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鬥音存在的問題,李晨的用詞是犀利的,這也是他們公司同意直播並只能在自己平台擁有權限的主要原因。
更像是自己曝光自己存在的問題,先狡辯,不行在低頭認錯…
一切還都是可控的…
而關於這類的問題,鬥音公司也是用問題模式發給了在線用戶:
1、您對鬥音直播的推薦內容是否滿意?
下面留言高達幾十萬條。
2、您認為鬥音平台還有哪些問題?
下面留言又是幾十萬條。
第三條便是有關於審判庭的相關內容,底下的評論就熱鬧了起來:
“臥槽,鬥音公司被起訴了?”
“到底是誰的部將,竟然如此凶猛?”
“開盤開盤,到底誰會贏?”
“我賭兩包辣條,鬥音法務部必勝!”
“這還用想?肯定是鬥音法務部必勝啊!”
“拭目以待,我感覺對面也不是善茬!”
“七月十四號,我記住了,到時候請假看。”
隨著鬥音平台的有意的推動,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和預約了這場即將開始的庭審,其預約人數更是高達一千萬+。
伴隨著所有人期待的目光,時間也來到了七月十四號。
早上八點。
李晨從睡夢中醒來,關上鬧鍾,洗漱完畢後來到衣櫃前挑選衣服。
因為涉及到網絡直播,李晨穿著上更加的古板。
黑色的傳統西裝帶上眼鏡…
在鏡子前看了幾眼,這才滿意的離開公寓。
八點二十五分,在樓下買了幾個灌湯包和一杯豆漿,打了一輛出租車前往魔都審判院。
八點四十,出租車停在審判院門前,李晨站在門口,將幾個灌湯包消滅乾淨後,將垃圾扔進垃圾桶之內。
垃圾分類…
八點四十五分,李晨通過安檢門進去審判庭內部。
八點四十七分,李晨來到第二審判室門口等候。
八點五十分,審判室門口打開,李晨進入審判室內。
八點五十五分,鬥音平台主管和兩個辯護律師進入審判室。
八點五十七分,審判法官進入會議室,並調試網絡連接的設備。
九點鍾。
鬥音平台,越來越多的網友湧入魔都審判院的公眾號:
“開始了開始了!”
“等一下,起訴人怎麽看著那麽眼熟?”
“嗯?嗯!!是三哥!”
“臥槽,怪不得最近都沒見三哥更新,原來三哥在忙著起訴鬥音平台!”
而李晨的普法內容被網友們剪輯,他口中的張三也成了法外狂徒的代表。
“開盤開盤,我賭三哥必勝!”
“十包辣條,三哥必勝!”
隨著正式開庭,審判長宣讀了相關的庭審紀律,李晨開始念起自己的起訴書:
“民事訴訟起訴書:
被告人劉洪康,現已被安南武協局以故意造謠罪逮捕,家住x省…
被告人鬥音平台,網絡載體自媒體公司,其總部設在魔都。
起訴理由:
2017年6月17日,劉洪康在鬥音平台社交軟件上發布一則有關於庭審的視頻,其內容實則是斷章取義,造成惡劣影響,更有不少人惡意評論,進行人身攻擊,對本人以及其他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其中,律師齊懷安更是因為網暴事件被事務所解除雇傭關系,還有甚至對他進行人肉搜索,進行語言攻擊和辱罵,這些人也被有關執法機關進行治安處罰。
其中,因為劉洪康(已被捕)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造謠罪,已被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很快就開庭宣判。”
關於劉洪康的問題,李晨我曾經想已受害者的身份介入案件,卻被大佬給拒絕了。
因為案件的特殊性,牽扯的人員太廣,大佬並不想把想單獨摘出來。
造謠罪撐死也就三年,換個罪名他也就能多判一些,也算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而李晨卻不是這麽認為。
你這個案子,不讓我插手,最多判個十幾年,要是我插手,怎麽也得死刑起步。
而且這個案件,也可以作為首個試點案例,以警示為目的,警告那些隨意攻擊他人的惡意網友,其行為的嚴重性。
而大佬卻說有待研究,直到開庭了李晨也沒有等到他的回信。
也就是這樣,李晨才把問題的主導人放在了鬥音平台上…
“第二起訴人,鬥音平台。
在此次網暴事件中,鬥音平台負有主要的管理責任。在問題爆發前沒有製止相關問題,沒有對事件進行研究,為了博取流量任由事件隨意擴大,暗中推波助瀾,屬於幕後操控者和主導者,應負有其管理責任…”
審判長目光看向坐在那裡的被告開口說道:“被告人,對於原告的起訴問題,是否屬實?”
“不屬實。”
坐在那裡的原告都信高管開始為自己辯解:“關於網暴事件,我們公司作為一個載體,從來不純在任何的主導心理。
在案件發生後,我們公司也有組織相關人員對惡意評論的相關帳號進行封禁管理,並不存在所謂的人任由事情隨意擴大而博取流量的行為。”
法官聞言點了點頭,看向對方的法務團隊代表:“被告辯護律師,說一下你們的辯護意見。”
“好的審判長。”
鬥音團隊辯護律師接過話來:“對於被告的提出問題,我有兩點辯護意見:
第一,案件的真假性。
對於博主說發的內容是否具有真實性,這一點我們平台無法驗證,也不可能去驗證,鬥音平台作為自媒體載體,沒有查驗權。
如果每個up主發的視頻都要過一遍審核查驗是否屬實,那鬥音公司也不是自媒體平台,而是成了打假平台。
第二點,行為人的可控性。
鬥音平台現擁注冊用戶1億兩千萬,每天活躍帳戶高達三百萬加,而鬥音公司的相對應的管理團隊, 才不過百人,平均每人要對應一萬個活躍帳戶,難免會有查管不到位的地方,而鬥音公司也是在事後對惡意用戶進行封禁管理,根本不存在所謂的任由其推波助瀾博取流量的行為。
第三行為人本身就是不可控的,而鬥音公司也是做到了其相對應的義務和責任。”
審判法官聞言點了點頭:“原告,出示你的證據。”
聽到這裡,鬥音公司的高管互相對視了一眼。
這才是他們真正害怕的地方,也是為什麽會如此擔憂並一定要獲得直播權限的地方。
他提出的證據…
太王炸了啊…
最後說一句:加群等這本書有了稿費會發紅包,白嫖的機會你們都不要麽?群號在簡介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