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會的時候,羅皓對關山說:“老關,說說你們查到了什麽。”
關山說道:“昨天,我和小孫查了一上午。終於發現了一個年齡、身高、職業和失蹤時間都與本案被害人高度接近的失蹤者。這個失蹤者名叫:史謝。是個養蛇的專業戶。除了養蛇賣蛇以外,還幫別人捉蛇。他家住在本市市郊,距離出使賓館大概十來二十公裡。我們馬上過去找到當地派出所了解情況。情況是這樣的:去年10月15日,110接到失蹤者妻子的報警電話。說失蹤者自從10月9日外出後到報案時都沒有回家並且一直沒跟家裡聯系過。”
羅皓忍不住插話問道:“失蹤者的妻子怎麽丈夫失蹤了一個星期才想到去報案呢?”
關山回答道:“昨天由於了解其他情況花了不少時間,還沒來得及找失蹤者的妻子了解情況。我們打算今天去。”
羅皓說道:“哦。你繼續說。”
關山繼續說道:“失蹤者的妻子過了兩、三天后又報警說。他們村裡有人告訴她,她丈夫的車停在鄰村的山腳下。希望警方派人去搜一下山。派出所就組織人手上山搜了幾遍。結果是只在一處山崖邊找到失蹤者的一些捕蛇裝備,爾後在山崖底下找到了失蹤者的汽車鑰匙、錢包和摔碎的手機。並且錢包裡只有失蹤者的證件和銀行卡,沒有現金。但失蹤者始終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的。我提出讓派出所的同志帶我們到發現失蹤者汽車的村裡了解情況。據汽車停泊地附近的村民反映:汽車是頭天晚上睡覺前還沒在那裡的,第二天早上醒來停在那裡了。估計是晚上開過來的,所以也沒人見到過開車的人。我們後來也到了發現失蹤者物件的山崖看過。那山崖十分陡峭,掉下去真的會出人命的。但為什麽會找不著人,派出所的同志到現在還沒有整明白。”
羅皓問道:“你們在山崖附近有沒有發現血跡或者搏鬥的痕跡?”
“唔。。。”關山尷尬的回答道:“當時太陽都快下山了,沒有仔細看。”
羅皓分析道:“這位失蹤者有可能就是本案的被害人,也有可能不是。先說不是被害人的情況吧。失蹤者有可能在山上出現意外,直接死亡或者被困在某個地方得不到救援而最終死亡。如果是這樣的話,派出所組織過幾次搜山應該能找到失蹤者的屍體或是骸骨。另外一種可能是被人騙上山殺害或在山上遇到搶劫並被殺害。凶手作案後把失蹤者埋屍於隱蔽的地方。如果是這樣的話,現場應該有搏鬥的痕跡。並且凶手既然都把屍體埋藏了就沒理由讓失蹤者的物件丟棄在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凶手要麽把失蹤者的物件一起埋掉,要麽直接把失蹤者推下山崖製造失蹤者失足墜崖的假象會顯得更合理些。”
付敬插口道:“會不會失蹤者的屍體是被猛獸叼進洞穴裡吃掉。骸骨留在洞穴裡面,所以一直未被發現呢?”
“嗯。是有這種可能性。”羅皓說道:“但猛獸捕獵後多數會就地把獵物吃掉。只有在有幼崽並幼崽開始吃肉但又未能跟隨外出打獵的一段時期內,才會把部分獵物軀乾帶回洞穴。又或者把吃不完的部分獵物埋藏起來到下次需要時翻出來吃掉。即使遇上的是金錢豹,雖然極有可能會被拖到樹上。但金錢豹吃完後,骨頭也會掉下來的。不可能連渣都沒有。 另外,掉到山崖底下的汽車鑰匙、錢包和手機也是疑點之一。
話說回來,雖然存在諸多疑點。但既然存在可能性我們就得去查證核實。” 付敬點了一下頭表示同意。
羅皓接著說道:“另外一種假設就是失蹤者就是本案的被害人。既然被害人死在出使賓館裡面,顯然不會是他本人把車開到那邊的。很有可能是凶手在出使賓館殺害了被害人或者等被害人失去意識後把被害人的車開到停車的地方並把被害人的物件帶到山崖附近。目的是要把以後想找被害人的人的注意力引到那邊去。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凶手極有可能是晚上過去的。能在晚上準確的走到山崖附近,說明凶手對那座山非常熟悉。有可能是那裡附近的居民或者是經常上那座山的人。”
“那掉到山崖下面的汽車鑰匙和錢包又該麽解釋呢?”這時小孫提出了疑問。
付敬回答道:“我想是有人想以這種方式坐實失蹤者就是在那個山崖附近出事,來誤導警方的破案方向。”
“嗯!小付說的有道理。”羅皓誇了一下付敬接著說道:“這樣吧。失蹤者妻子那邊由我和小付去跟進。小付,你會後去把在出使賓館發現的被害人衣服借出來帶上。小王也一塊去吧。雖然已經過半年了,但還是再仔細檢查一下失蹤者的汽車看能不能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見付敬、王斌都分別點頭答應後羅皓繼續說道:“老關和小孫,你們倆再去發現失蹤箸物件的地方附近仔細搜尋一下。看看能不能發現搏鬥的跡、血跡和屍體被拖動或掩埋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