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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創從1982開始》第一十七章 出名趁早
  一頓飯吃下來。

  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巴、燒花鴨、燒雛雞、燒子鵝……

  這些都沒有。

  在張素珍堅持下,一家子隻點了烀豬頭、木須肉、糖醋魚片、半隻燒雞和蒜苔炒肉,再加上六碗米飯,花了將近六塊錢。

  付帳的時候,張素珍可心疼了,一頓飯就吃了六塊錢,這都是他們家目前一個星期的夥食了。

  “以後可不敢這樣亂花錢了,就算自己把東西買回來家裡做,最多隻用兩塊錢就能做出來了,現在多花了四塊錢,真是冤枉啊,我這想想都心疼……”

  回家的路上,張素珍還在喋喋不休的說著。

  這既是在自我安慰那一頓飯花掉太多的錢,也是在告誡孩子們以後可不能這麽亂花錢了,尤其是她的小兒子。

  “媽,說了今天到飯館吃是為了慶祝一下嘛,你別惦記著那錢了。”

  陳家林一邊摸著自己漲得滾圓的肚皮,一邊懶洋洋的說。

  雖然已經吃飽了,可他還是感覺沒有吃爽。

  他心裡一直惦記著的炸雞腿和大豬蹄膀子都沒吃到,太遺憾了。

  不是他不想點,而是剛才這家叫做惠民飯店的國營飯店沒有,所以他只能等以後再滿足自己了。

  當然,今天還是解了那麽多天“不知肉味”的饞。

  一想到這個,他又忍不住對母親說:“媽,明天開始你可得多給我弄點肉吃,我這長身體呢,天天吃不上肉,長不高也長不壯的。”

  “正常人家裡,誰天天吃肉啊?”

  張素珍一聽這話,立即忍不住駁斥小兒子這種資產階級奢侈糜爛的思想:“今天一下子吃了六塊錢,我都心疼著呢,接下來這一段可得省著吃,不能這麽亂花錢。”

  陳家林聞言連忙說:“媽,我這不是賺錢了嘛,賺了錢總得花出去呀,你這麽省著幹什麽?”

  “看看你,就賺了這麽點錢,你就飄了。”

  張素珍瞪了兒子一眼,沒好氣的說:“我們家以後要用錢的地方多著呢,這不得省著花啊……嗯,不說別的,就說明天要給大舅家還錢,就得花出去一百三十塊,要是像你說的那麽花,這錢過不了多久就沒了。”

  “媽,錢我以後還能賺的,你放心花就是了。”

  陳家林諄諄誘導,他是真的再也不想每天吃素了。

  張素珍聞言無比堅決的搖搖頭:“不行,這錢是你好不容易寫小說賺回來的,以後還能不能寫出來都不知道呢,這可不像你姐在廠子裡工作,細水長流,你聽媽的,要想長遠。”

  “媽,小說我會繼續寫的,也肯定會繼續把稿費賺回來……”

  陳家林想給自己辯解,可是母親卻壓根不理他,拉著傻二哥加快腳步往家走,不再應聲。

  陳家林挺無奈的,看樣子,今天晚上吃這一頓,已經是母親所能忍受“亂花錢”的極限了。

  不過回心想想,他也明白,這是母親窮日子過慣了,心裡有很重很重的憂患意識。

  就像小動物隨時本能的想蓄糧過冬一樣,為未來未雨綢繆。

  這一次,他的確賺了一大筆稿費,可是對於母親來說,生活的重壓早讓她不會因為這一筆錢,就輕易得到安全感。

  她不會去幻想兒子將來還會賺更多的錢,她只會踏實的看著眼前的路,背負著身上的壓力繼續往前走。

  輕歎一口氣,陳家林只能說:“媽,我一定會賺更多的錢,你相信我。”

  “好,媽等著。”

  張素珍應了一聲,對著小兒子露出一個鼓勵的笑容。

  陳家林無奈搖搖頭,走到大姐身邊:“姐,你吃飽了嗎?”

  “嗯,吃飽了。”

  陳家樺輕輕點了點頭。

  盡管心裡還是為“弟弟寫作”這件事情感到驚訝,可也慢慢接受了。

  隨之而來,則是高興,為弟弟寫的小說能夠刊登在雜志上,由衷的感到高興。

  自從退學進廠以後,廠子裡的辛苦和磋磨,她每一天都過得很難很累。

  直到今天,吃完這一頓飯,她也說不清楚是為什麽,隻覺得自己心裡一下子好像變輕快了不少,

  然後,她又聽見弟弟壓低了聲音說:“姐,你再忍忍,相信我,我一定努力賺錢,讓你重新回學校去念書,參加考高。”

  陳家樺怔了一怔,轉頭看了一眼表情認真的弟弟。

  這一刻,她感覺自己就像是那些文章裡說的,心裡最柔然的地方被狠狠的戳了一下,鼻子一下子變得酸酸的。

  ……

  對普通老百姓來說,除了讀書看報,獲得信息的最主要方式是口耳相傳。

  陳家林在雜志上發表文章的事情,很快通過這種迅速卻容易失真的方式, 一夜之間傳遍了整個民華巷。

  尤其那“800塊錢稿費”這一個關鍵信息,更是成為最有力的推動力,讓消息帶著爆炸性的恐怖能量,向四面八方蕩漾開來。

  所有居住在民華巷的人,上至八十歲老太太,下至八歲小孩,都因為這個消息而震驚不已。

  “是誰啊,沒搞錯吧,就是那個陳家的小兒子?”

  “當然沒錯,他叫陳家林,他爸叫陳偉國,他媽叫張素珍,之前陳偉國不是在機械廠工作嘛,出意外死了,過年前才剛辦的喪事。”

  “哦,我知道了,就是孤兒寡母那一家,聽說家裡就靠陳偉國一個人的工資養活,然後人死了,接下來的日子可就不好過了。”

  “就是的啊,沒想到人家張素珍男人死了,小兒子居然成了作家,說是寫了一篇文章投稿到雜志社,一下子就掙了800塊錢的稿費。”

  “我的老天啊,800塊錢,這也太多了,這寫的是什麽呀,寫出來的字都是金子做的吧?”

  “誰說不是呢,這一篇文章賺的錢,都比我家那口子兩年累死累活上班掙的都多了。”

  “要不還得是人家有文化的人能掙錢呢,沒想到啊,這麽一個半大孩子,居然能掙這麽多錢,嘖,真的沒想到啊!”

  “不行,這事我得回家教育教育我家那皮孩子去,讓他也知道知道這學習有多重要,省得一天到晚的給我惹事……”

  ……

  一個晚上而已,陳家林這個寡婦家的小兒子,就出了名。

  至少在民華巷,他已人盡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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