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條無聲的結,就像我現在這個狀態,那時候的傷仿佛還在隱隱作痛,我打理好思緒,繼續回想那個案子。
在那之後不久,我隱瞞護士小姐,不聽她的勸告就獨自離開了醫院,沒錯,我又回到了凶案現場,在那間屋子裡我終於找到了我想要的東西。
那是畫著一張詭異面孔的紙錢,那張紙錢看上去並沒什麽與其他紙錢的不同的之處,但上面的字卻引起了我的注意,上面歪歪斜斜地寫著“殺死他們”的語句,不知道是誰寫上去的,可能是那個孩子也可能是別人,關鍵在於,這個東西並不難找,但是卻相當隱蔽,這張紙錢是我在他家的西屋的鏡子後面找到的,沒有其他紙錢,隻有這麽一張。
之後的日子裡,我對他家進行了仔細的檢查,除了警方找到的那些作案工具等物證之外,再無其他。
又過了些日子,我又收到男孩子的傷情已經逐步好轉,已經從特護病房轉移到普通病房的消息,我迫不及待地找到護士長請求她讓我和這個孩子見一面,經過反覆商榷之後,護士長隻給了我十五分鍾的時間,說實話我要問的問題太多,十五分鍾遠遠是不夠用的名單沒有辦法,我匆匆走進那個男孩子的病房。
他跟我之前想象的沒有什麽區別,因為明晨那晚的電棍開啟過大,他現在看起來只剩半條命,他全身包裹著厚厚的紗布,面如死灰,隻能發出微弱的聲音,在我反覆確認他能否說話之後,他終於開口,他對我和明晨那晚的行為並沒有怪責,相反,他卻含著眼淚十分迫切地想告訴我在他身上發生的事情。
那是在過年之前,他又來到本縣區的醫院,他是在通往本縣殯儀館的路上撿到的這張紙錢,當時他覺得這張紙錢的圖案與其他圖案不同,其他紙錢上的印花人是各種佛像,而這張紙錢上確實一張怪異的人臉,他當晚把紙錢往褲兜裡一揣就回到了家,但是,在他夜晚正熟睡的時候,忽然聽見有人在他耳邊不停地喘息,並“支支吾吾”地說設什麽,他將燈打開卻發現牆上寫著“殺死他們!”。
那字跡不但清晰可見,而且紅紅的寫在牆上,就像是用血水寫成的一樣,當時他覺得很可怕,卻又不敢告訴父母把牆弄髒,在這種情況下,他隻好勉強用破舊報紙將牆胡上。
但從那晚以後,他家怪事不斷的發生,先是院子裡的柴火垛莫名起火,隨後又是他家的等每到三個半夜會自己打開。
這些事情也讓同村的村民看在眼裡,他們都說他家有人中了邪,紛紛進而遠之。
他那時也覺得十分痛苦,沒有朋友跟他一起玩,他的性格也慢慢變的越來越安靜,越來越內向,知道那天晚上那個聲音再次出現他的耳旁,他晃晃悠悠的佔起身體,然後他就什麽都不記得了!
聽到這些之後,我也感覺到十分吃驚,吃驚的是這年紀輕輕就碰上了這樣的事情,但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今天,他的這些話又有多少人會相信,即使我相信他口中的每一個字,即使我知道這一切的真相,我也可能幫到他任何忙,因為沒有人會信這些,沒有人會把這起震驚整個村莊的血案與一張小小的冥幣扯上關系,沒有人會因為這些話給他定輕罪,這就是事實,無論是什麽原因,唯獨這些原因是在法站不住腳的,殺人就是殺人,沒有精神問題,就當以殺人罪論處,科學能解釋的就是這些,科學能達到的也就是這些。
我聽著他的講述,心底不有由地對這個年輕人產生憐憫之情,因為這一切並非他本意,
從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到他的悔恨。記憶穿梭,回到我所在的1112號房間,沒有任何可以發泄情緒的途徑,隻能通過揭示真相去發泄自己,這就是我的真是生活狀態,我索性不去考慮那麽多,我來到1112號房間的衛生間,衛生間內同樣有一塊一米左右的鏡子,我將鏡子摘下,沒錯,後面果然像我想象的那樣,一份對我的意外驚喜就在這塊鏡子的後面。
鏡子背面是一張被膠布粘住的記事本和一張照片,我拿出照片,那張照片上赫然是一個年輕的男子親熱地摟著一個長發飄飄留著流海兒的女孩子。
照片上年輕男子的右臂紋著一隻展翅飛翔的燕子面露微笑,女孩子長發飄飄同樣親密地依偎在男孩子的懷裡,兩個人看上去應該是情侶關系。
但這個女孩子的笑容卻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這笑容是那麽的熟悉。
“沒錯,這個女孩子就是西姆安娜酒店台階上那個周圍擺滿花圈照片中的女孩子!”我的腦子飛快地運轉。
我的精神忽然為之一振,難道我可以解開這個酒店的雙重謀殺案麽?
