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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三十六、1個固執的女人
  “不能以不作為犯罪進行追責麽?”

  張玲玲聞言後看向李晨有些疑惑:“我在在網上看過你的普法直播,母親和女友一起掉進河流,不先救母親就是不作為犯罪,那他的行為也可以按照不作為犯罪進行追責才對吧。”

  李晨聞言後瞬間明白了。

  這位委托人也是因為看了自己的直播才來找自己的。

  “我所說的案例,它和你遇到的事情完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混為一談。”

  李晨聞言後一臉嚴肅的告訴他。

  “我不明白。”

  張玲玲聞言後十分認真的問道:“現在刑法規定,一起喝酒的人都能進行追責,我的母親和他的父親他們是夫妻,為什麽不能按照不作為犯罪進行追責。”

  “你這又是一個新的概念,在審判院那邊是行不通的。”

  李晨聞言後有些無語。

  “不作為犯罪是指並對方並沒有盡到他應該履行的義務。”

  “常見的,父母遺棄年幼的孩子,造成一定後果的,可以定性為遺棄罪,也是不作為犯罪的一種。”

  “子女拒絕贍養年邁失去行動能力的老人,還有我之前說的那起案例,母親和女友掉進河裡,這些都是不作為犯罪典型,可以按照不作為犯罪進行追責。”

  “如果你的父親當時是在你母親的自殺現場,他知道並沒有阻止,那他的行為就能構成不作為犯罪。”

  “而你母親在自殺的時候,伱的父親並沒有在場,雖然有一定的因果關系,但不能按照不作為犯罪進行追責。”

  李晨看向對面的谘詢人:“這樣說你能明白吧。”

  “這不公平。”

  張玲玲聞言搖了搖頭說道:“如果他不逼迫我母親離婚,我的母親絕對不會采取這麽極端的方法。”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律法的規定就是這樣。”

  李晨聞言後開口說道:“這一點我可能幫不上你。”

  事實擺在那裡,是對方的母親自己想不開要自殺而已。

  【叮…】

  【檢測到宿主遇到困境,系統將為您重新轉化案件為普通模式。】

  嗯??

  聽到這個這個提示李晨有些震驚。

  難道說,這個案子是系統幫他攬過來的?

  緊接著,李晨的腦海中就多了一些案件中最為關鍵的因素…

  “那行吧。”

  張玲玲聞言後有些失落:“那好吧,還是要謝謝你對我解答。”

  說完話的張玲玲便是準備起身離開。

  “等一下。”

  李晨見狀後開口說道,張玲玲聞言後有些疑惑的看著他。

  “你如果想要以不作為犯罪進行追責,我想我可以幫你。”

  一旁的張鴻偉目光看向李晨:“小晨?”

  “你先坐下來,我還點事想要問一下你。”

  見張玲重新做回位置,李晨便開口問道:“剛才你說,在你母親第一次自殺的時候,你是通知過你的父親,對吧?”

  張玲玲聞言後點了點頭:“我打了好多個電話,薇信也是發了好多。”

  “對方並沒有進行探望,只是給你轉帳五萬元留下一句話,對吧?”

  “是…”

  張玲玲聞言點了點頭。

  一旁的張鴻偉則是皺緊眉頭,打算等谘詢人走了之後在問一下李晨,為什麽要接這樣的案子。

  “聊天記錄可以給我看一下麽?”

  李晨聽言繼續追問。

  “這個沒問題。”

  張玲玲聽言後從褲兜裡掏出自己的手機,打開薇信,找到聯系人將手機遞了過去。

  李晨接過手機。

  畜生。

  這個備注…

  張鴻偉也把目光湊了過來。

  這只是單方面的問罪。

  聊天中,對方是一句話都沒有回復。

  而女人的態度也是從一開始的生氣質問到哭哭哀求,目的只是想讓對方過來看望一眼自殺的母親。

  在結合自己腦海中出現的關鍵畫面,畜生二字也實屬理所當然。

  你的妻子因為你的事情割腕自殺,你的女兒苦苦哀求,目的也只是希望你過來看一眼,勸導你那位相伴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僅此而已。

  這個要求很過分麽?

  而你卻在幹什麽?

  帶著你的小三去逛街,買衣服,買首飾,這就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犯罪。

  而婚姻受婚姻法保護,是感情不和也好,其他原因也罷,只要沒離婚,對方就沒有理由對妻子不聞不問!

  而對方在收到了其女兒的提醒,寧願和小三逛街也不來病房探望自殺的妻子,可以主要理由。

  李晨將手機放在桌子面前,推了過去:“這裡面的內容很重要,你一定妥善管理好,到了法庭後可以作為證據。”

  “可以進行追責麽?”

  張玲玲看向李晨的目光充滿著懇求。

  “沒有問題”

  李晨見狀則是點了點頭一臉嚴肅的回道:“包在我身上。”

  聊完委托的相關事宜,兩人將委托人送到事務所門口。

  “你有把握麽?”

  張鴻偉聞看著對方的背影,點燃一根香煙。

  看了聊天記錄,他的心情也是有些氣憤。

  “有。”

  李晨點燃一根香煙,看向對方的背影說道:“律法是公正的,每個人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只是可惜了…

  明明有許多種發方法來維護自己應有的利益, 為什麽卻采取這種極端的方法?

  你這麽為別人著想,一直努力來保全你眼中的這個家,可是否又想過自己?

  哪怕到了死亡的最後一秒,你竟然還在為別人辯解。

  一想到對方臨終之前留下的遺書,李晨就感覺心裡有些不是滋味。

  一個律師,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

  李晨深吸了一口氣,拿著自己的證件和委托材料,準備去法院申請調查令。

  聯系了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說明自己的來意後,主審法官同意接見。

  “不是離婚案麽?”

  主審法官看了一眼李晨的申請材料,目光看向李晨帶著幾分威嚴。

  “是一場由離婚案引起的不作為犯罪,有著一定的因果關系。”

  “你這個和離婚案沒有多大的關系,想要上訴需要重新遞交材料。”

  法官聞言後看向李晨開口說道:“你做律師的還要我告訴你?”

  “可現在的情況是,原告已經死了。”

  李晨見狀後便是開口說道。

  “這樣的話,那你問一下她的繼承人是否願意代替原告繼續上訴,如果不願意那就終結審訴。”

  中規中矩,沒有問題。

  “好行吧,我回去詢問一下委托人。”

  說完李晨便是站起身來,準備離開。

  走到審判院門口,李晨看了法院一眼,點燃一根香煙。

  不願意開搜查令,按照規矩來說的確沒錯。

  可問題是,你真的是一個守規矩的人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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