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讓我們回歸今天要說的主題。”
李晨神情嚴肅對著直播間內的網友開口說道:“這個內容很重要,誰都都無法保證說自己以後絕對用不上,要是再胡鬧可別怪我讓人把他給封了哈。”
“emm~玩不起…”
“李律師生氣了,大家收一收哈。”
直播間內恢復正常,李晨繼續講述他的案例:“剛才我們說過,張三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案件也是被送到了地檢署的進入準備起訴階段。
在這裡,一定要搞清他們角色和職權范圍。
武協立案偵查,地檢署負責起訴,他們會根據犯人所犯的罪名和武協所的證據,給出自己的量刑建議。
這是他們職權最大的范圍。
這小子表現不錯,認罪態度良好,要不就不起訴算了,在或者是給犯人判個緩刑,不讓他進入坐牢。
需要注意的是,我剛才說的是犯罪分子在武協機關十分配合的情況下。
大家想想,武協機關把你的案子送到地檢署,然後再給你留下一句:
這小子十分不配合,給我們的偵查帶來了困難,為了收集他的犯罪證據,我們浪費了太多的人力和精力。
就這麽簡單的一句話,足以讓你萬劫不複。”
“大家想一想,如果到時候你在說他們有程序違規,又會是怎樣呢?”
李晨又喝了一口茶水開口說道:“所以我建議大家,不要去在這兩個階段去做無用之功,那都是徒勞。
可以去試探,對方對於你的案件是個什麽樣的看法。
請大家注意這個詞,試探,不要憑借自己的第一印象去說,有時候我們的第一印象會直接害死我們。
只需要注意的是,在這兩個階段大家都是罪犯就行了。
執法人員和罪犯,本身就是勢不兩立。”
“案件進入第三階段,你的案子也是被交到了審判院上,這也是我們除地檢署外唯一可以翻身的地方。
當然了,在這一階段我還是建議大家找個律師,因為你們不懂法,不知道哪些是能說的,哪些是不能說的,說錯一句話,你就只能等著二審。”
“話說這個張三,本身就是一個律師,他也是選擇自我辯護,在法庭上直接說出自己的口供是有問題的。
這也是一個難點,很多人遇到不公時沒有證據來證明自己受到了程序違法。”
“你說你挨打了,證據在哪裡?”
“如果你能夠說出來,那你的口供會完全作廢,相關的責任人也有可能會被處理。”
“而這個李四呢也是個狠人,在被打時悄悄記錄下了對方的信息,在審判庭上全部說了出來。”
“想要驗證,也很簡單,那就是執法人員的審訊時間和他的執法記錄儀。”
“聽到這裡可能會有人問了,我被違法審訊時,他們沒有開,審訊時去開了,我又該如何為自己辯解。”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這個問題很簡單,就是根據他們的錄像設備。
你從幾點進的詢問時,什麽時候出來的,如果對方不能提供出來,我們就可以認為他們就是在違法,除非他們能提供完整的監控錄像來自證清白。”
“有,並且拿出來了,那就是你在惡意誹謗,拿不出來就是在違法!”(不建議嘗試,不建議掙扎…)
“當然了,我們還是希望所有的執法單位能夠認真的去履行自己的職務,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去立案偵查。”
“一次不公平的待遇,會直接影響到一個人對相關部門的印象。”
李晨面帶笑容說道:“要是大家有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也可以聯系我,本人主打刑事案件,最擅長的就是和相關部門聊天談心。
當然了,這個過程中一定要和律師去事實求事的闡述自己的問題,這樣也方便他們去制定合理的辯護方向,真正做到有效辯護。”
看了一眼時間:
20:33…
“好了好了接下來的時間留給想要谘詢的網友,有問題的都可以向主播申請連麥。”
移動鼠標,開始連接第一位網友。
“李律師,能聽到麽?”
是名男網友。
“可以聽到。”
李晨露出職業微笑:“你是有什麽想要谘詢的?”
“是這樣的…”
男網友開始講述了他的故事。
他是一個貨車司機,經常會用一個名叫拉大貨的軟件平台。
在半年前的某一天晚上,他接到了一個十分特殊的單子。
下單人是一名女生,他也沒有想到自己的人生會因為這個女生的一時衝動而改變。
在他抵達目的地時,女生的東西還沒有搬完。
因為他們平台隻負責拉貨,不負責裝貨和卸貨。
見這個女的耽誤的時間有點長,他便提出了一個建議:
對方拿出50塊錢給自己,自己可以幫他一塊搬東西。
那女生也是個硬脾氣,自己花錢找車過來搬東西你不幫忙也就算了,竟然還問我要錢。
兩人發生了爭辯。
這位貨車司機認為,自己隻負責拉東西不負責動手幫忙,道德綁架也沒行,除非花錢…
女生則認為我花錢找你過來幫忙拉貨,那你就得給我幫忙裝卸貨,合情又合理。
因為兩人沒有達成一致,彼此也都帶著怒氣。
因為耽誤的時間太長,這位貨車司機就有了走捷徑的想法。
那是一條小路,走下來減少了3個紅綠燈,路程呢也是要比導航更近一些。
而正是因為自己的行為,引發了女生的恐懼。
她竟然感覺自己要害她。
而他自己也沒有想到,對方竟然真的跳車了…
“你的意思是,在你行駛的路上,那名顧客開門跳車了?”
這個故事…
怎這麽耳熟呢?
“沒錯。”
男人語氣有些傷害的說道:“我是真沒有想到他會跳車, 而且還當成死亡。”
“執法單位那邊怎麽說的?”
聽完他的故事,李晨也確定了這個故事的原型。
和地球差不多吧…
希望的司機和乘客,同樣的起因和結果。
“半年前我才被判刑,一面半的緩刑。”
說道這個,男網友也也是十分的分來:“我不知道她會跳車,在對方跳車以後呢也是立刻停車辦法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怎麽還說我不作為犯罪?”
“現在我哪都去不了,家裡的所有經濟來源都是我開貨車,請問李律師,像我這樣的事情還有沒有翻供的可能?”
本來今天想萬更的,結果又發燒了…我是真的服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