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宣布完自己的軍改命令,留給各位渠帥、眾多黃巾士卒的,便是一連串的相關的人事調整。
各方渠帥職務因吳浩暫未表示何人留任,何人調為方道師,暫未更改。
但自方以下,眾渠帥打算如此調整。
部、校道師皆由資歷深厚的太平道二代弟子,也即各方渠帥親傳弟子擔任。
曲、屯、隊、什諸道師則從太平道信徒中挑選其中信仰堅定者,道師職務安排算是完成,眾人便將之報於吳浩、張梁處。
吳浩聽得,也無甚意見:“軍改第一步也算是踏出了。”
而諸多弟子先前均於各方內任事,此次調整為道師,卻是會遺留統兵之責。
各位渠帥也便以此為話題開端,詢問吳浩對眾弟子職務調整安排。
吳浩一時也頗顯為難:
“諸多弟子中隻寥寥數人具備些兵事才能,並且也並不出眾。”
心念及此,吳浩也便下定決心,眾弟子職責均調整為方道師,不過現如今則要兼著原先職務。
等後續從戰事中有黃巾軍義士展現出出色的軍事才能,便可給與相應職務,眾弟子便專任道師職。
作此安排,實則是以宗教治軍之意。知曉後世紅軍安排的吳浩,明白一個政體必須分清政務與軍權,且需得令軍隊指揮體系位於整個政體內。
吳浩繼續:“便勞煩各方渠帥舉薦善戰之士擔任諸多職位。”
眾渠帥皆得令,但眾人卻是不甚了解方道師與渠帥誰主誰副。
獨渠帥李揚,從恩師張角對各方內基層武官的調整看出,今後黃巾軍必是以道師為主,而渠帥獨領軍之能也。
便聽李揚道:“稟恩師,弟子願卸去渠帥之職,專任方道師。
吾方內有一義士每遇戰,皆身先士卒。其人勇武非凡,也頗受士卒愛戴。
先前吾等與漢軍數戰,其所領千人數戰皆有斬獲,方內義士都讚其為古之項羽。
故而,吾願舉薦其任吾方渠帥。”
吳浩聽罷,不由心喜:“李揚吾徒,如此甚好。敢問其人姓甚名誰?何方籍貫。”
李揚道:“其人乃巨鹿縣人,高乾是也。”
吳浩於史書中未曾見聞過此人,不過這也很正常,歷史中的廣宗黃巾軍是全部死絕的,除卻首惡張角、張梁,更無一人在史書留名。
吳浩滿意道:“既有吾徒舉薦,你這一方義士便由高乾暫領渠帥,以觀成效。
李揚你便任方道師,管監督、察舉、後勤之責。”
其余如牛文等人,見李揚此舉,也便下定決心,皆都舉薦各自方內勇武職士出任渠帥,自個轉任方道師一職。
吳浩同意其中多數,唯獨令牛文兼領渠帥職。
而其中原因便是在張角記憶中,牛文乃是一名勇將。吳浩便令其兼任渠帥職,而此舉也令諸渠帥明晰吳浩用意。
即領兵之事需得善戰之士,並且渠帥與道師並非不可兼任,但需其人領兵之才突出。
完成人事任免,吳浩接下來便需完成軍法司設立。
今黃巾軍眾人皆信仰太平道義,行善事,積善德。但自戰亂起,人性不可考,軍隊必須嚴明軍紀。
黃巾軍組成皆太平道教徒,但其中一些人是十余年信仰,一些人卻是後期加入。更甚者是黃巾軍起義之後才入教,良莠不齊。
吳浩便對眾弟子道:“設軍法司一事,今也一並處置罷。”
“昔年,周文王舉義兵伐無道商紂,因其仁義,諸候並隨。終而奠定周朝基業。
今吾等順天意而行,伐無道之君,以布太平之道。固需以仁義行事,不得奸淫婦女, 不得強取豪奪。
吾等所伐無道者,不應犯百姓秋毫也。
為免於戰火中成亂,故而設軍法司一初定一方之數,由人公將軍張梁領。
軍法章程明日請各方渠帥、方道師入我宅院商討。
軍法議定十日後便開始實行,違軍法者無論職務大小,悉數依軍法行事。”
眾人皆稱是。
軍製已定,軍法待成,余者便獨練兵之事耳。
初黃巾軍成事之際頗急,原本意圖旨在速起義師平定洛陽,卻未成想,謀不嚴外泄。朝廷未有任何折損,並迅速組織起中央軍隊開始鎮壓起義。
黃巾軍訓練不嚴,於兵事不明等重重問題也迅速暴露。
吳浩雖不通兵事,但知軍隊最重令行禁止。考慮步兵作戰實則唯重兵陣,令行禁止更是至關重要。
故吳浩除卻參考後世軍訓之法,也別無他想。
實際上,後世軍訓便是軍隊訓練士卒如何聽令行事。步則同,令則止,轉向、行進,凡此種種皆考驗士卒是否做到令行禁止。
而若於戰陣中,士卒能聽令行事,不臨陣退縮,甚至遇騎兵突陣而能守而不退,便可稱強軍矣!
若對黃巾軍士卒進行分類,其中黃巾力士便是其中精銳,能力戰不退。
從廣宗之戰最後結果去看,黃巾軍眾十萬,能戰死其中三成而不降。最終因主帥戰死,信仰破滅而皆投河,其戰鬥意志可謂強軍也!
吳浩需要做的,便是分化兵種,主長矛步兵、弓弩兵團,少量騎卒、重裝甲士,分而訓之,而後遣能將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