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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破刀跑》第29章 8字由來
  洪八公出生在貴州。

  是他爹的第八個兒子。

  是他爺爺的第八個孫子。

  所以村裡教私塾的孔老九老是叫他重八。

  他生來個子高大魁梧,一表人才。

  遠遠看去,就是個龐然大物,給驢剛到貴州一樣。

  他小時候很窮。

  但貴州有山有水有饅頭,喝涼水、就饅頭、唱山歌、走山路,也過得去。

  洪八公自得其樂,覺得這樣的生活能過一輩子也不錯。

  可是誰知道後來劉動運來了一頭驢。

  這頭驢個子大力氣大還強。

  看見驢的那一刻,洪八公受到了無比震撼。

  他的精神世界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洪八公覺得開了眼,學著時人愛圖騰的新風,說道:大丈夫當如是也。

  從此他學會了驢脾氣。

  拉著不走,打著倒退。

  軟硬不吃,見光就要講道理。

  見到驢,他的人生找到了使命。

  他走出了貴州,開始雲遊四方。

  出門在外,沒吃的可不行。

  朱門酒肉香,路有凍死骨。

  洪八公的驢脾氣發揮了作用,不管是好事壞事,到他那裡都能用上變成驢力氣、驢道理的一部分。

  看見路上凍死的人,吸取教訓,覺得自己不能象他們那樣凍死。

  這是反面典型。是最壞的情況。學了可以避開死路。

  聞見朱門的酒肉香,他覺得他要去討點吃,這樣才不會凍死。

  這是正面典型。是挺好的情況。學了可以尋得生路。

  洪八公拿最壞的情況墊底,一路爭取最好的情況。

  可能是因為他沾了外貌的光,也可能是他一定要吃肉喝酒的驢脾氣起了作用,也可能是他叫驢附體、驢神照顧,驢道理起了作用,他基本上五天三頭能找到吃的。

  就這樣五天三頓,曉行夜宿,洪八公也走遍了大江南北,天下各地。

  他處處留心,時時在意,深耕鑽研乞討神功。

  他發現,穿得邋遢會被酒肉香的朱門家奴給轟出來。

  所以他一般都穿得還周正。

  可是出門在外,四處奔波,風塵仆仆,一般衣服太容易髒了。

  而且頭髮不洗,更容易髒。

  解決這個難題,當和尚是最好的選擇。

  和尚光頭,沒有頭髮,不存在頭髮髒的問題。

  和尚的衣服是袈裟,就一塊布往身上一披,最簡單。

  和尚最會講道理。

  洪八公覺得和尚設定簡直就是他的天職。

  所以他就剃度當了和尚。

  有了和尚加成,他要飯的事業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從五天三頓進化到三天兩頓。

  他覺得他過上了富足的生活。

  洪八公自從認識了驢,就再也不是那個隨遇而安、不思進取的貴州山區放牛娃。

  他變成了研究僧,專門研究要飯技術。

  哪怕過上了三天兩頓的富足生活,他還要繼續努力追求上進。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又有了新發現。

  他發現到朱門要飯,講道理還要趁著喜慶。

  想要吃好的,就得趕喜宴。

  結婚的日子,哪怕是破落的朱門貴族,也要把一輩子的繼續花出來吃得油光滿面。

  這時候去,配上他龐然身軀和得體的道理,他總能吃到更好的。

  洪八公把他的研究成果套路化,隆重推出了一套掌法,叫降豬三大掌。

  三大掌第一,選定結婚慶祝的喜宴。要會打聽。

  三大掌第二,去放一掛鞭。爆竹聲聲,相當於替人宣傳。

  三大掌第二,說吉利話。例如就說是老天爺派他過來的,趕得早不如碰得巧,碰得巧不如安排得好,安排得好還得說得妙。

  三板斧只要一用出來,基本上馬上就有主事的人來招呼。

  明知道他是個吃白食的,也會圖個吉利給他吃的。

  要是一個生地方,人來人往,川流不息,連他是個吃白食的都不知道,高高興興地給他吃的,還得給額外賞賜得,那他就更能討得盆滿缽滿了。

  久而久之,他覺得他該給自己起個稱號,叫朱重八。

  重八是孔老九的稱呼,有文化。

  朱門是他吃肉喝酒的地方,所以改姓朱更合適,快餓死得人衣食就是再生父母,隨乾爹的姓比親爹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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