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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異界執掌生死》第2章 傳奇人物
  海風總是伴隨著腥臭,很久之前羅蘭就問過父親為什麽。

  父親說:“海上死去的生命太多,不屈的亡魂也太多,但相對的是每時每刻都有新生命誕生,這是自然的循環,也是世界的輪回,人就在這種輪回裡飄搖。聞得多了,也就不覺得腥臭,反而有些親切,親切的足夠讓你感覺到真實的活著。”

  “是的…我…還活著…”

  羅蘭重複著這句話,眼前的父親身軀慢慢後退、消散。他掙扎著站起來,邁開步子奔跑,卻怎麽也追不上父親的腳步。

  突然羅蘭感到一陣撕心裂肺的疼痛,睜開眼,才發現自己正趴在海灘,右腿撞在碎石上,已經明顯腫了起來。

  “這…是哪兒?”

  他忍著疼痛用力揉了揉腳,緩緩站了起來。

  眼前依舊是一望無際的大海,就在不遠處的天空上,烏雲密布,一道道驚雷嘶吼著,仿佛隨時要將天地間的一切都化作虛無。而雲層之下,海天之間則布滿了無數道深色龍卷風,隔著數裡距離,羅蘭依舊能清晰的察覺到風力之強勁。

  周圍沒有半點生命的氣息,只怕是魚兒也沒法從這風暴之下潛行過來,更別提海鳥之類了。

  除開風暴,海面上還湧動著滔天巨浪,那浪潮飛起百米,別說是普通船隻,就連帝國海軍的“海神級”戰艦估計也沒法抵禦這種程度的衝擊。

  等等……

  他似乎想到了一個可怕的結果……

  “難道老約根把我送進了……深淵島?”

  羅蘭用力眨了眨眼睛,確定自己沒有在做夢。而遠處的景象,不就是所有人對深淵島的描繪嗎?

  其實羅蘭不知道,喚風者本就是風系大法師,島嶼周圍風暴雖然嚇人,但歸結到自然元素裡的話,依舊也屬於風元素。老約根那張卷軸可是注入了他幾年的心血,其中蘊含的力量有多強大,只怕他自己都無法測算。

  風元素一路包裹著羅蘭,沒想到竟然真的突破了風暴屏障,衝了進來。

  他步履蹣跚地朝著島嶼走了過去,整個深淵島就是一座巨大的山峰,高聳入雲,羅蘭抬頭仰望許久,也看不到盡頭。

  沒走幾步,羅蘭就察覺到了不對勁,他左右徘徊了一會,然後靠近台階,蹲了下去,用手撫摸著。

  是的,你沒有聽錯,這裡有台階!!!

  而且上面全都是人工開鑿的痕跡!

  這說明什麽?

  說明深淵島並沒有傳說中那麽可怕,至少這裡之前有人生活!

  他又向前沿著台階走了幾步。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羅蘭格外謹慎,基本上每一步落下,他都要停下來觀察一下周圍。

  很快他就再一次找到了人類造訪過的痕跡,只不過這個痕跡的主人,讓羅蘭恨得有些牙癢癢。

  “想不到恩斯這個家夥,長的五大三粗,字寫得倒還不錯。”

  只見羅蘭腳下台階上,刻著一行標準的天荒帝國文字,上書:

  ““冷港少女號”船長恩斯,悔記於帝國歷一千二百三十一年。”

  羅蘭坐下來,仔細看了刻字的地方,他總覺得有些奇怪,可就是不清楚哪裡不對勁。

  突然,他想到一個可怕的事實!

  這些字沒有問題,台階也沒有問題,唯一的問題就是:

  雕刻的痕跡太新!

  一座海島上,風吹日曬肯定免不了,可是這些文字卻像剛剛才刻上去似的,甚至最後結尾的“年”字上,

還有些石屑沒有完全落下!  “怎麽可能?”

