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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一百四十、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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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聽到對方沒有意見,劉法官目光望向李晨讓他繼續發表辯論意見。

 “好的,審判長。”

 李晨聞言繼續答辯:“關於吳勇在雲升商務平台的角色,是屬於員工,他的工資是由雲升商務平台負責發放,是雇傭關系。

 而在口供中,他也明確交代了有關於管理的細節,也是間接的證明騎手真的雇傭方是雲升商務有限公司。

 第二點,關於張小東的行為。

 這一點,我都懶的去辯解。

 張小東在網上發表的言論,矛頭所致是快點吃平台,和你們分包有什麽關系?”

 人家說的是外賣平台,外賣平台都沒出來說話,你在這裡說人家造謠?

 真是鹹吃蘿卜淡操心。

 要說也是人家平台出面提出意見,你們有啥權利?

 “第三點,就是關於其他騎手的問題。

 在原本的起訴狀中,有不少騎手反映站點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在吳勇的身上也是得到了論證,並非是子虛烏有。

 一個問題,得到了驗證,成為真實的違法犯罪,而後,反映問題的騎手卻又臨陣倒戈,說張小東以買保險的名義對他們進行了誘導、蒙騙。

 而在雙方的聊天記錄中,張小東並沒有存在任何誘導的說辭。

 騎手反映問題,張小東談出自己的看法,我想這一點沒有任何的侵權現象。

 他一沒有進行轉發,二沒有扭曲問題事實,斷章取義,何談侵犯名譽權一說?

 如果說有問題,那麽問題的來源也一定是那些騎手,是他們在扭曲事實。”

 坐在庭審席上倒戈的騎手,聽到李晨把問題的根源又扯到了他們身上,瞬間慌張了起來,一股不詳的預感湧上心頭。

 他們可都是簽了保證書的,

上面清楚的告知了證人的有關規定,說明了做假證會得到哪些懲罰措施。

 有些糾結的望向被告席上的蔣政嘉,而蔣政嘉也是望向證人席,幾道目光交匯到了一起,眼神之中帶有詢問之意,卻沒有搞懂對方的眨眼是什麽意思…

 蔣政嘉的眼神很簡單,讓他們不要慌,問題不大…

 另一邊,李晨還在闡述自己的辯論意見:“那麽根據吳勇被抓的情況來看,騎手所反映的問題也都是真實存在的,並不存在虛假事實的可能。

 而騎手說是受到張小東的蒙騙,這一點我想不通,他是怎麽蒙騙的,又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張小東確實實行了蒙騙?

 第二點,保險和張小東的目的,我首先說的是張小東的目的。

 他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求雲升商務墊付他哥哥的醫療費用,而他的哥哥張大壯,在上班期間出的事故,屬於工傷,讓平台墊付費用合情合理又合法,伱們要是感覺他的行為不合理不合法,可以選擇去執法機關去報案,而不是在這裡浪費時間。

 至於保險,這也是雇傭平台所應當承擔的管理責任。

 近些年來,隨著互聯網的興起,人們也是方便在網上進行消費購物,外賣行業也成了一個十分火爆的行業,在帶給人們便利的同時,也製造了許多許多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這些事故的主要高發人群,也都是承擔派送方的外賣騎手。

 比較常見又高發的交通事故,來源於騎手不遵守交通規則,無視紅綠燈、隨意調頭等等。

 還有一些在騎行過程中是玩手機搶訂單完成的,這些都是平台和騎手之間的問題,雖然與本案無關,到我還是希望審判長能給我機會說一下。”

 這句話,也是李晨在事先準備好的,也是想要通過網絡庭審告知更多人的話。

 因為這些問題,是沒有人會替他們承擔醫療費用。

 作為過錯方,交警在定責的時候肯定不會偏袒他們,而對方的保險公司也絕對不會進行理賠。

 真要遇到問題了,還得是由他們自己來承擔。

 稍微輕一點,可能就賠點錢,嚴重的話,命都沒了。

 本來李晨是不打算提的,因為沒有公開審理和網絡庭審,他說這些也沒有多大的意義。

 這都是話趕話的說到這了,有種不吐不快的感覺,主要還是被對方的話給氣到了。

 你一個律師,怎麽能如此的發表辯論?

 為了讓委托人不承擔責任,往人家身上推卸責任,還說原告的行為是造謠,行為十分嚴重?

 你這麽說話真不怕哪天被對方給那啥了?

 而審判長聽言後並沒有同意他的請求:“禁止討論與本案無關的事由。”

 當然了,審判長也並不是不讓討論,主要是這玩意說了沒啥用。

 又不是公開審理和網絡庭審,出席的一共就這幾個人,你說這些跟誰聽?

 跟對方說,人家要是有這個覺悟都不可能來打官司,當時就跟你調解了。

 跟我說?

 我這年頭審理了這麽多案子,也早就聽慣了各種故事…

 “好的審判長。”

 聽到被拒絕,李晨則是深吸了一口氣,沒有多說話。

 “你還有其他的辯論意見麽?”

 聽他說完,劉法官繼續詢問,李晨聞言便開口說道:“沒有了。”

 審判長聞言點了點頭,隨後開始宣布休庭,對糾紛結果進行責日宣判。

 庭審結束後,三名法官對案件進行討論。

 “這個案子,你們是怎麽認為的?”

 作為庭審主法官的審判長劉法官,詢問另外兩人的意見。

 “這個案子,已經沒有當初那麽複雜了。

 根據實際問題和原告的辯論觀點來看,被告應當承認相對應的醫療費用。”

 “證人的證言我總感覺有問題, 需要查一查”

 合議庭的張法官說完,另一名法官也是接過話來。

 “嗯,我的想法和你們一樣。

 原告的哥哥,在工作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又不是過錯方,那雲升商務有限公司就得按照工傷處理,墊付他的醫療費用。

 還有就是,被告方的證人有存在作假證的可能,很有可能是被人收買,應該查一查。”

 “我沒意見。”

 “我也沒意見。”

 劉法官看另外兩人沒意見,便當即拍板。

 而作假證的騎手,很快就迎來專屬於他們的處罰措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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