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代表著什麽呢?催促孩子結婚,又是代表著什麽呢?是自己的使命徹底完成,還是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下下代。
在我十五六歲的時候,母親就對我情感表露極強的關心,問我有沒有女朋友。
無論她怎樣詢問,我的回答就是沒有,所以她就問我對誰感興趣,而我則用學校不允許談戀愛搪塞。
站在她的角度,我已經完全可以談婚論嫁,畢竟她生我就很早,我只需要和一個異性培養感情,等到時間一到就可以結婚或者直接生米煮成熟飯。
結婚生子,傳宗接代,因為繁衍二字,又被賦予什麽樣的價值呢?
我多半是個不婚主義者,對此也沒有什麽想法和思考,至於為什麽是個不婚主義者,我也有自己的理由。
我性情淡薄,交際能力極差,是各種意義上的死宅,也並不在乎什麽異性與否,不過是多了幾塊肉少了幾塊肉罷了。
我覺得,人只有生理上的性別,並沒有精神上的性別,如果有,那也就是被刻板思維固化而成。
什麽樣的事男的可以,什麽樣的事女的可以,我覺得除了生理上的差別,也沒有什麽差別。
我身材矮小,身體孱弱,從表露出的品性更像是女性,以此往上,我應該是個讓人滿意的女性。
我很溫柔,帶著自卑,與人先低一等,討好順從型人格,是個一眼就知道的老好人老實人。
雖然外表有些陰沉,但無疑是個好欺負的存在。
那麽此刻,便是不婚的第一點。
我與人交際廢物,何況的更加親密的關系,先不說能不能有女朋友,就算有那注定也是畸形,因為我太過軟弱。
加上我對人有些遲鈍,很難保證我會遇到什麽人,如果在相處中被扇了一巴掌又會怎麽樣呢?
只需要兩句話我就會“原諒”,十分好說話,很是順受,會主動檢討自己問題,天生的受罪者。
我對人有很強的距離感,加上我自認為的道德素質,注定我不會與人相處,所以說注定是畸形關系。
先天的“受”,後天的“M”,健忘癡傻不在乎事,能接受大部分發生的事,好哄至極。
就像影視劇裡那種好人“母親”般的人。
這也算不婚的理由嗎?如此毫無邏輯的字詞只有幼稚可笑,真是一個滑稽自以為是的人。
遇到不好的人,只是自己的問題,所以這自然不是不婚的問題。
人,有兩幅面孔,排出對外的柔,對內則是冷。
因為很難想象一個冷漠無情,思想病態的人會柔柔的笑著,傻傻的笑著。
我想,我應該極為極端,這是極難解釋和表達的,但毋庸置疑,我會成為“瘋子”。
潰爛的性格連自己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來,表裡不一被迫的笑著,臉上笑容越盛心裡卻會越發薄涼。
滿不在意的外表確實處處挑刺,敏感幼稚的注意著各種細節,然後越發厭惡,笑著搖頭說沒事。
一有矛盾就會低頭認錯,自我檢討,心裡卻更是厭惡,認為這是在付出,確實也是付出,然後薄涼的解析對方。
一隻無法生存在人世的惡魔所以披上一層天使的皮,就像低欲的外表下是極欲的自己。
所以畸形的,其實是我自己,如果被他人喜歡,喜歡的也是那一層皮。
我真的畸形嗎?我只是太過自我,所以無法與他人接觸罷了。
我有過感情經歷,雖然只是可笑的網戀。
一段聖潔,一段低俗,無疑兩個都有些問題。
第一段戀情,對方是個可憐的小女孩,或者說和我一樣的小女孩。
一個原生家庭不好和心裡有病的人,說實話,我並不喜歡她,只是同情而已。
因為她幼稚迷茫,爛到骨子裡,有自虐傾向,沒有他人就活不下來,純爛人一個,抽煙喝酒打架都做過。
我想幫助她,陪伴她,給她樹立一個正常的三觀,保持著距離,像是哥哥一樣關照。
我覺得,她不應該因為環境或者什麽不好而毀了自己,不必抱有這些想法,哪怕是和我一樣薄涼呢?