  羅蘭實在想不通其中的道理,既然沒辦法理解,那就只能繼續往前走,看看能不能找到答案。

  剛往上幾步,就見台階上豎著一塊石碑,上面同樣有一行嶄新的字:

  “求生者退去,求死者上前”

  石碑後面不遠處,就是台階的盡頭——一個黑黝黝的山洞。

  山洞像一張巨大的嘴巴,不時傳出陣陣陰風,在這之後,便沒有路了。

  “看來恩斯是信了這句話,沒有勇氣繼續往前,所以才寫了那個“悔”字吧。”

  剛剛經歷了家族破裂,又和老約根生離死別,羅蘭的心早就在一次又一次打擊之下,變得堅硬起來。此時若是直接掉頭,或許循著恩斯的痕跡,還有機會回去。

  “但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來到這裡十幾年,一事無成,或許死亡才能揭開一切的真相吧。”

  羅蘭搖了搖頭,

  “不不不……就算僥幸活下去,我又能做什麽呢?回去不過是再給敵人殺一次罷了。”

  人的好奇心總在不合適的時機開始作祟,現在正好有機會去了解這個傳說中的存在,如果就這麽離開,豈不是也要跟恩斯一樣,在台階上刻一個“悔”?

  想到這羅蘭也不停留,拍了拍身上的灰塵,站起來躍過了石碑,直接快步朝著山洞進發。

  “嘀嗒~嘀嗒~”

  水滴落下的回響,刺激著羅蘭的口腔。他已經半天沒有喝水,嘴唇和喉嚨都乾的快要冒火。剛進山洞就聽到了水聲,讓他立刻興奮了起來,原本沉重的腳步也輕快了許多。

  山洞裡氣溫極低,羅蘭忍不住打了個冷戰,他扯了扯衣服,用腰帶將它們裹的更緊了。事實上除了長相俊俏,羅蘭並沒有繼承米勒斯武勳世家的優點:相比於父親,他的身體太過單薄。

  甚至於根本不適合成為一個優秀的武士,所以從小他接受的就是文學和歷史等教育。在凱爾眼裡,家族繼承人是一個博學多才的人物也不是不可以,當然也可以理解為無奈之舉。

  這裡的冷並不是大海上狂風呼嘯,瘋狂至極,反而是輕輕穿過,細微到難以察覺,但這絲毫不影響它的可怕!

  羅蘭能清楚的察覺到寒氣直接透過肌膚,緩緩鑽進了他的身體,血液流動的速度似乎都開始慢下來。僅僅向前不過十步,渾身上下便凝結出一層淡淡的白霜,眉頭和鼻子上冰晶幾乎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蔓延!

  羅蘭並不是那種嬌生慣養的富家子弟,相反他的心性一直被家族尚武氣息熏陶,反而比正常人更多了幾分堅定。即使武技有些糟糕,可面對危險也絕對不會輕易退縮。

  繼續…

  一步…兩步…三步…

  哢嚓!

  終於他的身體還是堅持不住,膝蓋猛然酸軟,整個人跪倒在地上,細碎的冰棱散落一地。

  就在此時,一道微弱的光芒在他頭頂亮起,一圈圈蕩漾著,很快整個山洞便如同白晝。

  那刺骨般的寒氣似乎遇到了天敵,並不敢抗拒這道神奇的光芒,竟然迅速褪去,一道道溫暖的風輕輕撫摸著羅蘭的身體。

  他已經很久沒有這麽舒服過,這光像冬日暖陽般,也像母親的繈褓溫柔。羅蘭忍不住輕“哼”一聲,聚集在體內的冷氣在他呼吸間就已經排出,取而代之的是從未有過的清醒。

  “恭喜,你已通過斯芬克斯的考驗,死亡過後就是重生…”

  羅蘭耳邊響起一道虛無空洞之聲,奇怪的是聲音並未在山洞裡回蕩,仿佛從他自己內心發出似的。

  “轟隆隆…”

  大地緩緩震動著,他面前的石板不停搖晃,像一雙無形的大手生生將地面撕扯出一條裂縫,那裂縫裡升起一座半人高的銀色金屬台。

  銀台上放著個木製盒子,淡淡香氣鑽進羅蘭的鼻腔,一下子將他的思緒拉進歷史長河之中,仿佛盒子本身就代表著某些不可明世的過去。

  鏤空雕刻精致無比,做工明顯不是尋常物件。羅蘭博覽群書,自幼就對荒神大陸的各種古玩頗有研究,伯爵府也有許多珍藏,他自信不會有什麽東西能讓他眼前一亮。

  但這個盒子,卻將他的自信打了個粉碎。只見內壁上雕刻著一圈神秘的圖騰,像陰森恐怖的毒蛇,又似生機勃勃的藤蔓。生命和死亡縱橫交錯,極度詭異。

  羅蘭在褲腿上擦了擦雙手,此時此刻他也顧不上什麽貴族禮節了,只見他輕輕拿起盒蓋,一本通體黑色的書映入眼簾。

  他有些失望,按理來說以這盒子的精致程度而言,裡面就算不是強大的法寶,也得是價值連城的寶物才對。

  就…這麽本破玩意?

