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審判長。”
李晨合上自己的答辯稿,推了推自己的眼鏡。
那些東西全都在他的腦海裡。
“我先就不作為舉幾個關於不作為網暴的案例。
2013年,魔都打賞事件。
這件事就發生在我們魔都,其原因也是很簡單,就是因為一個外賣引起的,具體事件我不在此說明,在證據的第2頁,有事件的整體說明。”
魔都。
一名中年男人看著鬥音平台的這場直播,突然思緒湧上心頭,流下了心疼的淚水。
因為他也有過這樣的經歷。
他的老婆,因為疫情管控的原因無法去送飯,委托了一位外賣小哥幫忙。
而那外賣小哥也是費勁才把飯送到了老爺子的病房。
為了表示感謝,他們也是轉帳給外賣小哥,卻被對方拒絕,他們就給對方充了200塊錢的話費,卻被那些噴子怒噴沒人品等等。
他想不明白,為什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他們為什麽要把自己放在道德的製高點去批評別人,那樣對他們來言到底有什麽意義…
直播間內,網友們也伴隨著李晨的話展開了討論:
“三哥說的該不是魔都的那位吧?”
“有點像。”
“不得不說,那件事情當時鬧得還挺大的,也不知道他們的家屬現在怎麽樣了?”
“我看視頻的時候從來不說話,不明白他們為什麽那麽說。”
“誰知道呢,什麽人都有?”
審判庭之上,李晨還在繼續舉例子。
“2014年,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黃謠事件,更有甚至找到了那名女生的父母,說他看過對方的視頻,而想比她,另一名網友就更加的離譜。
僅僅以為和自己的親人分享了自己和親人的幸福時刻,拍了張照片發到了網上就被人造了黃謠,還拿對方的頭髮說事。
再談談我們被網暴的事情。
2017年六月,一名網友通過我在網上普法來找到了我,說起了她弟弟的遭遇。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他的弟弟可以不屬於正當防衛,因為是他先動的手。
但是我們換個角度,帶入劉曉輝本人,在面對施暴者本人的再三逼迫下,是否能做到他那樣連續六次賠笑臉主動道歉?
法律在於人治,而人治就要考慮到施暴者的真實情況,不能只根據誰先動手,至少我是這麽認為的。
而齊懷安律師也是在為這件事跑,從一審到二審更是分文未取。
後來我到了A市,結合實際提出新的辯論意見,最終說服了地檢署的檢察員和審判院的法官,二審改判無罪。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齊懷安律師是在替我扛網暴,我真的很難想象,如果是我在審判庭上發表了辯護意見,會有多少人衝我來進行網暴,又或者說,我到底的送走多少人。”
說到這裡,李晨的目光有些犀利。
直播間外,在看直播的網友開始評論:
“臥槽,這個律師這麽猖狂的麽?”
“兄弟,不要懷疑我三哥的真實性,三哥說送你走可不是開玩笑。”
“確認過眼神,是那個普法的男人。”
“三哥!請再愛我一次!”
“臥槽,你這個怎麽不對勁?”
直播間內,李晨還在繼續講:“想要給他們定罪,其實很簡單,最基本的造謠罪跑不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造謠、誹謗等行為,其點讚超過五百就已經構成了犯罪…”
直播間外,網友們開始炸裂:
“臥槽,真是這樣麽?”
“等會,我查查。”
“兄弟,別查了,就是這樣。”
“媽的,以後不要點讚了,這玩意我扛不住。”
“以後看到惡意攻擊的就給他點讚,一人一個讚把他送進去!”
審判庭上,李晨正式發難鬥音平台:“一起網暴中,每個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那麽鬥音平台作為載體和流量的使用者,你們真的就沒有責任麽?
我先說第一點,伱說的管理問題。
在你們鬥音平台,有著嚴格的審核機制,只要涉及到敏感的話題全部發送不出去,這一點我已經驗證給審判長看了。”
坐在審判席上的審判長聽到這句話時,嘴角微微一抽。
好家夥,你是真敢提啊…
“其實我說的這個問題,你們平台想要解決也並沒有多難,只要加幾個特定的侮辱性詞匯就完全可以避免,而你們卻以人員不夠為理由來解釋這個短板,是不是可以理解為那些網暴的人就是你們故意放縱的結果,起目的就是為了增加矛盾的對立點來獲取流量?
如果不是,為什麽一個用戶會連續多次出現在不同的帳戶上,在實名ip的現在,未知ip是什麽地方,難道說他們是黑客?是間諜?來故意增加我們的社會矛盾體系?”
“他們是黑客?是間諜?”
直播間內的觀看網友在次炸裂:
“臥槽,不虧是三哥,真按照他說的,那幫黑子估計這輩子都出不來了。”
“間諜罪?我靠,嚇死我了。”
“三哥,說好了開玩笑,你來真的?”
“為什麽我感覺三哥說的很有道理的樣子?”
“以後不敢在三哥直播間瞎胡鬧了,萬一被他當成間諜給送進去,這輩子都夠嗆了。”
“我不是,他誹謗我啊!”
李晨看向對面的鬥音團隊繼續發表自己的證據:“我說的是網暴,那麽接下來我說的是第二個問題,詐騙。
近些年來,詐騙分子越發的猖獗,詐騙的手段也是讓人防不勝防,而我說的是被騙人。
2014年,一位名叫美七的博主通過鬥音平台結識了MB的一位電商主播,聊天后下定決心投靠他,之後便沒了音訊,其帳號更是成了私密帳號。
而每年,也有很多人通過鬥音這個平台結識了MB的打工人,被高薪水騙到了那裡成為了血奴,又或者是詐騙份子。
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們具體的聊天內容,不能排除對方是以超高的詐騙手段進行誘導,我想說的是,你們鬥音是真的沒有責任麽?他們到底是因為相信你們的平台才過去的還是相信一個莫名的異地網友?
你們鬥音平台是真的不知道他們所在的地方?為什麽在網上武協確定對方是詐騙份子的提醒後, 你們平台卻仍然沒有采取任何的封禁措施?這不是不作為麽?
第三點,作為平台和up主,你們之間的關系實際上屬於一種默認的雇傭關系。
up主通過自己的才藝來賺錢,而你們平台也是通關流量和禮物分成賺錢,這就是雇傭關系,因為你們平台並不是免費的,那你們平台就應該對每一個up主負責,這是法律的義務,也是有相關的勞動關系規定,除非你們免費服務,不收取任何的費用!”
你看…
這還怎麽辯護?
兩位辯護律師互相看了一眼。
要不投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