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答辯狀寫的非常不錯,但我這邊還是不能給你通過。”
沉默了許久,陳法官還是選擇拒絕了他的答辯狀。
主要的原因,還是李晨的答辯狀過於犀利,所指的又是真正性的問題。
這個問題上到執法單位下到普通民眾,全部包括在內。
真要爆發出來,必定成為新的輿論巨浪,他扛不住,說不定還會被巨浪反噬。
李晨看到了問題的根源,所以他才想要利用這次案件提出來,讓相關的部門要注意到這樣的事情,同樣也要提醒那些懷有同樣想法的人,是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陳法官,我不知道您拒絕我的理由是什麽,但我認為我的答辯狀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聽到被拒絕的李晨沉思了一會便開口說道:“王家鑫作案的手段是殘忍的,但你們審判院在審判他的同時,也不能忽略他的作案動機,因為這個問題也確實是存在的。
王家鑫這樣的人抱有極端想法的人我想不是第一個,如果不加以引導,那他也不是最後一個。”
遇到問題的第一時間,應該是解決問題,而不是忽略或者是想辦法將其隱瞞。
在網絡高速發展的現在,人們也越來越希望得到公平與正義。
就像羅大狀老師說的那樣,正義是一直存在於人們心中的,他無需被激活。
一個人的衝動了毀了兩個家庭,對於受害人家屬來說,王家鑫的死刑就是正義,因為他罪有應得。
可反過來說呢?
如果王家鑫沒有行凶,他做出了最明智的選擇,而對方又是真的“難纏”,就因為這件事咬住對方不松口,要求負責到底。
那這樣的問題對於普通的家庭來言,不同樣也是一種災難麽?
如何賠的起,這是一個問號,而這些人抱著寧可錯殺絕不放過的心理,把這件事從根本上畫上了句號。
走出審判院,李晨心裡再一次陷入了茫然。
到底什麽又是真正意義上的正義?
而系統給出的答案是:符合絕大數人的認知和常理的,那就是正義。
另一邊。
地檢署也圍繞著李晨的答辯狀的核心內容展開調查,對那些自願作證的學生們進行詢問,得到的結果卻是讓他們陷入了沉思。
學生的反應沒有問題,也不存在什麽威逼利誘的情況,王家鑫在學校的為人的確是不錯的。
一個在學校學習品行良好的學生,到底怎麽樣變成一位凶狠的劊子手,這背後的原因值得讓人思考。
八月十七號,是庭審開庭的日子。
早上八點四十,李晨拿著自己的公文包通過安檢門進入審判院,再審判院也是成功見到了另一位辯護律師。
兩人早之前就見過面,與李晨不同的是,這位辯護律師是真心想要為王家鑫要辯護,不過是辯護意見差了點,也始終是圍繞著王家鑫的行為進行辯護,稱他是激情犯罪,又有自首情節不具有社會的危害性,因為他不可能再犯。
“李律師。”
那名律師見到李晨微笑打招呼,李晨也是象征性的點頭回應。
沒啥好說的,因為兩人一開始就不屬於一個陣營。
八點五十,審判室的門打開,李晨和那名律師一同走進審判庭。
八點五十五分,社會其他代表人士進入審判院參加庭審。
這是這個地方的一個特色,會關注程度高的、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案件進行民意調查,並不是為了王家鑫而專門設立的。
八點五十七分,書記員開始宣讀庭審紀律。
九點鍾,由審判長和兩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成員進入審判庭。
入座審判席後,身為審判長的陳法官敲了敲錘子開始今天的庭審。
王家鑫被帶入審判庭後,法官開始核對他的身份。
因為是網絡直播,不少網友都聚集在審判院的直播間內觀看直播。
“李律師?”
鏡頭在李晨的位置短暫的停留了一會,也讓直播間內的網友認出了他。
“臥槽,還真是三哥。”
“三哥不應該坐在原告席上麽,他怎麽會坐在辯護人的位置上?”
“他該不會為這樣的人進行辯護吧?”
“臥槽,他要是真這麽搞,老子黑他一輩子。”
“樓上的,伱敢黑麽?”
“有一說一,我感覺這案子有點懸了。”
“三哥都出馬了,這事不太好辦了啊。”
待在審判院直播間內的網友,立刻把故事的主人翁轉移到了李晨的身上。
而處於直播間內的李晨沒有說話,只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很是隨意的查看自己的辯護狀,開始分析自己的行為。
嗯…
夠嗆能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了…
在審判庭上,如果法官不讓你說話,你要強行開口,他們是能將你趕出審判庭的。
抬起頭來看向民事訴訟方,開始分析他們的行為。
相比與一臉憤慨,被害人的家屬的表現卻實符合老實人的設定。
低頭沉默不語, 活脫脫的老實人,更加深了其他人對他們的印象分。
同情弱者,是每個人都會有的直觀印象,同樣也能加深別人對辯護律師的厭惡心理…
接下來就是證明問題了,由地檢署說明證據。
而證據,就是通過王家鑫的口供轉變而來。
“辯護人有什麽辯護意見?”
聽到問起,坐在他旁邊的律師開始談起了他的看法。
讓李晨有些無語的是,這位陳法官他壓根就沒有讓自己表達辯護意見,直接把他跳過了…
對面的律師是用大白話來講述自己的問題,聲音還有些哽咽,同時還針對了王家鑫的言論作為主要的爭論點。
他的手法高就高在這裡了。
利用了社會矛盾點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不要錢,就害怕收了錢王家鑫被判了死緩。
李晨都有點想不通,對方為什麽要這麽說。
你從案件的主要問題來看,王家鑫的案件是肯定是死刑的,那你這個民事訴訟還不如要點錢來給自己的當事人多一點的精神賠償。
調動其他人的情緒,目的又在於什麽地方呢?
“那個原告人,注意一下你自己的情緒,這裡是在開庭。”
見他如此憤慨激昂,陳法官不得不提醒一下對方。
談你的觀點就談你的觀點,老搞什麽暗示?
啥叫你們收錢他就會判緩刑了,給誰搞壓力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