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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二百五十六、前女友求我諒解,在我門口搭了個帳篷!!
( ) “一個人的行為,在無意中給另一方帶來了恐懼,這是案件中的第一個點。”

 李晨講述案例:“普通人在面對這樣的事情,是很容易會產生不必要的聯想,再加上之前的矛盾衝突,是導致顧客不相信司機直接原因。”

 “而站在司法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我們的執法機關在認定上就比較簡單了。

 之前我也說過,一起命案的發生,首先要排除的是人為因素。

 先排除故意殺人,排除完畢後再來定以為。

 而這起案件中,因為顧客和貨車司機有直接性的因果關系,所以不能隨隨便便的定性為意外事件。

 而貨車司機本身的問題又有很多問題,抓住這些問題來給他判刑也不是不能夠。”

 “根據對方的行為,共有三點問題:

 第一個問題,顧客在車內沒有系好安全帶。

 聽到這裡,有人可能會有疑惑,說這場意外就是兩人之間的衝突,和系不系安全帶有什麽關系?”

 “我們如果單個看這個問題,確實也是無關緊要,可要是結合實際,那就成了一個很嚴重的。

 咱們來假設一下,案發當時,這位顧客當時有跳車的想法,能否在系上安全帶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半個身子伸出車窗外?

 之所以認為司機無罪的,大多數都認為跳車女時間急迫,他來不及反應。

 這是第一個問題,當然了,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那位司機也沒有想到對方會真的跳車。

 如果對方在顧客上車的第一時間內要求她系好安全帶,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就能夠避免了?”

 “我們代入雙方角色,你們是車主我是顧客,我感覺到害怕要求你停車,隨後用跳車來威脅你並解了自己的安全帶,你還敢賭麽??”

 “案件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貨車司機的偏航行為。

 作為一名拉貨的司機,本身和載人是不一樣的性質。

 如果只是拉貨,只需要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送達就可以了,可要是載人,它的性質就變了。

 因為人是不可控的,會有自己的獨立思想,你永遠都猜不到對方下一步要幹什麽。

 剛剛我們也說過了,司機的錯就在於他沒有去解答女乘客的疑惑,使她的心態緊繃,沒有安全感。

 我看到有個網友的評論很有意思,說如果對方解釋了那個女顧客不聽呢?

 這個答案說的好…”

 看著李晨自問自答了起來,網友們又開始表達起來自己的不滿:

 “誰問了?”

 “這個問題是誰問的,你敢站出來讓我看看你是誰麽!!”

 對於這種現象,李晨也是假裝看不見…

 沒有人提問我自己創造,有毛病麽??

 “從案件中分析,顧客有疑惑,車主進行解答,從理論上是沒有問題,可要是沒有起到作用也只是徒勞而已。

 所以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取消乘客的恐懼心理。

 按照咱們正常的情況,你遇到這樣的人,行為和語言又如此的過激,為什麽還要堅持自己的想法呢?

 你自己本身就是一個服務行業者,碰到這樣的人老老實實的自認倒霉也要比自己被刑好上許多吧?”

 “那麽綜上所述呢,如果要給自己訂上一個罪名的話,過失犯罪致人死亡的可能性很大。”

 “先有矛盾,後有偏航行為,顧客再三要求還依舊堅持自己的路線拒不更改,給另一方帶來了威脅,是導致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

 “其實這就是一個信任問題的,是女顧客不相信司機所導致的。

 從現實的角度出發,貨車司機想要節省時間走近路有錯麽?

 我想沒有錯,因為他本身的工作內容就是把貨從甲地運到乙地,不他們的服務對象不包含顧客,因為顧客所製支付的費用也只是搬家所產生的費用。”

 “作為一個跟車的人,你只要保證對方能夠平安將你的東西送到搬遷地點就可以了,為什麽要去糾結對方怎麽走?

 平台規劃的路線,並不是唯一可用的路線,人家也沒有必要去聽你的,畢竟你又沒有支付乘坐費用。”

 額……

 不對勁。

 怎麽感覺像無罪辯護了??

 意識到自己問題的李晨急忙改口:“總的來說呢,雙方都有責任,在具體怎麽操作就看那位網友自己的想法了。”

 是堅持上訴,要給自己討回一個公道…

 還是說認命?

 李晨也沒有過多的去想,操控鼠標開始連麥下一位網友。

 “李律師,能聽見我說話吧?”

 “能聽見。”

 李晨面帶微笑:“你是有什麽想要谘詢的呢?”

 “我之前谘詢過您的,就是被前女友找人打成重傷的那個。”

 “哦~”

 李晨有印象了。

 就是女友劈腿,男網友上門被打了的故事…

 “你這次來是想要谘詢什麽的呢?”

 “我就是想問一下,怎麽樣才能把動手打我的那幾個人給重判。”

 男網友開始講述了他的問題。

 地檢署對於案件也是給出了他們的量刑建議。

 四年半,這個量刑讓他無法接受,最主要的是對方沒有提出一個搶劫罪。

 在案件當中,這位網友還被人搶走了五萬塊錢…

 “像這種情況,你可以向地檢署提出,看一下對方怎麽說。”

 李晨聽完他的發言也給出了自己的解釋:“刑事訴訟法第109條,出現了新的犯罪,司法機機關應當接受案件,如果沒有管轄權,應當給到具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並且明確告知當事人。”

 “該較真就得去較真,去問下到底為什麽不給你寫上。”

 “我那個律師也是有疑異的嘛, 現在這個案件就被退偵了。”

 聽到男網友的解答,李晨也是有些納悶:“退偵就等著武協所的傳喚就好了啊,到時候你實話實說就行。”

 “這我只知道,關鍵是我那個前女友,現在跑到我家裡想要我出講解書。

 我本來也是不想出的,可實在是受不了她了,您知道麽李律師,她現在就搞個帳篷天天在我家門口。”

 聽到這句話時,李晨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說的是你前女友為了讓你出諒解書,在你門口搭了個帳篷?”

 “沒錯……”

 李晨:………

 這哥們的故事,還挺精彩的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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