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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一百三十、職務犯罪,你可真刑啊!
“嗡~”

 電話響起,幾道目光直視吳勇。

 吳勇看了一眼李晨,又望向執法人員。

 “接電話吧。”

 執法人員拿出了自己的銀手鐲在手中把玩,頗有一副你敢掛我就送你的壓迫感…

 吳勇深吸了一口氣,從褲袋中掏出手機,將電話接通:“嗯?”

 “開免提!”

 執法人員見他接通電話,小聲提醒。

 按下免提鍵,質問的聲音從手機內傳來:

 “吳站長,到底什麽情況,去之前明明說好了,一個月給你三千塊,伱給我多安排訂單,我的等了半個小時一共接了三單,還有一單是TM三公裡開外的!”

 聽到對方的話,吳勇拿著手機臉色鐵青的開口回道:“你瞎說什麽呢?你什麽時候給我錢了,不要亂講話!”

 而對方並不知道此時吳勇的處境,還以為他是出爾反爾:“CNM,你給我耍無賴是不是?當初你收錢的時候可不是這麽說的!”

 “我說什麽了?”

 吳勇此刻都快氣壞了。

 你他媽是沒有腦子麽?

 真就注意不到我說話的方式是吧?

 吳勇一臉陰沉的開口回道:“你們騎手的訂單都是系統派單,我們這邊只有在爆單的情況下才會介入進行分派,不要接不著單就亂講話。”

 說完,吳勇便掛斷電話看著執法人員開口解釋道:“有些騎手就是這樣,自己接單少了就開始亂說話。”

 “是不是亂說話,很快就知道了。”

 李晨聞言看向執法人員開口說道:“就目前的情況,吳勇很有可能構成了職務犯罪,可以先把他送到地檢署去調查起訴。”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用工單位以任何名義收錢都是違法行為。

 而吳勇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職務犯罪。

 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是涉嫌職務侵佔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可是一件非常刑的事。

 執法人員聞言點了點頭:“行,那我這邊就先和劉法官說一下,把人先送地檢署去。”

 說完,便是讓開始安排人員:“你們兩個,就在這裡跟李律師繼續取材料,小張你跟我走。”

 安排好相關的事宜,為首的執法人員看向吳勇:“把他拷起來!”

 幾人上前,將掙扎的吳勇給製服,隨後押出調度室。

 而此刻,調度室的操作人員也開始慌亂了起來。

 因為……

 他也收錢了…

 吳勇讓他操作電腦給騎手派單,每個月多給他一筆好處費…

 “李律師,這事和我沒關系啊。”

 見站長被押走,操作人員開始為自己辯解:“這些都是吳站長讓我乾的,他一個月就給我加幾百塊錢而已。”

 李晨聞言有些無語。

 好家夥,我又沒說你什麽,幹嘛這麽著急坦白呢?

 “你這種情況,到地檢署去主動交代能夠當成自首的。”

 聽著李晨的話,操作員陷入了糾結。

 是否認還是主動交代?

 “你如果不主動交代,地檢署已經開始立案調查,要是他們查到了你,你就從了同案犯,罪行可是要和你們站長平攤的。”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一)從犯罪主體來看,行為人必須是二人以上。必須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

 (二)從犯罪的客觀要件來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所謂共同的犯罪行為,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指向同一犯罪事實,彼此聯系,互相配合。

 (三)從犯罪的主觀要件來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謂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通過意思聯絡,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決意參與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李晨看著操作員開口說道:“在這起案件中,你們站長利用個人職務便利收取賄賂,負責行賄的騎手也是觸犯了法律,也會被去追責,而你呢作為操作人,明知你的站長是利用職務便利收取他人賄賂還協助他,並獲得了不當利益,就是同案犯,是不可能逃掉的。”

 當他違規操作的時候,就已經觸犯了法律,更何況他還收了錢…

 “那我會怎麽判?”

 操作人員聞言內心十分的惶恐和不安,更是後悔。

 早知道當初就該拒絕的…

 “這個還要取決於你操作的次數和獲取了多少不當利益。”

 李晨聞言為他解答:“如果你們站長拒絕交代,你的交代和舉報就起到了主要的作用。

 自首加立功情節,說不定還能被判緩刑。

 要是你們站長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又把你供了出來,你的操作次數加上獲取利益的行為就會被當成同案犯處理。”

 操作人員聞言急忙站起身來:“那我現在就去地檢署舉報他。”

 說完話,他就往外走。

 “哎~”

 李晨想要叫住他:“你先把系統訂單給處理了啊!”

 看著消失在自己視線內的操作員, 李晨有些無語。

 這玩意該怎麽操作?

 李晨把目光望向旁邊的執法人員開口問道:“這玩意你們會用麽?”

 執法人員聞言一臉認真的說道:“現在就不能操作…”

 “行吧…”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

 自己的起訴書上寫的就是站點是否能人為派單,現在有了問題就不能再去操作了…

 就是可憐那些點外賣的顧客了,今天是等不到騎手派送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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