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反告他……”
聽到這這句時,李晨瞬間來了精神。
這就是對方不交答辯稿準備的大招麽?
說到反訴,首先還是得符合民訴法起訴的條件,不然就是誣告。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審判長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審判院管轄。
反訴的其他條件的條件也是也十分的苛刻: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審判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
(6)提起的期限。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審判長聞言也來了興趣,目光望向被告方開口說道:“被告法律代理人,說明你提起反訴的證據和理由。”
蔣政嘉聞言點了點頭開口回道:“好的審判長。”
“根據我們從其他騎手那裡得到反饋和聊天證據為證,對方起訴前,張小東就聯系過其他騎手,以為他們上保險保障騎手安全為由,將他們拉攏到微信群,實際上,張小東的目的就是想要向我委托人公司索要大量的醫療費用,他的目的不純。
而我公司向騎手說明情況後,他們這才恍然大悟,願意配合我們出庭作證來揭發張小東的醜陋嘴臉。
而在我的手中,又原告其他騎手當事人的證言證詞為證,又有群內的聊天記錄為輔證,可以證明,張小東的確是在扇動我委托人公司合作騎手的情況,其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而在2016年5月份時,張小東就曾在網上試圖利用網上輿論要協平台來完成自己的目的。
2016年7月12號,他又在網上發布了一條名曰騎手召集令的信息,試圖收集更多的不良言論來完成自己的目的。
這些都是證據。”
說完,蔣政嘉把所有的內容交給了審判庭上的法官。
審判庭的合議庭成員看完之後又把內容交給了李晨。
李晨拿過對方的證據看了起來。
當看到聊天今天的內容時,李晨腦海中開始思考對策,法外狂徒系統開始運作了起來,三種視角出現在腦海之中。
站在對方的角度來看,這確實是在煽風點火的意思,利用其他人的不滿來給自己加分。
站在司法的角度看,這些聊天對話的內容也是在有意引導的味道。
可站在當事人的角度上來看,他們只是在闡述問題的事實,並不是憑空捏造。
至於網上發表評論…
雖然這種方法不值得提倡,卻也是弱者沒有辦法的辦法。
當一個人求助無門時,在沒有扭曲事實的情況下網上發表了自己的遭遇,觸犯了哪條法律?
看完內容,李晨將這所謂的“證據”還給審判的法官後,返回自己的位置:“關於被告法定代表人所提交的證據,我認為是完全不可以作為的證據。
第一個,就說張小東的微信群的情況。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提出問題的是當事人是騎手本人,而張小東的回答也是在根據他人反饋的事實而以,並不是惡意扇動和引導。
從這個聊天記錄可以看出,騎手們對於站點不公的待遇是長期而形成的,我想這個也可以做為我起訴被告的證據,因為這是原告提交的證據,他是認可了說上面的問題和證據來源的合法性,那我也認為這個證據是合法的。”
“我說的是關於張小東誘導的問題。”
聽到李晨說把聊天記錄作為他的起訴證據,蔣政嘉忍不住開口反駁。
“哪裡有誘導?我只看到了他們說訂單分派不公類似的意見,並沒有看到張小東的誘導行為。”
李晨聞言看向蔣政嘉開口說道:“你說他在誘導,那應該拿出誘導的證據才行吧?”
“這一點其他騎手可以證明,是張小東故意誘導…”
他的話還沒說完,李晨便開口打斷:“你說其他騎手可以證明張小東在誘導,也得拿出張小東的事實,不是光靠騎手說就行。
身為一名律師,最起碼的證據驗證都不清楚麽?
我這得到的反饋,是其他騎手聯合起訴站點,後因為站長因個人原因被抓,才把他從這案件的整理內給摘除了出來。
現在伱說騎手是被張小東給誤導,說明這些自稱被誤導的騎手做了假證詞,對吧。”
李晨直視蔣政嘉,蔣政嘉聞言支支吾吾不知道怎麽回答。
“審判長,這裡有問題啊。”
李晨看向審判長:“如果他們是受了張小東的誘導,那就說明他們之前所反應的問題是假的,他們的站長是被冤枉的,其本人是沒有任何的問題的啊。
可現在的問題卻是,吳勇被移交到了地檢署,那邊也卻是證實了他有利用職權發放訂單的行為。
難道是,地檢署的人是故意栽贓陷害?”
蔣政嘉聞言忍不住嘴角一抽,一股不好的預感湧上心頭。
如果按照對方的推理邏輯,自己也得進去…
因為就是他讓雲升平台的董事長收買了幾個有問題的騎手來做統一口供。
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他也觸犯了法律…
蔣政嘉是真沒想到對方竟然把矛頭又扯向了有問題的站長,還把地檢署的人變成了一條戰線的人。
如果堅持騎手是證人, 對方很有可能會把地檢署的人拉過來詢問。
如果詢問,他們這邊都得完犢子…
見狀,蔣政嘉便打算轉變思路:“如果騎手不能夠作為證人,還有張小東的行為也是構成了敲詐勒索罪。”
“如果張小東是在故意敲詐勒索,那是刑事案件,你們完全可以去武協部門報警,讓他們立案調查到底是不是敲詐勒索,不是光靠單一方就能夠證明的。”
李晨說完這句話目光看向審判長開口說道:“審判長,我想現在應該先研究證人的問題,因為我感覺對方的騎手在做假證。”
蔣政嘉聞言心中心中一沉…
要糟…
132章又屏蔽了,阿西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