  羅蘭隨手取了出來,不經意的翻開一看。

  他從未想到就是這漫不經心的一眼,將會在歷史長河中掀起怎樣的風暴。

  隻一眼,就讓他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幾個嘴巴!

  因為第一頁上赫然寫著:

  “斯芬克斯.《生命魔法淺談》”

  斯芬克斯…斯芬克斯…

  斯芬克斯!

  剛才他就覺得這個名字有些熟悉,現在看到書名,他終於想起來了!

  這…這可是無價之寶!

  提到斯芬克斯,支持他的人都會不由自主的在前面加上“反抗者”三個字。而對於那些視他如大敵的人,則恨不得將他剝皮抽筋。

  帝國歷八百二十年,斯芬克斯出生在大陸西北一個普通的遊牧人家。在那個年代,饑餓和貧窮幾乎每年都會奪取無數的生命。在這些自然災害面前,人人自危,絕大多數平民都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恰恰是極端的社會條件,卻也推動了教會勢力的迅速崛起。肉體得不到飽足,信仰就成了無數普通人艱難生存的唯一念頭。

  在斯芬克斯十歲左右,趁著時局動亂,聖神教會一舉擊潰了大陸所有“異端”,正式成為大陸唯一信仰。從那時開始,每個國家,甚至每個城市都不得不興建“聖神殿”,用以朝拜和宣傳教義。毫不誇張的說,教會地區大主教的權力幾乎可以和當地的君主相抗衡。

  物極必反,一種力量在毫無約束的情況下,必然會膨脹到無法控制的地步,而最終也會導致它在自然的壓力下走向衰退。

  斯芬克斯,就是自然的選擇。

  從小他就展現出遠超常人的天賦,除了能感應到數裡外的狼群,避免牧羊人遭受襲擊之外,他還能呼喚和安撫各種野獸。

  一切的一切都宣告著斯芬克斯擁有無與倫比的精神力,而精神力則是成為魔法師的唯一門檻。

  在他十五歲那年,被一位德高望重的巡遊老法師收為徒弟。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能夠成為魔法師的學徒,都是一件無比光榮的事。

  但斯芬克斯如果這麽簡單,就不會成為一代傳奇了。

  短短兩年後,他就離開了老法師。在當時這可是丟人到家的蠢事,就連斯芬克斯的家人也因為這件事在整個草原上都抬不起頭來。

  誰也想不到的是,斯芬克斯並不是被趕出師門的,而是老法師一生所學已經無法滿足他的胃口了。

  從那以後斯芬克斯便漸漸遠離人群,慢慢的消失在眾人的視野裡。

  直到十年之後,大陸中部一座小城裡。十幾萬人一夜之間全部暴斃,仿佛死神揮動滅亡屠刀,摧殘了所有的生機。

  這駭人聽聞的消息沒幾天就傳遍了整個大陸。

  同樣人盡皆知的,還有這位已經被人遺忘的魔法師學徒——斯芬克斯。

  做完這件事之後,他靜靜地靠在城頭,等待著那群象征著“正義”的教會騎士前來“審判”他。

  那是一個深夜,當數千神聖騎士和三百聖殿光明祭祀抵達的時候,斯芬克斯宛如戰神,魔杖輕輕指著大地,將所有人的生死都捏在手中。

  要知道,聖殿那次出動的實力,能夠輕松摧毀一座城池,光明祭祀的強大,在當時可是舉世聞名的!

  雙方一句話都沒有說,氣氛詭異且寧靜。那一夜除了斯芬克斯本人之外,根本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麽。

  史書上記載著:黎明剛剛抬頭,整個大地就已經被鮮血染紅,護城河裡散落著無數殘肢斷臂,放眼望去已經沒有一點生命的氣息。

  斯芬克斯在屠城之後,又以一己之力覆滅了整個聖神教會分部,一戰成名。

  他就像一場瘟疫,成為了整個荒神大陸的噩夢,甚至無數人將他描繪成降臨人間的“死神”。

  隨後幾年他似乎盯上了教會,每隔幾個月就會傳出屠殺的消息,整個大陸都被他殺得人心惶惶。更可怕的是一直所向無敵的教會,居然也被他打的毫無還手之力。斯芬克斯已然開始動搖了聖神教會的根基,試問教會都不能保全自己,又怎麽能保護教區裡的信徒呢?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脫離教會,畢竟信仰和性命哪個更重要,大家還是分得清的。

