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說到,通信一個多月後,也就是2002年國慶期間我決定去見樂娃。10月2號晚上,我在電話裡說明天去看她。聽到這個出乎意料的消息,她興奮的說:“真的啊?“
我晚上沒睡好,有點兒咳嗽。樂娃聽見了焦急的說:“你是不是感冒了?我就擔心天氣轉涼後你不注意身體,會感冒。瞧,現在果然咳嗽了!你怎麽不會照顧好自己呀!你趕緊去買一瓶川貝枇杷膏吧。不貴,才六塊多錢。如果不行就改服急支糖漿,效果會更好。這些藥是我最信賴的,很便宜,又是中藥。不會有什麽副作用。你不妨試試吧。”
我長這麽大都沒聽說過這些藥名,我簡直懷疑她學過醫。別看她說話辦事大大咧咧,風風火火的,其實她是個情感細膩的人。她還挺會過日子的,這種能力正是我所缺少的。那天晚上我們約定第二天上午九點在天通苑見面。
禿頂的人不適合留頭髮。我遞光頭顯得比實際年齡小。因此,頭上如果長出了頭髮茬兒我就用剃須刀刮乾淨。晚上我用剃須刀刮頭時因為用力不均勻,好幾處刮出了血,傷口有點兒醃醃的。
洗過頭,洗過澡,再從皮箱裡翻出一件深藍色純棉T恤衫。這不是貼身的圓領T恤,而是那種厚實的,領口處有一小截拉鏈的翻領T恤衫。下邊當然是壓箱底的米黃色歐版工裝褲了。四年前我就是穿著這身行頭去看蘭若的,只不過那時候是冬天,外邊加了件黑色夾克外套。
我只有一雙黑色旅遊鞋還算體面,連夜刷乾淨鞋,用電扇吹了一整夜才勉強吹乾。給樂娃的禮物已經預備好了。一個錢包大小的粉紅色“雅芳″粉餅盒,35塊錢在天宇批發市場買的。然後還有一顆晶瑩剔透的“水晶心”。心上刻了個“愛”字。這顆心便宜,才五塊錢。
沒去過昌平,不知道路上要花多長時間。第一次約會可不能遲到。第二天凌晨五點我就去蘋果園地鐵站趕頭班地鐵。出門時天還沒亮,冷風習習,吹得我的光頭涼颼颼的。裝著粉餅盒和水晶心的塑料袋在我手裡被風刮得嘩嘩直響。旅遊鞋摸上去幹了,穿在腳上每走一步都是濕冷濕冷的。
先坐地鐵到安定門,然後再倒758路公交車到天通苑東二區。到達終點時才早晨七點多。我在小區花壇邊遛達了一個多小時後,再上小賣部打電話。
樂娃的嗓音有些沙啞,情緒不及平時高亢。她說因為惦記著馬上就要見到我了,一夜沒睡好。她問我現在哪兒,有沒有看見小區馬路對面那家藥店,她讓我站在藥店門口,她想先在六樓的窗口看看我。
我才不去呢,我怕她看見我後就不下來了。我說:“那不行,這不公平。我屬於那種越看越有味道的人,適合近看,不適合遠觀。”她哈哈笑著說:“那好吧!我才起來,得收拾一下。你等我半小時。”
我站在她住的那棟樓的樓下等著。我盯著那扇戒備森嚴的防盜門,聽著自己的心怦怦直跳著。這時候門裡面隱約傳出了動靜,她馬上就要出現了!我心潮澎湃,身子卻像個保安一樣,直挺挺的站在門口準備迎接。
只聽見哢嚓一聲,門鎖開了。她似乎在費勁的推門,我想幫她往外拉門,我剛一伸手,防盜門突然開了。只聽見一個聲音在說:“呃,你嚇我一大跳!”
眼前隻聞其聲,不見其人。低頭一看映入眼簾的仿佛是個學前班的孩子,她背著個小雙肩包,一出門就對我指手畫腳的說:“喂,你怎麽站在門口呀?想做保安嗎?″
她看上去像個五六歲的孩子,個頭比電視上還小一號。個子小,腦袋瓜子小,臉小,胳膊腿兒小,手小得跟嬰兒的手一樣,看了讓人心疼。我像個服務生面對顧客一樣,點頭哈腰的說:“樂娃,你好!”
她用那雙在江湖中煉就的老辣銳利的眼睛把我從上到下掃視一遍,然後脫口而出:“呃,這個聲音我很熟悉,但這個人我不認識!那些信真是你寫的嗎?″她那不信任的口氣跟秋風掃落葉一樣乾淨利落,且透著一股肅殺之氣。我心裡頓時拔涼拔涼的,心想這怎麽像不法分子見法官來了?接下來她該不會說:給我拿下!先打五十大板再說!或者是直接退堂,對我下逐客令?
