莫名其妙了。還是走吧。
真幸福啊,這一家。殿坤還是覺得應該多看幾眼,一邊走,斑馬拍他的後背,輕輕地。兩個人還是無言,不過這樣無言是最好的,殿坤覺得相當舒服,何必多話。沒話找些話出來,瞎編亂造是愚蠢;幾件事翻過來覆過去說,假裝熱情的是虛偽;堵住別人的嘴信口開河則更可以趁早滾開,何必在人前現眼。殿坤覺得這件事畢竟是難放下的,二十幾年帶來的,應該用多長時間來面對,這不得而知。目的論有點太無情了,他暫時並不能完全接受。
不過二十幾年裡也曾有落日,許多個落日,不過殿坤只能想到一個,廖比較喜歡。也不能算喜歡,社交媒體上的喜歡算是喜歡嗎?不過他樂意她樂意看。真好看,再翻出來時一樣好看,照片中能透出薰衣草的香味,她身上也有。一路走一路看,走到日落跟前,走到余暉觸及之處,走到一日的終點,走到她的面前。那條路真長,但為了看到她磨破腳也沒什麽,往返幾公裡,新鞋穿壞了又如何。走著也無需想什麽,日在眼前,路在腳下,他隻想要目光觸達,即便思緒同亂麻,走到何處無所謂,他只在乎日落,只有那刻才有的日落,他喜歡,他站到她面前,他喜歡她,她會喜歡嗎?
“真好看。”斑馬忽來評價一句。“我那天給你看過的,”殿坤覺得這可以得意一下,“我技術還是不差的。”他繼續在手機裡端詳著,真好看,真好看。他要單獨發給她看嗎?真是做作,人家想必並不會有反應,也許會有點敷衍的反應,但他總能騙自己開心。那天晚上吃了什麽他並不記得,他隻覺得身旁有個人一同看日落的話會很好,當金光碧霞投射之時,他覺得能循著這條路走上去,走到哪裡呢,並不在乎;頭腦酸麻酸脹是因為累嗎?膨脹的血管給他帶來的是什麽?他都不在乎,他一條條地往下翻找,翻到她,看著她,想必是喜歡的吧。於這樣日落才有意義,日落下去了,什麽會結束,什麽又會開始,他暈頭暈腦,他不在乎,他想要她看,想要她一起看。
“我給你拍一張吧。”
斑馬忽而發話,像是在發號令。“你, 當我的模特,非常好。”他怎麽總是這麽滑稽,殿坤又要笑了,那自己算什麽,悶騷嗎。
殿坤倚在欄杆上,長長的鏡頭對著他,被余暉親吻出搖曳的光束,他睜不開眼,於是乎襯以微笑,有些勉強,有些盡力,他還是得樂意這麽看。是廖麽?他繼續開始幻想了,倘若是廖端著相機,他一定會笑得更開心。她也喜歡攝影,拍得真好,他喜歡跟在她後面看她拍,她是小朋友嗎,拍到了一張好看的就要向他炫耀,不過他喜歡聽。
“你,動一下,擺個動作,轉個身什麽的,不要乾站著。”斑馬笑得好傻。
那就轉個身吧,殿坤隻管想就是了,光現在灑在臉上了。夢幻,但並不完全夢幻,殿坤覺得現實還是無法立馬掙脫的,這所謂的生活並沒有什麽粉紅泡泡,但他覺得這一切沐在他身上,他足夠沉醉了,並不是所謂的溫暖,而是,剛剛好的感覺。如果就著這日落睡著,那又有什麽呢?就著日落迎來一天的日落,即便是生命的日落,他覺得也值得。見到升又如何,落下去,才算是圓滿,算是完整。
“你不如用我手機拍。”殿坤還在遐想中,廖會接過他的手機,看著他,歪一歪頭說,好吧。他真希望自己慢慢失去知覺,這個世界幻化成一個巨大的舞廳,他跳著自己才能理解的舞步,癲狂而又瀟灑,跳進了海裡,跳到天空裡,跳到那緩緩落下的日裡。一切都來得及,來不及,那就來不及,在那個夢幻的世界裡,來不及也會成為來得及。斑馬照常耐心地拍,收工給他。
“拍好了。什麽時候,她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