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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78之大文豪》第9章 0裡送稿費,禮重情更重
  劉雲轉頭四看,不見得有熟悉的面孔出現,慌張的心情消失不見,喃喃自語道:

  “還好,村裡沒出事。”

  同時,一種莫名的期待也消失了,他也沒看見李蓮出現在校門口。

  看了半天,只見到一個有些書卷氣的中年男人背著綠色的斜挎包,一副等人的樣子。

  劉雲注視著對方,對方很快發覺劉雲的視線,同樣把目光投送過來,接著快步向劉雲走來。

  “你就是劉雲吧?《十八歲出門遠行》的作者?

  你好,我是李陀,為了你的稿子來的。”

  李陀伸出手來,劉雲順勢和李陀握了握手,表面上看雲淡風輕,實則劉雲的內心已經是驚濤駭浪。

  “李陀!怎麽會是他?我的稿子沒往京師投啊,而且他不該在某個犄角旮旯乾活嗎?”

  劉雲被震驚到無以複加的地步。

  站在他面前這位,是後來有名的伯樂,相馬能力卓絕,一身俠氣,豪爽無比,專為朋友兩肋插刀。

  “沒錯,我是劉雲,您這是?”雖然劉雲知道李陀可能是要把他這匹千裡馬發掘出來,但還是得裝什麽都不知道。

  李陀松開了和劉雲握著的手,直接了當地說道:

  “啊,是這樣,你把稿子寄到《山花》去,我雖然不是《山花》的編輯,但我和《山花》還算有些緣分,今天湊巧看到了你的稿子。”

  李陀簡述了一下自己與《十八歲出門遠行》的淵源,又接著說著:

  “我簡單介紹一下自己吧,我生在內蒙,長在京師,做過編輯。現在本來是在築城當產業工人,只是我寫的短篇小說要拿個全國獎。

  現在要調我去京師作協,我運道不錯,會去《京師文藝》當編輯。”

  李陀為人爽朗,說話聲音自然也洪亮,吸引了一些路人駐足。

  本來只是街上有兩個人站著說話而已,小事一樁,沒人在意。

  可是李陀話中“京師”“京城”的詞語實在引人,還有自謙的一句“只是要拿個全國獎”。

  這不得不讓行人駐足,聽聽兩人的對話。

  京城啊!這可是全國人民都向往的地方,更別提在這個小縣城了。

  李陀、劉雲兩人說話也不藏著掖著,路人都想停下來聽個痛快,愛看熱鬧是人的天性,至少是華夏人的天性。

  三五年放開後,生活水平提高的縣城人民說不定還要把今日所見所聞作為引以為傲的酒桌談資,那副情形大抵是這樣:

  “嘿,我給你講,我也是個見過國家級人物的人物。”

  “什麽,你問是哪個領導?嗨,都不是。那是一個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在縣中學門口的街上······”

  李陀看起來談興極好,也沒注意到一旁的路人們。

  路人們在竊竊私語:

  “嘿,你說他們兩人說的是真的嗎,動不動就京城、全國的,這是什麽大人物啊?那個編輯是個什麽東西?

  我只聽說過編背篼、編籮筐,這個‘輯’是個什麽東西?

  竟然要得了全國獎的人去幹?”

  多數人說不出個所以然,這裡是窮省中的窮縣,物質決定意識,貧瘠的環境養不出大批知道什麽是“編輯”的人。

  也幸好,這裡是縣中學門口,有過路的老師也來湊熱鬧,聽到路人議論紛紛,越說越歪,出言做了科普:

  “沒有‘輯’這種東西要去編。編輯是文藝行業從事者,簡單來說就是搞文化的。”

  路人們這才點點頭,哦,文化人啊。

  疑問得到解決的人群變得緘默,所有人都把注意力放到劉雲和李陀的對話中去。

  “《山花》的主編何銳一開始不想發你的稿子,並不是你的稿子不好,而是你寫得太新,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李陀厚道熱情,但絕不是那種傻乎乎的好大哥,他不能在大街上把《山花》的顧慮告訴劉雲。