  不過這不乏一些狂熱之徒,願意為教會慷慨赴死,但在斯芬克斯眼中,這群人和螞蟻沒有任何區別。

  斯芬克斯並不算一個強大的魔法師,按照現有的魔法師等級來算,他甚至都沒有資格穿上象征高級大法師的白色長袍。

  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即使是大陸頂尖高手——聖階強者,也無法與之抗衡。

  一切奧秘……都在羅蘭手裡的書中。

  生命魔法!

  斯芬克斯縱橫天下的絕技。

  羅蘭翻開第二頁,映入眼簾的是一個個清秀的古文字,這種文字現在已經很少人用,不過好在羅蘭還算見多識廣,對大陸西北歷史也有所了解,勉勉強強能夠讀懂個大概。

  “當你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就證明你已經通過了我的考驗。不用驚訝,我設置的陷阱是從靈魂層面侵襲,唯有靈魂強大之人才能走過。”

  羅蘭有些奇怪,實際上他承受的痛苦並沒有斯芬克斯描述的嚇人,至於當初恩斯為什麽沒有通過,他也懶得去想。

  繼續往下看,內容也逐漸清晰起來,這本書並沒有記載斯芬克斯的事跡,想必以他的驕傲,也不屑去給自己著書立傳。

  “提起我一生最慶幸的成就,所有人都會說“生命魔法”,不過很遺憾的告訴你,這力量並不是我自己參透的,其實我不過是個傳承人而已,或者說,我和那些死在生命魔法之下的亡魂一樣可悲。”

  “現實世界的魔法讓我覺得有些厭倦,風、雷、火、電等等元素,歸根結底也不過是依賴自然存在,它們是構成世界的基本力量。魔法師就是一群依靠強大精神力,從而借用自然力量的家夥,脫離了自然,他們什麽也不是。我討厭“依靠”這個詞,因為我的命運只能握在我自己手中。”

  好霸道的人,好霸道的話!

  羅蘭不禁想到,幾百年前那個站在屍山血海上的身影,他傲視著整個天下。

  凝視死亡,回眸滅世!

  “正是這種追求,讓我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領略到了超越現實的存在。這讓我抓狂,我明明已經觸碰到那個點,卻怎麽也無法擁有。直到某一天我終於明白那股無形的力量到底是什麽。如果能夠選擇,我多麽希望能夠愚蠢一點,做個普通人或許才是真的美好。”

  “別人羨慕不已的天賦,卻讓我飽受折磨!我後悔那天參透了天地的規律,也後悔後來的所作所為!我的降生,甚至比瘟疫還要邪惡!”

  羅蘭理解不了他為什麽會這樣形容自己,這“日記本”上也並沒有記錄太多斯芬克斯的事跡。

  繼續翻閱,後面記載的應該就是他所說的“天地的規律”了。

  “對教會來說,它是信仰;對君主來說,它是臣服;對普通人來說,它就是希望。而對我而言,它就是溝通生與死的橋梁!”

  羅蘭反覆思考著這句話,不怪他見識淺薄,只能說斯芬克斯的思維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生命魔法是普通人的稱呼,只有我清楚它根本就不屬於魔法,或者說魔法根本不夠資格來形容它。它是一種秩序的力量,我見到了秩序並且將它掌握在了手中。幾十年過去,我從沒設想過有人會超越我,但即使如我這般,也終究無法窺探到秩序的真諦。生與死,是我曾經審判世界的武器,如今我也還是逃不過它的製裁。在生命即將破滅的時候,我來到了這座“禁地”,留下我最後存在過的痕跡。”

  羅蘭是了解歷史的,斯芬克斯給教會造成了巨大的打擊。同一時間大陸各個國家政權也開始了反擊,隨後的幾十年時間,教會的影響力大打折扣。最終發展到現在,只剩下名義上的尊貴,實權已經不在他們手中了。

  如果不是這些貢獻,斯芬克斯估計早就被冠上“殺人魔”的名號,成為遺臭萬年的存在了。恰恰正是因為對皇權的加強起了大作用,才有了現在人對他褒貶不一的評價。

  羅蘭顫抖著翻開後一頁,強忍著內心的激動。

  幾百年來,無數英雄豪傑,無數君主國王都在尋找的秘密,如今就在他手中了!