結果,我得到了無縫銜接和幼稚的標簽,她看不起我,覺得幼稚可笑,一點都不成熟。
記得分手的時候我說沒什麽,只要她高興就好,我不想讓她為難。
那麽理由呢?那便是厭男。
她說,她曾被前男友觸碰過,所以覺得男的都惡心,哪怕是做到連親密稱呼都沒有我也是惡心。
所以,我也就是個虛偽的男人爛人,並鼓吹她的同性高貴論。
我也隻覺得她可憐,更不屑她的同性高貴論,我隻接受無性高貴論。
一段沒有欲的戀情,就這樣落幕,既不悲痛也不喜悅,就像風吹過頭髮。
第二段則極其低俗,或者說對我來說有些低俗,對方覺得我太過正經正直,置我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帶有顏色的話,她讓我說,完全不介意我說的多麽低俗惡心,反而很是喜歡。
而我呢?抱著試探的態度,像一隻刺蝟一有問題就縮成一團,害怕自己說的太過還是什麽讓對方不高興。
顯得很是無措迷茫,我覺得這並不好,我並不是聖人,也不是無欲無求的人,但這樣就是不好。
為什麽呢?歸根結底就是在意對方會怎樣看我?
因為在意他人目光,所以包攬了被人喜歡的標簽,包裝成一個好欺負的模樣。
至於那些低俗的話,我第一次說確實會興奮,可是更在意對方的想法,一種橫豎都是死的絕望感。
這時,傲慢的人又會說什麽裝與假,男人就一定好色嗎?一定在意色彩話題嗎?
我不否認我好色,但就像我是個自我的人一樣,對待他人依然秉承著聖潔的想法。
在退一步來說,也沒有喜歡那種進退兩難的感覺。
所以說人還真是惡心,表面一副正直,卻喜歡不斷的試探,以達成自己肮髒的目的。
就像自詡為攻,看到好拿捏的受就撲上來撕咬。
這兩次戀情我都是被表白那方,我並不知道,他們喜歡的是我,還是我表露出的模樣。
或許說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困擾,只能一直戴著面具害怕被戳穿。
雖然是個不婚主義者,但我也有自己的戀愛觀,戀愛不了就是了,畢竟我太自我了。
我憧憬聖潔高尚的情感,因為我是這樣的人,一個被動的人,只需要保持著聖潔高尚就好。
那我倒是知道為什麽第二段感情裡對方為什麽那麽喜愛我了,因為我對人確實很可愛。
如果我在現實裡戀愛的話,那是想都不敢想,因為我一點都不主動,我害怕拒絕,更害怕他人的目光和想法,這就是不婚的第二點。
我一直在想,戀情和友情又有什麽差距呢?因為性嗎?
佔有欲?我想我的表面是不存在這樣的事物,最多就是生悶氣。
那麽戀情就和友情一樣呢,至於唯一和佔有什麽的,有點理想化了。
雖然這個世界需要理想,但我們都生活在現實中。
忽然發現,我也並不是表裡不一,裡對自己表對他人,這並不衝突。
因為自己,也是一個人。
然後第三點,也就是標題,婚姻是人生的墳墓,說不定你就會失去一個你喜歡的好朋友。
其次,便是繁衍,雖然結婚不一定要生子,但我想我已經結婚了,我的愛人,我的父母也會催我生子。
孩子,可真是人生的墳墓,因為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不是什麽高尚熱愛奉獻的人,所以接受不了父母的受苦思想。
孩子,可真是一座大山,畢竟生了我不可能不養不教育,我不會讓父輩的災難傳到下一代。
那麽呢?我的意義就被孩子吞沒呢?就像大多數普通人一樣,被錢壓死。
畢竟,誰會對自己的孩子不好呢?
我想,我會是一個極好的教育家,只可惜我不想做,因為我隻想為了自己而活。
養孩子,真的太花錢了。
尤其是我這樣爛活著的人。
如果我有一日會推翻自己的想法和人格,去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那麽想來,我也已經死了。
人生就是這麽迫不得已的事呀。
世界上,絕大多數都在爛活著,只是在被他人美化罷了,因為我們都在受苦,所以苦是對的。
人就是這樣籠統的生物,被各種事物覆蓋,上了不同的標簽,成為不同的人。
這樣一看,我也並不自我,我只是孤獨,因為只有孤獨,是無可爭議的事實。
我的夢想,是在某個原野,日落前搬一塊板凳坐在門前,看著那些來旅遊探尋生活的行人,然後刷著手機。
我想我應該是瘋子吧,因為沒有人能承受這樣的孤獨,所以我的內心肯定住滿了人,人格分裂還是精神錯亂。
大家都是溫柔的人呀,所以我是個正常人。
今天現在的我已經死了,明天未來的我又會接管這副身體,但都是我,我為自己活著。
為了自己的人格和想法活著,極其溫柔的活著,極其自我的活著,極其自私的活著,終歸,是活著。
我時常在想,那個溫情的我,是裝出來的,還是本我。
我真的想幫助那個女孩,而不是成為她重要的人,真的抗拒帶有顏色的話題,還是我不敢去面對。
我跟朋友說過我並不在乎我和她的未來,我也跟她說過我不想再這樣下去。
所以,我隻斷了一段戀情,我並沒有做錯什麽,大家都是溫柔的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