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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二百四十九、這就應該秉公執法!!
“現在宣布開庭…”

 審判長朱法官偏了敲錘子。

 王華故意殺人案正式開始…

 朱法官先是確認被告人的個人信息…

 坐在被告席上,王華用余光看向辯護人席位上的李晨,李晨也在看向他。

 注意到對方在看自己,李晨則是面帶微笑。

 “李律師,這些話能在審判庭上說麽?”

 “為什麽不能?

 你要相信審判庭,他們絕對會給你一個公道。”

 “可是李律師,我在一審的時候都已經說過了…”

 “再試試看吧,如果不行就繼續申訴…”

 回想起李晨對自己說過的話,王華越發的緊張。

 抬起頭來看向審判席上的三位法官,隨後下定決心:

 最差的結果也不過是死刑,還能比這差到哪裡去??

 “上訴人,你有什麽要說的麽?”

 “有。”

 王華看著坐在審判法庭上的三位法官開口說道:“我要翻供!”

 “伱要翻供?”

 王檢察官聞言一愣。

 啥玩意?翻供??

 上訴的意見中沒有說過這個啊…

 “是的,審判長…”

 王華聞言後開始講述自己的口供來源,坐在審判庭的朱法官聽言後眉頭緊鎖。

 他說的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

 有些執法人員,為了辦案子而去辦案子,這是誰都不能否認的事實。

 自己心中有了答案,不去按照事實去問詢,將犯罪嫌疑人當成犯罪分子來處理…

 聽審席上,王華的父母也都是一臉的震驚。

 他們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兒子竟然還有過這樣的遭遇…

 坐在公訴方的公訴人臉色也是有些陰沉。

 他是真不知道,口供的來源竟然是…

 “你說你的口供是別人逼你的,那當時在我們提審你的時候你為什麽不說呢?”

 到了他的發言環節,王檢察官很乾脆的合上了自己的起訴材料與王華對視。

 如果對方說的是真的,那麽這場起訴從頭到尾就是一個笑話。

 李晨聞言心中有些不屑。

 他敢說麽?

 再說了,就他那種情況,他說了你們會信麽??

 “我不敢說。”

 王華繼續為自己辯解。

 為什麽不敢說?

 主要的原因還是害怕…

 在一開始的時候,他就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這是第一個點。

 我說我不是約架,你說我怎麽可能不是約架?

 從對話中,王華就明白了對方的態度,也就不敢再去多說什麽了。

 聽了他的話,地檢署的公訴人有些無語。

 關於案件,他不是第一經辦人,整個過程他不了解。

 在他看到的“真相”,也是從武協所獲得的材料。

 從事情在交到他的手中之後,已經成為了另一個版本…

 “被告辯護人,你有什麽辯護意見。”

 案件還需要審理,朱法官心中已經有了大概。

 至於有關人員的違法行為,等開庭結束後再去追究他們的責任。

 “關於王華的故意殺人案,我有五點辯護意見。”

 李晨放下手中的稿子看向對面的公訴人開始了他的表演:

 “第一點,案件的起因。

 在王華故意殺人案之前,我們先要認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王華的殺人動機是什麽,他為什麽要去殺楊華慶。

 在殺人案之前,王華跟楊懷慶是有矛盾的,而在矛盾中王華所扮演的角色是弱勢方,他是經常性的被楊懷慶給欺負。

 王華拿刀去學校,最開始的目的就是保護自己不被楊懷慶等人欺負,他就是自保。

 第二,楊懷慶的性質。

 在案件中,楊懷慶所扮演的角色就是霸凌者,他會經常性的欺負王華,這是案件爆發的主要原因。

 而楊懷慶本身的行為就已經觸犯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就是對他人的霸凌,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也不是只有王華再說這件事。

 你比方說他學校的老師還有他的同班同學,甚至是其他年報班級的人也知道有這回事。

 第三點,案件發生前後的問題。

 在案件開始起,王華被迫應約,是他不敢反抗的一種具體表現,而這個表現,是來源於日常在學校的種種行為,讓王華有了心理陰影。

 他不敢不去,我們可以說他性格比較懦弱,可以說他不懂法,但是絕對不能說是約架鬥毆致人死亡。

 第四點,就是學校的行為。

 家長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學校是去學習的,不是讓他們去打架鬥毆的。

 這件問題之所以成了現在這個樣子,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取決於學校的不作為。

 王華經常被人欺負,他為什麽不敢告訴老師?

 因為他知道,報告老師的後果,不是他能夠承受的。

 這種事跟老師說,他們頂多就是口頭批評,而這種口頭批評不僅起不到任何的阻止作用,反而激怒施暴者對被欺凌者的仇恨。

 我們明明有相關的法律去保護學校的學生,為什麽他們不知道?”

 “最後一點,那就是我們執法單位在辦案時……”

 “在案發開始,王華被帶入武協所進行審訊,這期間……”

 “就是這麽離譜的事,我們公訴人竟然是毫不知情。

 案件被交上來時,你們作為公訴人,有沒有去查看他們的執法視頻?”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也是國家明令靜止的,為什麽還會出現?作為公訴人,你們又有沒有責任?”

 “對於王華殺人案,隻追究他殺人的結果,是不是有失公允?”

 這不是第一次出現的情況,網上也有很多離譜的情節。

 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武協所期間,出現了意外情況。

 還有那個傳說中的大記憶恢復術…

 在進入武協所前,犯罪嫌疑人還存在僥幸心理,想要否認自己的罪行,在這個時候,就會有人去跟他們談談心。

 不得不說,談心的效果還是很明顯的,有不少犯罪分子在聊完之後就自然的想通了…

 其實在很多時候,談心要比調查要簡單的多。

 調查多麻煩啊,尤其是在面對那些嘴硬的犯人。

 你說他是罪犯,他就是不承認,見了棺材都不掉淚…

 執法單位為什麽叫執法單位,因為他們本身就是觸犯到了法律,才會被抓,又按照相關的法律去處理。

 根據自己的猜測去辦案,這還能叫執法單位麽?

 坐在對面的王檢察官一臉懵逼。

 我怎麽感覺他在罵我??

 一點負面都不能有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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