  “如果你是魔法師,那你就不必再往後看了,因為一個魔法師很難真正的忘記掉自己所學的本事,而生命魔法根本不需要強大的精神力去驅動,它隻存在於意念之中,只要你意念足夠純淨且強大,就有資格駕馭它。不過魔法師們一向依賴自然,根本不可能徹底放棄自然魔法。我為了做到這一切,在人間流浪了整整十年。四處漂泊,終日困苦,那段時間我拋棄了一切…包括我的家人,我的名聲,以及我的愛人…”

  紙張上這句話的位置明顯有些水漬,或許強如斯芬克斯,也曾經在愛與理想之間徘徊不定吧。

  “直到最後,我終於忘記了畢生所學,元素魔法不僅拋棄了我,還抹殺掉我引以為豪的精神力。心死如灰燼,方能做筆揮毫,時代這幅畫最終開始由我描摹。”

  羅蘭不是魔法師,同時也不會武技,更不是久經沙場的戰士,倒是還符合斯芬克斯的要求。

  幾百年來肯定有其他人踏足深淵島,恩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斯芬克斯的“遺產”從來沒有被發現,或許這就應了那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書本後面幾句就是針對武者的了,學武之人想要掌握生命魔法,也必須完全忘記一切才行,招式、戰鬥習慣、精通的武器。

  看到這,羅蘭有些納悶,

  “這家夥不會故意說這些話,然後讓那些找到書本的高手自廢修為?”

  這讓他想起了從前看過的一些熟悉的劇情。

  不不不…

  羅蘭搖搖頭,以斯芬克斯的名聲,他沒必要做這麽無聊的事。

  翻開下一頁,這一頁上並沒有太多的文字,只是記載了幾個符號,這符號類似六芒星陣,又有所不同。

  羅蘭對照符號組成的圖案,又低頭看了看銀台。

  果然,銀台上整齊的刻著一模一樣的格子,只不過符號是用某種不知名的金屬製成的。

  他按照書本圖案輕輕推了起來,將每個符號準確的移動到應在的位置。

  “哢…咯吱咯吱…啪!”

  那銀台中間凹陷了下去,一顆散發著光芒的寶石慢慢升了上來,大小只有米粒一般,不過其中蘊含的力量卻讓羅蘭不敢小視,隔著半米遠,他依然感受得到陣陣熱浪。

  畢竟這是殺戮超百萬的“惡魔”斯芬克斯留下的東西,稍有不慎羅蘭說不定就得化為灰燼。

  書本最後一頁,上面寫著:

  “生命魔法在於奪取和給予,我留下了最後一絲精純的力量,封印在秘銀台中。”

  秘銀可是比禁魔石更高級的魔法材料,它對魔法的壓製裡比之前的奇覺花粉強了不止百倍。當然它的威力絕對不止於此,若是用秘銀製作武器,能夠輕松摧毀絕大多數魔法陣。要知道大陸上強大的武裝勢力,幾乎都有防禦性陣法,有了它能輕松瓦解對手幾代人構築的魔法堡壘!

  就算是現在,指甲蓋大小的秘銀也值得兩個高手生死對決。這麽大一塊,堪稱當世唯一,甚至足夠引發一場戰爭!

  為了掩蓋生命魔法的氣息,不暴露自己的遺產,斯芬克斯還真是大手筆。只是不知道這閃爍著光芒的秘銀之中,埋葬了多少倒在他手中的靈魂。

  以斯芬克斯的手段和風格,為了達到目的,死多少人也都是值得的。

  生命魔法的種子就在眼前,他伸出右手,就在即將觸碰到時,卻又突然觸電般縮了回來。

  不可能這麽簡單,羅蘭從來不相信運氣。這十幾年來,他幾乎從未被幸運女神眷顧過。眼前的一切,美好的太不真實。

  這個身體只有十七歲的少年站在秘銀台前躊躇不定,心臟拚命跳動,似乎要蹦出體外似的。

  他和荒神大陸的其他人可不一樣,這種故事很久以前他就看過很多次,只是不敢相信會出現在自己身上而已。

  就在此時,羅蘭察覺到一股力量正在悄悄靠近他,自腳尖飛速纏繞上來,將他渾身包裹住。窒息的感覺瞬間讓他從渴望中清醒過來,羅蘭本能地後退,卻發現身體完全不聽使喚!