  劉雲聽李陀這麽說,大致明白了,點點頭道:

  “明白。”

  《十八歲出門遠行》最大的問題在“新”,八十年代末,風氣跟現在比,那是煥然一新。

  可這篇稿子先鋒性太足,余華在近十年後,把稿子發表的時候,還是引起某些專家的不滿,想要從政丨治的方向搞批判。

  如若不是一眾大佬相保,潦草小說家當年會很危險。

  八十年代末尚且如此,更別提七十年代末。

  劉雲心道:“看來還是不行啊。”

  劉雲不是不知道這樣的情況,但是他還是想試試,他不想去寫一定會收歡迎的“傷痕文學”。

  傷痕文學鼻祖盧新華現在還沒把那篇所謂“讓全華夏的讀者淚流成河”的短篇小說《傷痕》寫出來。

  如果劉雲想,完全可以搶先當這個傷痕鼻祖,但他不願意。

  或許有些事,真的要用屁股決定。

  知青們在過去漫漫血火的日子受了苦,借由文字哭訴、控訴自己的傷痕。

  可他們吃的苦,只是底層農民大眾的日常。

  大多數真正受到嚴酷迫害的、還活著的人已經麻木,已經被磨蝕到失去創作力了,沒有發聲的力氣,在角落裡默默老死而終。

  在劉雲看來,“傷痕文學”的流行,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喝”。

  李陀出聲打斷了劉雲的神遊:

  “怎麽?有點失落?我話還沒說完,我據理力爭想把稿子帶到京師去發。

  可《山花》主編何銳很厲害,一下變了心,最後還是把稿子從我手裡奪了回去。”

  李陀說到稿子被《山花》主編奪回去,語氣狠厲起來。

  “說好了給我發,結果他硬是搶了去。”

  劉雲聞言淡然一笑,這兩人還挺有意思,要搶自己的稿子。

  “怎麽,李編輯和《山花》主編沒搶贏?沒事我可以......”

  劉雲本來想說,他可以再寫一篇,結果一句“沒搶贏”打開了李陀的話匣子,李陀之怨如滔滔江水撲面滾來:

  “我跟他吵了半天,甚至我們兩個來了個改稿決鬥,誰把你的稿子改得更好,誰就發你的稿子。”

  啊?什麽?改稿決鬥?主動幫劉雲改稿?

  劉雲被驚訝到了,心道:“我是萬萬想不到拿出的這篇稿子有這麽好的。”

  改稿,幾乎每個作家都逃不過的“厄難”。 只有極少數作家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才能不受此難。

  比如余華,成名後,有一段時間一直都在頂尖文學雜志《收獲》發表,從未被拒稿。

  有一次,他被《收獲》要求改稿,人愣是不改,要求雜志原封不動地發,《收獲》不答應,兩邊僵持不下。

  正好,《鍾山》對余華的稿子垂涎已久,主動當了接盤俠,也不要求改稿,就直接把稿子發了。

  出名了就是不一樣啊,曾幾何時,潦草小說家還是那個只要你給發表,從頭到尾都能改光明的卑微萌新。

  “媽的,兩編輯改稿決鬥?我比潦草小說家的經歷還離譜。”劉雲忍不住在心中自嘲。

  自嘲歸自嘲,面上還是得保持如沐春風的微笑:

  “結果怎麽樣?”

  李陀擺擺手,頗有些不好意思得說道:

  “我倆跟你比,都是臭棋簍子。改完後還沒你原稿好。”

  劉雲笑了,可不嘛,這稿子本來就是經一眾編輯和余華精心全力修繕過的,李陀和《山花》主編短時間內怎麽可能改得更好?

  “那李編輯,你來這一趟到底是乾嗎來的?”

  李陀回道:

  “別‘李編輯’‘李編輯’的叫了,太見外,我癡長你幾歲,叫我李哥就行。”

  “李哥!”劉雲叫得很乾脆,有這麽個好大哥在,好處大大的有。

  李陀聞言爽朗地笑了:“我主要是來給你送錢來的,稿費標準千字十塊,一共四十塊,都在信封裡,你數數。”

  “多少?千字十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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