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要說難堪的話,每個人都有難堪的時候。
我有一次小學春遊,說是春遊,其實就是去公園搞衛生,幾年級不記得了,反正毛還沒長齊就已經有了愛顯擺的心。
那天天氣很熱,我們早上去的時候正是太陽大的時候,戴著黃金金的安全帽,紅鮮鮮的紅領巾,那汗就沿著安全帽的邊緣往下滴,熱得要死也沒脫帽子,那是光榮啊!那是黨和國家的象征啊!誰家小學生不戴安全帽亂逛的啊。
我帶著我的小掃帚小撮箕,腰挺的筆直,打掃的最認真,恨不得把那破大點的公園掃的跟白宮一樣。終於快到中午,活動要結束了,老師說就地休息一會兒,待會兒就回學校了。
我當時一哥們,我現在都還記得他那愚蠢的嘴臉:“走啊!看誰先到那裡去!”
說完,指著不遠處一片高草地就衝過去了。
我能認輸嗎?!我是光榮的少先隊員,我是黨和國家的象征,我是國服安全帽邊路紅領巾,我能輸給他個小毛賊?
想到這,我也就衝出去了。
奈何狗賊始終快我一步,終究是略輸了一籌,可我還沒來得及和毛賊再決生死,班主任就先來找我決生死了。
“哎呦,挺能跑啊,我說的什麽!我說的就地休息,你們救火還是求死啊?”
教語文的罵人果然有水平,我一時語塞,不知如何是好。
毛賊此時也悶不做聲,一點沒了剛才囂張的氣焰。
“老師,我看這邊風景挺好的,來看兩眼就回去......”我試圖垂死掙扎,亡羊補牢,翻雲覆雨,起死回生。
“哦哦,風景好是吧,我們最近在學什麽?桂林山水甲天下對吧,就這篇文章,你們一人抄3遍!一個字寫得不好看重抄!”
絕殺!
那天本來是開心的一天,陽光很大,天氣很好,和喜歡害羞的小女生一起去公園散散步,掃掃樹葉聞聞花香什麽的,最好一起定下什麽私定終身的諾言......
咳咳,這個再說。反正那篇文章對於一個單純善良的小學生來說,簡直長的要命,一回家就開始抄,媽媽做的絲瓜湯都沒喝兩口就趕緊接著抄,一直到晚上十一二點才勉強抄完。
第二天我把奮鬥一晚上的成果訂在一起小心翼翼地放在班主任的桌子上,還故意趁她不在的時候去的。
結果就是,那天之後她再也沒提及此事,而我一晚上的成果說不定被她隨手丟進了垃圾桶裡。
唉,如果有一天我也當了老師,我一定也要罰別人抄課文,那種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覺簡直純粹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