  “不…!”

  他咬著牙用力對抗著,嘴角已經咬破,鮮血順著下巴滴在地上。

  但…

  無濟於事……

  他的手被怪力牽引著,直直抓了上去!

  那耀眼的光芒被他死死握住,毫無準備的丟進了嘴裡,直接鑽進了腦海之中!

  羅蘭隻覺得一股冰冷又溫暖的感覺流淌在血脈之中,說不出的舒暢,又忍不住的痛苦!渾身上下肌膚迅速枯萎,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失去生機,可幾個呼吸間又重新恢復血色,變得更加細膩白皙,如少女般晶瑩剔透!

  毀滅與重生,在一副身軀裡不停上演著,羅蘭的意識直接被擊潰,陷入沉睡之中…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被腦海裡沉悶且沙啞的聲音吵醒,緩緩睜開了眼睛。

  “你挺過來了……好……太好了!我已記不清多少年了,終於讓我等到了這一天…”

  轟!

  山洞那璀璨奪目又溫暖如春的光芒漸漸黯淡,羅蘭周圍的空間像是一幅破碎的畫,一條條裂縫憑空出現,很快整個“山洞”分崩離析。

  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腥臭刺鼻,白骨堆積如山的墓場!

  哪裡還有半點海島的模樣?就連羅蘭走過的台階都消失不見,露出了本來的恐怖模樣:

  一座由骷髏堆積而成的死亡之路。

  “看到了嗎?你腳下踩的都是曾經覬覦生命魔法的人,人的貪婪像無底洞一般,我只需要輕輕一推,就能輕松得到他們的全部,哈哈哈……”

  那聲音又響在羅蘭耳邊,他雖然已經害怕的動彈不得,卻依然皺著眉回頭,結果發現除了骸骨之外什麽都沒有。

  對於羅蘭來說,即使經歷過生離死別,眼前的場景衝擊力依然讓他有些暈厥,如果不是血腥味刺激著神經,他估計早就倒下了。

  “不用看了,我只是一縷被囚禁的魂魄罷了,準確來說,是一個被詛咒著的可憐蟲。”

  “你是……斯芬克斯?”

  羅蘭試探性地開口,問道。

  那聲音沉寂許久,最終還是給了肯定的答案。

  “怎麽可能?就算你天下無敵,也絕不可能活到現在!說,你到底是什麽鬼怪?”

  羅蘭警惕的注視著眼前的一切,生怕對方衝上來偷襲自己。

  斯芬克斯倒是被這毛頭小子逗笑了,他長歎一聲,開始緩緩說著故事:

  “孩子,我確實是斯芬克斯,而且我的肉身也確實死了很久,只不過有些東西並不是你現在能夠理解的。我只能說你是我等了很久很久,唯一一個能夠傳承枷鎖的人,所以很抱歉,以這種方式認識你。”

  “枷鎖?你在說什麽?”

  “說一個故事吧,不要提問,你只需要聆聽就夠了。”

  羅蘭沒有反駁,他現在確實一頭霧水,迫切需要一個答案來解開自己的疑惑。

  斯芬克斯緩緩說著:

  “很多年以前,當時我和你差不多年紀。在泰蘭特老師那裡學完魔法之後,我一直渴望力量,渴望成為傳奇。當時的我太過驕傲,畢竟年輕一代裡幾乎沒有人實力超越我。如果不是發生了後面的事,或許你就可以在魔法師公會看到我的雕像,說不定還能佇立在學院門口。只可惜……”

  “為了追求魔法的卓越,我醉心於戰鬥,這是最簡單也是最有效提升自己的辦法。沒有一個魔法師是在實驗室裡功成名就的,所以我在小有名氣之後,選擇踏進了佛倫斯峽谷,去追尋極致的力量。”

  羅蘭吸了一口冷氣,佛倫斯峽谷他當然聽說過,那是大陸最恐怖的凶地,也是如今唯一沒有被人類征服的土地。沒人知道裡面隱藏著什麽,因為根本沒有一個人活著走出來!甚至為了防止常人誤入其中,大陸幾大國家組建了一支聯合軍隊,駐守在峽谷必經之路上。

  “我在佛倫斯遇到了它,一個……純粹的……黑暗的……惡魔。”

  “惡魔?”

