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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人與天命》第31章:王有德的2審判決
  回到家的時候,邵民望將這次二審法官的真實吐露,對李小桃說了個大慨。

  李小桃卻給了邵民望一個不好的消息,“聽說,王有德那邊,在想辦法搞關系,有可能在用錢。”

  “那我就更要奉陪到底!”邵民望氣憤地說,“犯下如此滔天罪行,不好好思過,還想方設法替自己開脫,這種不老實的態度,只能讓我更加仇恨!”

  開庭那日,臨到邵民望發言時,邵民望就很激動地說出了自己對這件事的仇恨態度,還有對王有德這個人的徹底揭露,發言的最後,邵民望還言辭憤憤地強烈要求,“這樣的人渣,這樣狠毒的心腸,這樣惡劣的行為,這樣殘忍的手段,這種連自己妻子都不放過的,毫無人性的殺人罪犯,如果不殺,天理何在?公德何在?法律的尊嚴何在?”

  邵民望的激憤情緒,多少影響了當時的現場氣氛。

  但冷靜的法官還是沒有當庭宣判,而是叫邵民望回去之後等消息。

  邵民望對此有些沮喪,但也只能聽從法院的決定。

  回來後,他把這事告訴了李小桃。

  李小桃就勸他說,“你現在路也跑了,話也說了,也只有聽天由命。”

  “你怎麽總是說聽天有命?”邵民望很生氣地說,“如果什麽事都聽天由命,那就會讓很多人鑽這個空子!”

  “那你說怎麽辦?”李小桃並非幽默地反問,“你又不是法官,總不能是你說了算吧?”

  “當然不是我說了算!”邵民望情緒激動地說,“但如果二審不維持原判,我還要繼續上訴!”

  “沒有用!”李小桃說,“這個我問過懂法的人,二審就是最後的判決!”

  邵民望驚訝地看了一眼妻子,看來妻子雖然沒行動,但對這件事也非常上心。

  “小桃呀!”邵民望頓時像個傷心的孩子,依偎在李小桃的懷裡,含著眼淚,發自內心地說,“王有德那個畜生不死,我將來會死不瞑目呀!”

  李小桃進一步體會到邵民望與姐姐的骨肉之情,便勸他說,“相信老天有眼,相信法律,我們平頭百姓,只能這樣了。”

  邵民望擦了擦眼淚,抬起頭來,說,“等吧!”

  幾天以後的一個早晨,邵民望才剛剛起床,突然進來了王有德的哥哥王有才,後面還跟著姐姐的兒子王華。

  王有才手裡提著一些貴重物品,看得出,他是來做說客的,並且動用了姐姐的兒子。

  邵民望快步過去,將要關上大門,大門卻被那王有才推著,兩個人一個站在門外,一個站在門裡,推搡著那扇大門。

  如果不發生這件事,他們之間還是親戚。

  但現在,邵民望隻覺得他們之間已經恩斷情絕,不是親戚,反是仇家。

  邵民望就很生氣地說,“你來做什麽?出去!”

  李小桃就說,“犯罪的是王有德,他哥又不是犯人,他有什麽話要說,就讓他說吧!”

  邵民望還沒有考慮好要不要接待這個不速之客,王有才就撲通一下跪在邵民望的面前,眼淚巴巴地說,“我弟確實不是個東西,做了天理不容的事情!你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看在你親侄子的份上,看能不能饒他一死,隻讓他把牢底坐穿?”

  “不行!”邵民望說,“別說我活著,就是死了,做鬼也不會放過他這個畜生的!”

  王有才暗中碰了碰王華,王華就出面對邵民望說,“舅!我還年輕,你就放過我爸一次吧!再怎麽說,

他也是我爸,如果他也死了,我這輩子,就沒有任何精神依靠了,我也活著沒有什麽意思了!”  王華背台詞一般的話語,讓人感覺到他說這些話,並非出於內心,而是受人操縱。

  邵民望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回王華,“華子!我能理解你這個當兒子的複雜心情,但我若放過你爸那個畜生,誰放過我的姐姐你的娘?你不覺得你娘是個真正的好人,善良的人嗎?你讀了那麽多的書,難道就沒有一點正義感嗎?你爸那個人,我不說你也知道,你娘這些年,是怎麽過來的?可他這樣一個人,最終卻遭此毒手,你心裡過得去嗎?”

  邵民望的一番話,終於打動了王華,他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了。

  邵民望接著對王華承諾,“你放心!如果你爸槍斃了,你的事,就是我這個舅爺的大事,我會把你當親兒子一樣地幫助照顧,你還照樣去讀書,考大學!”

