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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從律政先鋒開始》第七章:相親強奸案2審開庭!
  開庭前一天晚上。

  沈複把這些天新收集的證據和走訪的證人證言整理在了一起,放進了包中。

  坐在椅上的沈複伸了個懶腰,法院的開庭傳票三天前就已經送到了,就等明天二審開庭了。

  叮咚,叮咚,叮咚——桌上手機提示音響起。

  沈複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有些哭笑不得。

  這些天忙著案子,實在是分身乏術所以這一段時間沈複沒有開直播。

  現在後台私信全都是催促沈複開播的。

  【幾天了,這都幾天了?什麽鴿王。】

  【鴿王,還不來開播?】

  【我把我老公趕出去了,快開播啊!】

  【求求你開播吧,就一次,再來一次吧…】

  ……

  ……

  沈複隻好編輯了一條動態發在了自己BB空間,說明著情況。

  “明天開庭,大家可以通過庭審直播網關注一下,案號是……”

  【這贏一把不是可以嘮一年?】

  【???你2—16都還有案子?】

  【聽哥一句勸,律師不適合你,來直播吧。】

  ……

  ……

  看著大家的評論,沈複搖頭一笑。

  首勝,吾必取之!

  第二天清早,沈複和蘇酥及趙忠父母一同乘車前往了襄市中院。

  在法庭等候室,沈複一行人等待著法庭內的指令。

  此時本案的書記員李民正在宣讀著法庭的紀律。

  “請全體肅靜。”

  “根據《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現在宣讀本庭法庭紀律。”

  “一、到庭所有人員應聽從審判員統一指揮,一律關閉通訊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準吸煙。”

  “二、……”

  “三、……”

  “法庭紀律宣讀完畢,現在請公訴人及辯護人入庭。”

  “我們進去吧。”

  聽到法庭內指令的沈複站了起來,拿起放在腳邊的提包步入了法庭之中。

  幾乎同時負責本案的公訴人張英、朱正也出現在了大家的目光中。

  “現在請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入庭!”

  隨即負責審理本案的審判長陳泉帶著兩名審判員步入了法庭。

  沈複雙手放在桌上,注視負責三名合議庭成員落座。

  陳泉坐下後,看了看控辯雙方一眼,開口讓大家坐下。

  “請坐。”

  書記員隨即轉身向審判席報告著。

  “報告審判長,庭前準備已經完成可以開庭。”

  陳泉點了點頭,拿起了右手邊的法槌,敲了一下。

  咚。

  “趙忠涉嫌強奸罪一案二審現在開庭。”

  “現在請法警將被告人趙忠帶上庭來。”

  等到趙忠在被告席站立後,陳泉隨即按照程序核對著趙忠的身份。

  “根據《最高法關於〈刑事訴訟法〉的若乾解釋》,本庭現在對被告人身份進行核實。”

  “被告人,你叫什麽名字?”

  “趙忠。”

  ……

  ……

  “你是否申請回避?”

  “我不申請。”

  身份核實完畢後,陳泉將自己面前的材料翻了一面。

  “好,被告人請坐下吧。”

  等到趙忠在被告席落座後,陳泉目光看向了辯護席。

  “辯護人現在可以向本庭宣讀上訴狀或者是口頭陳述上訴理由與事實了。”

  沈複點點點頭,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後,開始陳述著上訴意見。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百正律師事務所在市司法局的指定下,指派我和蘇酥兩人擔任趙忠的辯護人。”

  照例,沈複先講明了一下自己的委托身份與委托來源。

  “在接受指派後,我方對本案卷宗進行了閱卷,並會見了趙忠。

  我方認為本案事實不清、存在諸多疑點、難以定案,現依法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一、結合本案事實經過在主觀上,我方不存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之強迫故意,並未違背婦女意願。

  理由如下:

  第一我當事人系通過相親與本案被害人黃貝貝相認識,盡管雙方僅僅認識時間不到一天,雙方均對其較為滿意,這一點從警方的卷宗中可以佐證,

  雖然認識時間較短,但是根據大眾常識來看其屬於正常交往之中,也就是說雙方存在發生性關系的基礎。”

  說著,沈複翻了一頁材料。

  “其次,從有緣來老板王勇與趙忠兩人的證言來看,黃貝貝系事後表明自己不願意與趙忠發生性關系,這也從側面驗證了其事中系同意的。

  事後行為當然不能追溯事中行為,這是基本法理。”

  “二、從客觀上來看,兩人在發生關系後,被告人趙忠開車將黃貝貝送回了婚介所,如果趙忠系強迫,黃貝貝又怎麽可能讓趙忠送她回婚介所呢?而且這期間黃貝貝表現正常,有車載錄像可以佐證,這有違常理。”

  “而且在趙忠將黃貝貝送回婚介所後,兩人還和婚介所老板王勇見過面說了話, 到了此時黃貝貝仍未表現出異常。”

  “另外在閱卷過程中,我方認為:本案還有幾大疑點需要法庭進行調查。”

  “1.如果我們推測黃貝貝系出於害怕不敢報警,那為什麽報警電話卻是由婚介所老板王勇撥打?”

  “2.報警時間與兩人發生性關系已經過去了七天時間之久,在這期間黃貝貝通過婚介所老板不斷向趙忠及其父母索要賠償,其是否要敲詐勒索之嫌?”

  “或者說本案是否系一場精心謀劃的敲詐勒索案!”

  最開始大家的表情還算正常,但是聽到沈複念到最後兩點疑問時,大家面色都是一變。

  這…這,到底誰是公訴人啊?

  張英和朱正互相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中看出了大大地問號。

  哥們,稿子拿錯了吧?

  而不少關注沈複直播的觀眾也正在看著這場直播看到這兒是紛紛笑噴了。

  【哈哈哈,段子照進現實是吧?】

  【都是練習時長兩年半,一個只會發綠屍函,一個能當庭把人送進監獄,差距太大了吧?(滑稽)】

  【啊?這就是犯罪方法論的集大成者嗎?】

  【主播,你這麽猛的嗎?那你2—16怎麽來的?】

  【都說了那是崇拜戰鷹,這才是真實力!】

  【轉發,趕緊轉發。】

  “綜上所述,我方希望法庭能夠依法宣判我方當事人無罪!”

  “我方陳述完畢。”

  沈複拿筆畫到了最後一行後,結束了自己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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