緊接著我迫不及待向手中的那個記事本看去。
那個記事本的字體相當模糊,應該是過了很久,衛生間返潮造成的。
我打開記事本仔細辨認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跡,由於手電筒此時的電量即將耗盡,黑暗中是無法看清任何東西的,我隻好將記事本帶回。
回到房間,我將全部燈打開,好讓周圍的光更亮一點,以便我看清記事本上的字跡。
我將記事本攤開,記事本上的第一句話已經說明了寫這本記事本的人的真實目的。上面是這樣寫的:“無論是誰發現了這本記事本,說明我已不在人世了,那麽好吧,我要把全部的事情說出來,起碼是我知道的部分,在半年之前我來到這裡,並不是我有多麽喜歡這裡,甚至我對這裡充滿了厭惡,我來到這裡的原因是迫不得已,因為有人在跟蹤我,甚至不止一個,我知道他們的企圖,他們是受雇那個人跟蹤我,這個人我想就是這個酒店的老板,他們的目的是要我交出那批貨,但是我卻不能交給他們,因為這種東西是舊金山當地的一家製藥公司研製出來的,但是這個公司卻對外宣傳這要藥品是無毒無害的,他們所宣稱的這種藥品可以增強人的體力,甚至返老還童,但經過我的研究,我慢慢發現這種藥品雖然可以短時間增強人的體力,但是卻含有一種致命的干擾劑,這種東西可以透過人體影響人的中樞神經系統,在人服用過量或者錯用的時候會使人產生錯覺,這種錯覺現象我管他叫VIM,這種錯覺會使這個人產生瀕死體驗並伴有毀滅性的後果,正因為如此,我不可能把這種東西交給他們,公司的外銷行為也是不合法的,購買者是花了大價錢購買的,雖然我隻是這個製藥公司的銷售人員,但是對於公司的這種行為我是不能認可的,所以我從公司辭職,並將這批外銷的貨物扣押,這當然引起了公司及購買者的不滿,現在的我很落魄,身上的錢用光了,這裡價格便宜我隻能寄居於此,但是我依然發現那些跟蹤者依然對我窮追不舍,但是現在的我已經無路可走。4月份我通過社交網絡認識了一個女孩子,他的父母是開餐館的,我對她一見鍾情,她答應我來舊金山看我,我十分高興,但是處境艱難的我如何能面對她呢?我又覺得十分苦惱。6月份她如期而至,我卻有些束手無策,後來知道她是背著他的家裡人來看我的,我又是一陣感激和興奮。當晚我們住在了一起,我發現我真的愛上了她。
6月5日,我帶她去酒店對面的雕塑公園玩,意外地又碰見那幾個跟著我的人,他們像躲在我們背後的野獸,真不知道該怎麽辦,我很害怕,我害怕他們會不擇手段,我更害怕他們會加害她,我腦子裡很亂,不知道該不該把這個事情告訴她,但我又怕她因為這件事離我而去,但是她呆在這裡又十分危險,我一方面對她很眷戀不想讓她離開,一方面又怕她住在這裡遭遇不測,我的內心很矛盾。
6月10日,我又兩天沒見到我的“寶貝兒”了?她的房門緊鎖,裡面好像沒有人的樣子,難道她不辭而別回到父母身邊了麽?想一想如果她真回去了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件事情是我引起的,不應該讓她跟著我一起面對,這裡太危險,她回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6月11日,酒店的服務人員突然來到我的房間告訴我飲用水無法供應了,要想喝水到一樓服務處打,我有些納悶。
6月12日,聽說酒店裡死了一個女孩子,全身一絲不掛地死在樓頂的水箱裡,頭衝下像是被人硬塞進水箱裡一樣!真是太可怕了!我開始有些擔心我的“寶貝兒”!這麽久了,如果她回家了應該給我打個電話啊!可是沒有!沒有任何她的信息!到底是怎麽回事?我真的很擔心,她不是個會做唐突之事的人,除了為我離家出走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