  “嗯!”王華被徹底說服了,無語了,也算是一種變相的表態。

  王有才很沮喪地看了王華一眼,正要再說什麽,邵民望就很不耐煩,也很不客氣地對王有才說,“把東西拿走!滾!”

  王有才吃了一鼻子灰,隻好灰溜溜地帶著王華走人了。

  二人走後,李小桃就對邵民望說,“你不能這樣讓人家沒有面子。”

  邵民望很生氣地看著李小桃說,“我一想到我姐死得那麽可憐,就什麽也不去想了!我給他王家面子,誰給我姐面子?”

  李小桃不好再說什麽,因為他能理解邵民望深愛著自己親姐的那份親情。

  邵民望推斷著說,“他來求情,說不定是有人暗中出點子,他越是這樣做,越是讓我氣憤不平!”

  李小桃聽這一撥,也頓時醒悟過來。

  王有才上門說情的這個細節,引起了邵民望的高度注意。

  為了進一步保證王有德的死刑,立即執行的那種,邵民望覺得有必要去一趟省委機關,再燒一把火。

  第二天早晨,王有德就寫了一份材料,再複印了當初那份不少人簽名打押的聯名上訴書,帶著幾個群眾代表,直接進了省委大院,並見了值班的政法委領導。

  政法委領導汪主任看完了邵民望遞過去的兩份材料,問邵民望,“你是死者的什麽人?”

  “我是他弟,他是我姐!”邵民望激動地回答。

  汪主任又看著其它那幾個群眾代表問,“你們跟死者是什麽關系?”

  那幾個群眾代表就說,“我們跟死者沒有什麽親戚關系,我們只是群眾代表,也是當初在這聯名告狀書上的簽字群眾,我們只是對這件事非常氣憤。”

  汪主任點點頭,然後又在來訪登記表上做了登記,這才對邵民望說,“我們政法委雖然是管法制的,但我們不是辦案的機關,這種案子,相信法院會公平公正地處理好這件事的!既然你們都來了,也找過我,我會及時把這個情況反饋給法院那邊,你們就回去等吧!”

  盡管汪主任的表態很客觀,也很冷靜,甚至沒有激動情緒,邵民望還是抱著很大的希望,並對這個做法作了一定的評估。

  評估的最後結果,甚至讓邵民望產生了不安情緒,他害怕政法委領導過問起這件事,反倒會刺激法官,起反作用。但想到政法委領導過問這種事,也屬正常,又姑且安慰自己是想多了。

  半個月後,邵民望終於等來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二審維持原判!

  槍斃人的那日,邵民望親自去了刑場。他要親眼看到,這個殺害姐姐的畜生,是怎樣倒下的。

  執行槍決的地點就在離家不遠的一個偏僻的山地裡,那裡也是從古到今的執法現場。

  聽得一聲槍響,也親眼看到王有德倒下身時,邵民望這才轉過身,一口氣跑到邵春花的墳上, 大聲說,“姐呀!老天爺有眼呀!王有德那畜生,惡有惡報,吃槍子兒了!現在,你就安息吧!”

  正要走人時,幾個漢子來到姐姐的墳邊,指手劃腳。

  原來,他們是要在姐姐的身邊安葬王有德的屍體了。

  邵民望就衝過去,大聲說,“不要讓他埋在我姐身邊!汙了我姐的身子!我姐也決不會讓他埋在他身邊的!”

  那幾個漢子隻好改變謀劃,另找了邵春花背後的一處,準備開挖。

  邵民望又說,“王有德活時,欺負了我姐一生,我不同意把他的墳,再壓在我姐上面,他只能睡在我姐下方!否則,誰要這樣做,我就跟誰急!”

  王有德方面的那些人,雖然都姓王,甚至有不少人還是王有德的親戚,但他們都覺得邵春花那個好女人死得慘,也覺得王有德活在世時作孽太多,更能理解邵民望一個弟弟的心情,就聽從了邵民望的意見,在離邵春花很遠的下方,打了一口井,然後把那個被槍斃了的王有德,像埋豬埋狗一樣地草埋了下去。

  姐姐的這個案子,讓邵民望更加明白一個道理,一個人如果什麽事都聽天由命,逆來順受,就只能永遠被人欺負,甚至根本就享受不到公平正義。如果不是他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堅持,姐姐的案子,有可能永遠停留在失蹤案上,無法上升到人命案。而如果不是他繼續堅持申張正義,上下奔跑,姐姐的殺人命案,就有可能改判成死緩。甚至,有可能會將死緩變成有期,讓王有德這個畜生,還有逍遙法外的機會和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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