謝天謝地,我想多了。她接著說我們去小區公園坐坐吧。她在前面領路,我在後面跟著。她穿著一件玫紅色兒童帽衫,下邊是深藍色牛仔喇叭褲,褲腿上繡了朵小花。腳穿一雙白色旅遊鞋。
坐下來後我看到那雙做工精致的童鞋的鞋舌上標了個小小的“9″字。她背著個小小的天藍色雙肩包。在電視節目裡她是披肩直發,多少還有點兒成年女孩的氣息。見面這天她扎了條馬尾巴,這就將她完全歸類到“兒童”的行列中來了。
她素面朝天,沒塗脂抹粉,沒香水味,倒是有股乳腥味兒。恐怕這就是人們常說的“乳臭未乾”了。不過再仔細打量打量就會發現她細嫩白淨的圓臉上透著幾分跟個頭不相稱的成熟和老練。尤其是那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毫不掩飾的流露出了她的尖銳與挑剔。
我們一前一後的走著,有點兒像是家長送孩子去學前班。過馬路時我想牽著她的手,她似乎早有防備,只顧一個勁兒往前走。我隻得用手稍稍碰了碰她的胳膊。
剛過完馬路,她冷不丁扭頭對我說:″你知道嗎?白朗寧先生長得挺帥的!″她拿我跟這位生於1812年的英國詩人相比,好像她親眼見過這位詩人似的。這讓我心裡不大舒服,而嘴上卻說:“哦,是嗎?不好意思,這我還真不知道,我沒見過這人。”她忍不住打了個哈哈,一直板著的臉這才舒展開來。
一路上時不時有人主動上前來問她是不是電視裡的那個樂娃。她紅著臉,微笑著點頭。這時候她進入了角色,又回到了電視屏幕上。她展現給觀眾的都是輕松快樂的一面。但我第一次見到她,就看出了她的心事重重,她其實是個孩子,卻揣著成年人的心事,肩上背著成年人的包袱。
來到小區公園,我們在一張長椅子上坐下來。她從背包裡拿出一支簽字筆和一個小黑皮日記本說:“你寫幾個字給我看看。”我接過筆,把小本子墊在膝蓋上寫了一行字:樂娃愛心傳播工作室志願者,倪小寒。”
她拿過去仔細端詳著,意味深長的搖搖頭髮表感慨:“唉,真是的,俗話說字如其人,可你的字跟你的人正好形成鮮明的對比。這人吧長得五短身材,其貌不揚的,這字卻如此大氣磅礴,蒼勁有力,怎麽看都像是個身高一米八,英俊瀟灑,風度翩翩的帥哥寫的。用時下最時髦的一句話說,你的字簡直是帥呆了,酷斃了!”她說著伸出乒乓球般大的拳頭,神氣活現的朝我翹起了蠶豆般大小的大拇指。
樂娃後來告訴我說,剛見到我的那一刹那,她本想立馬找個借口打發我回去的,但想到我大老遠的過來看她,又禮貌周全,態度誠懇,實在是於心不忍,才改變主意帶我去公園的。
她說她之所以會繼續跟我交往下去,首先是出於對我的字的欣賞。她說一個人有三張臉。第一張臉是與生俱來的臉,第二張臉是這個人的字,第三張臉是這個人的聲音。第一張臉可以通過整形手術改變,但那畢竟不是原裝的,而且代價昂貴。但字和聲音可以通過學習和修煉得以改變,這是一種內在的提升。
她說她媽告訴她一個男人能寫一手好字很重要,她媽當年就是因為看上了她爸有一筆好字,才跟他在一起的。
另外,她覺得我在物質上雖說不富有,但並不吝嗇。一個男人如果舍不得為自己所愛的人花錢,掙得再多又有什麽用呢?她最討厭吝嗇的男人了。
最後她說我電話裡的聲音很好聽。每次聽到我那富有磁性的深沉的“喂——”她就好像被電到了一樣,頓時感覺頭昏眼花,渾身酥軟,幾乎連站都站不穩了。
那天樂娃讓我寫了幾個字驗明正身後,就直接把那個錢包大小的本子送給我了。接著她從書包裡掏出一把精致的小剪刀和一面化妝用的小方鏡,遞給我說:“從整體上來看你還是挺乾淨整潔的。美中不足的是你的鼻毛都快戳到鼻孔外面來了,你們男人大多不注重這個細節。”
她說她曾經在新加坡老板手下工作過,這種對細節的注重就是從新加坡老板那兒學來的。她遞給我的是一把專門用來剪鼻毛的圓頭小剪刀。剛見面就當著她的面剪鼻毛,這不太雅觀吧?我拿著剪刀猶豫不決,她直截了當的說:“在這種公共場所,總不至於讓我親自動手給你剪鼻毛吧?”