  羅蘭還是忍不住開口。

  “是的,我無法描述他的樣貌,甚至說不出它的名字。只知道在見到它的一瞬間,我的思維和魔法就已經被抹除。不是擊敗,是直接抹除!”

  這是怎樣的存在?羅蘭根本無法想象。

  “難道是你之前寫過的……秩序?”

  斯芬克斯聽到這句話,明顯語氣一頓。

  “你能想到這點,確實不容易。我用了好久才明白,凡人根本不可能同秩序為敵。於是為了活命,我跟它做了交易。你不用詫異,一開始我也想不通強大如它為何還要跟我糾纏,後來我才明白,佛倫斯峽谷根本就不是什麽禁地,而是一座牢籠,困著那個千萬年前的恐怖存在。可能是因為我並沒有被它的力量直接吞噬,而是支撐了幾個時辰,讓它覺得我還算強大,於是我成了它計劃的一部分。它需要我去提供大量的靈魂來幫助他摧毀枷鎖。作為交換,我得到了領略生死秩序的力量,也就是世人口中的生死魔法。”

  “所以你就開始焚城劫掠,屠殺眾生。”

  “沒錯,就這樣為它奉獻了一生,當了一輩子的奴隸。這個詛咒讓我成為了荒神大陸的噩夢,我的名字也成了不折不扣的惡魔象征。在第一次屠城之後,我發現每個人的靈魂力量都不相同。為了獲得更加純淨和強大的靈魂,我開始與教會為敵,那些虛偽的信仰者雖然不堪一擊,靈魂卻比普通人強大太多。不過最終他們一個個都被我送入了深淵。不斷的殺戮之中,我的心也漸漸被它腐化,等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於是我用最後一點殘存的人性,支撐著身體來到了此處,並且在此終結了自己的生命。可是誰也想不到,就算是死了它也沒打算放過我,那詛咒依然纏繞著我的靈魂!數百年了,我連徹底的死去都做不到!而它,操控著我,不斷蠶食著靠近我的人,直到…遇見你。”

  “為什麽會是我?我不過就是個普通人而已。”

  羅蘭理解不了“它”的想法。

  斯芬克斯似乎輕歎著,繼續沉沉地說:

  “當你踏上海島的時候,我就察覺到了你的不同,相信它也早就知道了你的秘密。外鄉人,不要以為我看不出你的秘密……你雖然藏的很好,但在它面前,你無處遁形。”

  “所以這就是我的命運麽?十幾年了,終於開始了麽?”

  羅蘭並沒有驚訝,直到現在他似乎才明白,人生於他的意義。

  是的,他確實是外鄉人,來自遙遠的……一個名叫地球的地方。

  降生在這兒已經十幾年,羅蘭早已經習慣了平庸,比起前世那些波瀾壯闊的穿越小說,他的經歷似乎平靜的讓人不敢相信。

  說到這,他竟然隱隱有些激動,那是一種面對未知地快感,以及掌握力量的控制欲。

  相比斯芬克斯,羅蘭對這個大陸的冷漠,要更加純粹和簡單。除了尚且在世的父親之外,他沒有任何牽掛可言。對“它”來說,羅蘭顯然比斯芬克斯更適合做一個儈子手。

  “不管怎麽說,詛咒已經轉嫁給你,現在我終於能夠解脫了。”

  羅蘭內心裡能感受到斯芬克斯的情緒,他的心情愉快的像極了安迪逃離肖申克監獄的時候。

  即使等待他的不是自由,而是永恆的消亡。

  “前輩,走之前沒什麽禮物送給我嗎?”

  羅蘭厚著臉皮說道,既然接受了“它”的安排,那眼下要做的自然就是強大自己了。

  “哈哈哈,小子,你貪婪的樣子像極了“它”,放心,我已經給你安排好了一切。順便再告訴你一個秘密,其實這個世界上還有另一個凶地,至於裡面存在著什麽我也不太清楚,不過你現在已經身處其中了。眼下你還察覺不到,有朝一日實力強大了,記得回來看看,深淵島還有很多秘密等著你。”

  羅蘭點了點頭,然後雙膝下跪,雙手合在額頭前,就這麽朝著屍山血海上磕了下去。

  用前世最高禮儀,送傳奇強者斯芬克斯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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