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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20,從海商開始崛起》第三章 軒兒絕非池中之物
  林致遠今年四十歲,舉人出身,掌握同安林氏一族,也有十年。

  林家和李家不同,他們是耕讀傳家,從不沾染海商一道,更不會和宮中的大佬們來往。

  作為李林氏的嫡親大哥,他對這個幼妹一直愛護有加。

  但在姻叔李懷宗與妹夫李文澤落難時,無官無職的他,對於權勢滔天的趙知府等人,也無可奈何,只能略盡綿薄之力,維護一下李家最後的體面。

  沒曾想魏忠賢橫空出世,救下了李明軒這根獨苗。

  在聽到李明軒準備抵押榮泰康商號的六進宅院,借一萬兩白銀,重走海商之路時,他猶豫了一下,歎道:“軒兒,這一萬兩,對於林家來說,不是什麽大事,但我不能借給你。”

  對於舅舅的話,李明軒並沒感到意外,銀子和田地,那才是世家大戶們的命根,房子只是錦上添花的東西罷了,並不緊要。

  抵押房子,借個一、兩千,林致遠可能會立即拍板答應,但一萬兩嘛,那就難說了。

  不過李明軒的打算,本來就是漫天借錢,落地還價!

  五千兩才是他的心理底線,能多借一點,那自然最好。

  正準備開口降低借款數字時,就聽見林致遠說道:“你一沒出過海,二沒經過商,三沒殺過人,如何乾得了海商?”

  林致遠不屑於做海商,但不代表他不懂海商之道,出則為盜,入則為商,在茫茫的大海上,沒有王法約束,也沒有孔孟之禮,發生什麽事,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在他的印象中,李明軒從小就熟讀詩書,準備走科舉,哪有能力乾這種大事?

  他可不想這個唯一的外甥死在大海裡!

  妹妹的下半輩子,可就這麽一個指望了,林致遠心裡想的是,賣掉榮泰康商號的大宅子,給妹妹和外甥在鄉下置辦山林田宅,小富即安。

  聽到林致遠的三問,李明軒微微一笑:“回稟舅父,我今年已滿十六歲,家中又遭此大變故,若我不頂門立戶,又有誰來替我李家遮風擋雨?”

  “出海一事,倒也不難,這泉州的稅使太監張堅,便是魏公公的乾兒子,有他在,我李家的船,就可以隨意出海!”

  說起來,這張堅還是李明軒的救命恩人。

  正是張太監帶著魏公公的手書,找到趙知府,才把李明軒從大牢裡撈了出來!

  李明軒祖父李懷宗對魏忠賢的恩德,以及魏忠賢救下李明軒這一行為,同安李氏,就成了洗都洗不乾淨的閹黨!

  李明軒這話,自然是把自己和閹黨牢牢綁在一起!

  在閹黨手下撈銀子,在往後的七年中,那絕對是無往而不利。

  至於崇禎上台後,清算閹黨一事,李教授認為,要是用七年時間,自己都不能改變點什麽的話,那就真成穿越者之恥了!

  林致遠聽懂了外甥的話,撫須點了點頭。

  出海,出的並不是海,而是在朝廷中,有沒有靠山!

  沒有靠山,就算你稱雄四海、遨遊五洋,成為五峰船主汪直一樣的牛人,回到陸地上,也得被斬首示眾!

  魏公公是朝中最當紅的人,權傾朝野,不過就是個時間問題。

  林致遠自然能看明白,但他熟讀史書,也知道自古以來,掌權的太監,就沒有幾個能夠善終的。

  “軒兒,你可知王振、劉瑾之禍?”

  李明軒點了點頭,笑道:“舅父不必憂慮,我看這魏公公,跟王、劉二人,並不相同,他23歲進宮,53歲才得勢,精通經營之道,不是王、劉這種不知進退的人。”

  聽到外甥說出“經營之道”這四個字,林致遠不由得點了點頭。

  他沒想到,眼前這個十六歲的少年,並不以好壞來評價魏忠賢,而是說出了魏忠賢最過人的長處!

  李明軒繼續說道:“魏公公得勢,必將以征稅為首要政務,有銀子,他才能坐穩宮中的頭把交椅,當今聖上、朝中諸公,也會看著魏公公如何收斂銀子。”

  “我泉州自古以來,就是集聚四海五洋的財富寶地,若我能在此處幫魏公公撈到大筆銀兩,那不僅能得到魏公公賞識,也能簡在帝心,當今聖上和朝中諸公,也能高看我李明軒一分!”

  “啪!”

  林致遠聽到此處,不由得拍了一下手掌,讚歎道:“妙哉!”

  不一會兒,又好奇地問道:“軒兒,你從何處知曉這些道理?”