她這麽一說,我挺開心的,心想如果現在不是在大街上,如果是在屋子裡,看來她有可能親自給我剪鼻毛了。我背過臉去對著鏡子剪起了鼻毛。我剪鼻毛時她的嘴也沒閑著。她像個評論家一樣對我的穿著品頭論足開了。
正如開頭所言,從整體上來說,我還是挺乾淨整潔的,說得具體點兒,她認為我的衣服太大了,肩部都耷拉下來了。小個子不宜穿得過於肥大,否則拖泥帶水的,顯得不精神。
我的深藍色上衣讓人感覺太沉重,太壓抑。她要我穿淺色的陽光的衣服,建議我以後買衣服就買十四五歲的大童童裝,也就是150或160號。
她強調說,必須得買外貿的,純棉的。外貿的童裝通常是成人版,沒有類似米老鼠唐老鴨那樣的疙疙瘩瘩的圖案。她最反感我的上衣面料是化纖的。她說她渾身上下都是外貿的,純棉的,不起球,不褪色,不變形,純天然的,穿著舒服。化纖的穿在身上多扎人呀!
受樂娃的影響,後來我都買純棉的衣服。過了這個村就怕沒這個店了,有時候遇到喜歡的衣服我會一模一樣的一次性買好幾件。我有五件一模一樣的牛仔襯衣,七件一模一樣的米色襯衣,五件草綠色休閑服,七件人字呢西服,十五條純棉短褲。七條牛仔褲,六條工裝褲,十七頂棒球棒加鴨舌帽。還有五件款式卡通的,歐式羽絨服——這些衣服全是外貿的,純棉的。全都是在早市賣書時,在賣服裝的攤上淘的進出口尾貨,沙子的價格,金子的品質。
擺十年書攤,好歹攢夠了可以穿一輩子的衣服。衣食無憂,總算實現了一半。我從南到北,從北到南折騰一次光寄衣服就得花上千兒八百元。我平時省吃儉用,這個郵寄費卻掏得毫不遲疑。
因為這些衣服們七嘴八舌的在提醒我“喂!當家的,你可不能輕言放棄啊!我們可是上天為你量身定做的,我們可不願一輩子躺在暗無天日的衣櫃裡,我們也得實現自己的價值呢。我們大部分都還沒來得及一展風采呢!你要是輕言放棄,到時候又不能把我們帶走,那我們這輩子可不是白活了?!我想也是,我如果拍拍屁股不負責的走了,這麽多衣服豈不是浪費了,因此盡量能多穿一天算一天吧。
第一次跟樂娃見面時,她不喜歡我那件化纖的深藍色翻領T恤衫。她喜歡我的米色工裝褲,外貿的,純棉的,腿上還有兩個大方兜,實用又顯酷。只是褲兜邊有些小線頭顯得不大利落。她說著立馬從小背包裡掏出小剪刀,乾淨利落的把我褲子上的線頭剪掉了。她說她最喜歡的職業是外科醫生, 操起剪刀,三下五除二的剪掉患者身上那些多余的腐肉爛肉時多痛快,多過癮啊。
俗話說腳上沒鞋差半截。一個人身上的衣服穿得再好,如果不配上一雙好鞋,那也是白搭。她說如果你西裝革履的,腳上穿著一雙白球鞋,那該多俗呀!可這種人生活中時常可見。她覺得我的黑色旅遊鞋好看,而且很乾淨。早晨這鞋的鞋底還發潮呢,這會兒已經被我的腳捂幹了。
我把“雅芳”粉餅盒和水晶心送給她。她瞟了一眼粉餅盒說:“花多少錢買的啊?”我說35塊錢。她不假思索的說:“假的!冒牌貨。真正的雅芳要好幾百塊錢,哪有二三十塊的。你們男人不懂這些,以後別瞎買,免得浪費錢。我也用不著化妝品,除非演出,我平時都是素面朝天。”
當我把刻著“愛”字的水晶心捧給她時,她皺了皺眉頭,不屑一顧的說:“這是什麽東西啊?呃,一顆易碎的玻璃心?太沉重了,我不要!”
我去上了一趟公園的流動洗手間。回來後問她要不要去。她說她從來不去這種廁所,很髒的,去了她會惡心,會吐的。我想她憋著怪難受的,於是我又返回去,用自來水管下的一個鐵桶接了幾桶水,把廁所的整個地板衝洗了兩三遍,看上去挺乾淨了。我回來告訴她廁所已經洗乾淨了,可以放心去了。她向我道謝,但仍然沒去。後來她做節目時不止一次提到我的這個細節打動了她。
這時候已經上午十點多了,我們還沒吃早餐呢。我問她餓了吧?她說有點兒。我說:“我們找地方吃飯去吧,你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