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你還有什麽質證意見麽?
“對於騎手所反映的問題,因吳勇涉嫌犯罪被有關部門逮捕,在此我不再描述。”
蔣政嘉繼續表達他的辯論意見:“第二點,有關於原告方提出我方墊資的問題。
在這裡我要說明兩點,第一:張大狀和雲升商務簽訂了合作關系,代表著他認可了這種合作互贏的關系模式。
第二點呢,張小東的車禍有明確的事故責任人,那就應該由事故責任承擔他的一切治療費用,和雲升商務是沒有任何的因果關系。
至於怎麽去索賠,那就是原告自己的問題,和雲升商務無關,因為他們不是勞務關系。
第三點,關於張小東行為的問題。
在事發後,張小東因為對方賠不起錢,就試圖利用輿論的壓力,迫使平台他哥哥張大狀的費用。
這種在互聯網扭曲事實的行為,根據他內容的輿論行,已經構成了造謠罪。
刑罰第二百四十六條有相關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網上惡意發稿誹謗個人或單位轉載評論點讚超過500構成犯罪,而張小東的評論區內容留言加點讚超過十萬,已經達到了情節嚴重的標準。
平台沒有追究他的責任,反而是讓張小東肆意妄為了起來,在七月份,繼續發稿製造矛盾,其行為嚴重性、廣泛性,超過了法律中情節嚴重的規定。”
說到這裡,蔣政嘉也是提高了自己的音量:“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張小東竟然還不知道悔改,還要一錯再錯。
先是找到雲升商務的合作騎手,以為他們買保險的名義來掩蓋自己的目的挑撥雲升商務平台和騎手的合作關系,,後又創建微信群繼續加深矛盾,實在是罪無可恕。”
聽到這裡,張小東心中的火“蹭”的一聲上了起來。
我在網上發的稿子,明明是詢問。
外賣騎手受重傷該不該找平台?
怎麽就是造謠了?
剛想開口,卻被人拉了一下。
扭頭望去,卻見李律師一臉陰沉的等著自己。
注意到原告處有動靜,劉法官望向李晨:“原告方注意庭審紀律,口頭提醒一次。”,說完話目光望向被告席:“被告訴訟代理人,繼續發表你的辯論意見。”
“好的審判長。”
被突然打斷的蔣政嘉只能結束對方的問題,給自己的話做總結:“在這裡,我要反告原告方,由於他的侵權行為造成我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失。
我們不能說是因為他自己的家人遇到了車禍,就忽略了他的侵權行為,因為在對於其他人都是不公平的。”
“被告訴訟代理人,注意你的情緒。”
劉法官見蔣政嘉情緒有點激動便開口提醒。
“好的,審判長。”
聽到提示,蔣政嘉也開始“平複”他的情緒。
“還有沒有其他的辯護意見?”
挺問他的回答,劉法官繼續開口詢問。
“沒有了。”
劉法官將目光望向原告訴訟代理人位置上的李晨:“原告訴訟代理人,現在發表你的辯論意見。”
“好的,審判長。”
李晨聞言望向開口說道:“我的辯論意見有三點:
第一,平台和騎手的關系。
剛才對方說了,平台和騎手是合作關系,一切都是吳勇自主主張,在這裡呢,我要說一下,他們的站長實際上是雲升平台的雇傭員工,這一點,在地檢署那邊已經有了明確的定義。”
蔣政嘉聞言臉色瞬間陰沉了下去。
這個家夥,還跑到地檢署去了?
這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事情。
“而在口供中,他已經說明了自己的關系,包括雲升商務的管理模式和他自己的工作崗位,並由雲升商務每月固定打款為依據。”
“審判長,我想要打斷一下原告訴訟代理人的發言。”
劉法官聞言看向蔣政嘉開口問道:“伱打斷的理由是什麽?”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張小東和雲升商務的糾紛案件,吳勇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
“吳勇作為案件的直接管理人員,怎麽可能會與本案無關?”
李晨聽言直接開口反問道。
劉法官聞言便和旁邊的兩位合議庭法官進行討論,隨後才開口說道:“經合議庭研究討論,吳勇作為站長,是配送站的直接管理人員,他的口供能夠作為證據,你的駁回意見不予通過。”
蔣政嘉聞言後有些不甘心的開口說道:“好的審判長。”
劉法官目光望向李晨:“原告訴訟代理人,把你的證據交於審判庭。”
關於證據,也可以進行當成提交,但不可以說事後提交…
而李晨拿出的證據,是從地檢署摘抄的口供,蔣政嘉不敢去懷疑證據的真實性。
你說口供不實,那就是懷疑武協和地檢署有問題…
這讓他感覺自己對線的不是律師,而是執法單位…
這種感覺是真他媽難受…
他還是頭一次打這樣的庭審官司。
這怎麽搞?
“好的,審判長。”
李晨說完站起身來,將口供交給審判的法官。
合議庭上的三位法官互相看過後,把證據交給被告人進行查看舉證。
蔣政嘉拿過口供認證查看,一股不詳的預感湧上心頭。
因為在口供上,對方已經承認了自己的責任和相對應的關系。
一問一答沒有問題,可讓他納悶的是,這份口供上執法部門為什麽會提問一些奇怪的問題?
而在吳勇的口供中,不僅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職位、工資,還順便交代了他與騎手真正都關系,屬於代管…
看完之後,蔣政嘉把口供交給張斌讓他觀看又搖了搖頭:
第一個意思,不要讓他有反對意見等愚蠢的想法。
第二個意思,則是這個案子不好贏了。
張斌看向證據後忍不住瞪大了雙眼。
這個家夥,他為什麽要這麽說呢!
“對於原告訴訟代理人所這份證據,你有什麽質證意見麽?”
蔣政嘉看完後將證據還了回去,劉法官便是開口反問道。
“沒有意見。”
這玩意,就不敢有,也不能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