  李明軒笑道:“史書之中,這等例子,比比皆是,嚴嵩父子替嘉靖帝撈銀子,一百兩中,皇帝五十兩,他父子五十兩,因此坐穩了首輔寶座。”

  “我看當今聖上,年紀雖幼,卻有嘉靖帝遺風,誰能撈到銀子,誰就是朝中最有權勢的人。”

  林致遠點了點頭,心中不借銀子的念頭,又淡了幾分。

  “至於經商之道,無非就是奇貨可居、低買高賣而已,我聽聞福州府閩縣南台達道鋪,有一人名叫陳振龍,他隨商船赴呂宋經商,見當地朱薯遍野,於萬歷二十一年,密攜薯藤,回到福州。”

  李明軒又說道,“當年,我福建省大旱,五谷少收,巡撫金學曾試種呂宋朱薯,可充谷食之半,從此,我八閩父老鄉親,又多了一道主食。”

  “在海外,如朱薯這種奇珍異物,數不勝數,只要熬過海上風浪和凶險,賺到銀子並不難。”

  朱薯,就是番薯,也叫地瓜,這玩意兒,吃多了盡放屁,但能吃飽肚子,又不挑地,旱澇保收!

  後來的康乾盛世,也被戲稱為地瓜盛世。

  可惜明朝末年並沒有大規模推廣到全國,要是早些種到陝甘一帶,造反的農民,能減少一大半!

  林致遠聽外甥說得頭頭是道,並點出了經商之道的核心,那就是“奇貨可居”,皺了皺眉頭。

  他最反感的,就是誇誇其談之輩。

  李明軒說的道理沒錯,卻沒有任何一點實際價值!

  看到舅父皺起眉頭,李明軒笑了笑,繼續說道:“我在泉州,買上絲綢、茶葉、瓷器、漆器、茯苓、棉布、麝香、胭脂水粉、砂糖、珍珠等物,許以稅使太監張堅一成乾股,再獻給魏公公四成實利!”

  “出海後,直奔香山澳,賣掉船上貨物,買上佛朗機炮、西洋火銃等物,南下暹羅,若能買到黃銅、沉香、降香、蘇木等物,就買,買不到,就搶。”

  “出了暹羅,再南下望加錫等地,賣出當地急需的黃銅,買上胡椒、檀香木、琥珀等物,順流回歸香山澳。”

  “再賣掉所有的香料,隻帶上銀子和安南大米,回到泉州!”

  “我聽祖父和父親提起過,泉州、香山澳、暹羅、望加錫四地走一圈,其利至少翻上十倍,若是運氣好,三、四十倍也有可能。”

  香山澳是澳門,暹羅是泰國,望加錫是印度尼西亞南蘇拉威西省。

  這一圈,正是明朝崇禎末年到清朝乾隆年間,最出名的南洋四角貿易,利潤之豐厚,不亞於美洲、歐洲和非洲的三角奴隸貿易!

  南洋四角貿易的開拓者,是“海上馬車夫”荷蘭人。

  1648年,也就是28年後,《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署,西班牙正式承認荷蘭獨立,從此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壟斷了南洋四角貿易。

  一直到1784年第四次英荷戰爭結束,徹底喪失海洋霸權的海上馬車夫,同時也失去了南洋四角貿易。

  但在1620年,荷蘭人還在西班牙手下討生活,並沒有開辟南洋四角貿易的眼光,更別說泉州的趙知府和楊天生等人了。

  李明軒打的主意,就是依靠武力,搶先開始南洋四角貿易!

  他給稅使太監張堅一成乾股,是收買張太監,那四成實利,卻是給魏公公的投名狀!

  幾圈南洋四角貿易跑下來,他李明軒就能成為閹黨最厲害的撈錢高手,也能成為魏公公夾袋裡的頭馬!

  林致遠並沒有看清南洋四角貿易優勢的眼光,但他畢竟是同安林家的族長,聽到李明軒說的那些貨物,便知道眼前這個外甥,還真是個經商的天才!

  尤其是最後帶回泉州的安南大米,更是點睛之筆!

  福建多山,沒田沒糧,自古以來,就是“兵家不爭之地”,統一天下的戰爭,到了福建這兒,基本上就是傳檄而定。

  安南盛產水稻,大米不值錢,但到了福建,這大米的價格,至少得翻兩、三倍。

  他林家就是同安縣最大的糧食販子!

  別的貨物不說,單單運回來的大米,就能讓李家賺得盆滿缽滿!

  林致遠看向李林氏:“小妹,假以時日,軒兒絕非池中之物啊!”

  李林氏立即趁熱打鐵:“大哥,那押房借銀子的事兒……”

  “借!”

  林致遠沉吟片刻,果斷地說道,“我借給軒兒一萬兩白銀!”

  至於“沒殺過人”這一茬,林大舅提都沒提,以李明軒敢在暹羅“買不到就搶”的心態,豈有不敢殺人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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