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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異劇場》第9章 無題
  一張遮擋畫布的簾子被掀開。

  伴隨著皮克曼對於家族歷史的講述,陸離將目光投了過去,認真打量著。

  “有一則未被證實的謠傳中,拉維妮亞在一場儀式裡,親手殺死了自己的丈夫,並將溫熱的屍體獻給巫師團享用。”

  說完,小李將手指向畫布。

  當中所繪景象正如其所說。

  女巫陰森的笑聲,男人哀嚎之聲,以及男巫們進食吞咽的聲音,一齊傳入陸離耳中。

  不多不少,所謂巫師團成員正好十二人,跟教會名畫《最後的晚餐》當中,聖徒人數一致。

  當中屬於耶穌的位置,則被女巫拉維妮亞所取代。

  另外,畫卷最左邊的男人明顯長著尖角,那象征著惡魔,而最右邊大笑的男人,則面色慘白,口露尖牙。

  最有意思的是,這群男巫看衣著,並不像來自一個時代。

  部分身穿十七世紀中葉到十八世紀晚期,流行的古典西裝,部分是十八世紀中期出現,直到現在依舊很有市場的男士禮服,甚至有近二十年才出現的袋型常服。

  “很有趣。”

  按照小李的說法,我畫我所見,是畫家的金科玉律,所以他不會刻意去篡改什麽,因為沒有必要。

  如此,畫面上這群男巫至今仍然活著不說,甚至主導了時代審美,走在時尚最前沿。

  至於成為盤中餐的女巫丈夫,身上被各種扭曲章魚所爬滿,正躺在餐桌上,痛苦閉著眼睛,一根畸形觸手還順眼角插了進去。

  “過去,我夜半驚醒時,仿佛可以聽到,他們的聲音從地底下傳來。”

  “聚會的喧鬧聲……你能聽見嗎?”

  聽著小李的低語,陸離點點頭,甚至湊近了一些,因為他又有新發現,女巫面目猙獰,舉著酒杯正朝自己看過來,但這並非重點。

  “她眉心似乎刻著舊印,正在往外面淌血。”

  “對,可以驅趕神話生物和邪神,但流血舊印,所代表的意思截然相反,是跟某個邪神定下契約。”

  下意識地,皮克曼將目光看向身後那口井,眼神很是複雜。

  邪神級別的食屍鬼?

  陸離心中隱約有了新猜測,小李可能是由食屍鬼撫養長大的孩子,而他通過繪畫,來抑製邪惡和詛咒。

  但皮克曼沒有往下講述的意思,別人也不好追著問。

  畢竟,陸離真覺得自己和這家夥很合拍,挺有共同語言,不想冒犯到他。

  接下來,就這幅畫,兩人開始了討論,更準確來說,是小李在解答疑惑。

  比如畫中的男巫究竟是什麽身份,有些竟然戴著教廷神職人員的帽子!

  “一群永生的邪物,他們既是巫師團成員,也是神父、貴族。”

  後半夜。

  嘀嗒雨水中,陸離走出了皮克曼的小屋,並跟他約好,過段時間有新畫作問世,大家再聚一下。

  當馬車回到偵探社時,工人們已經頂著風雨去上班了,那些小販更早。

  而結束一項委托的陸離,花了十分鍾,將報告整理好,又將封印起來的萬物之母信物鎖入了三樓收藏室,才洗漱一番,躺到了床上。

  皮克曼通過繪畫來對抗侵蝕。

  那我是不是在通過表演……

  思索這個問題時,他摸了摸耳垂,黑十字架耳釘依舊嶄新如初。

  左右想不到答案,陸離也不糾結,很快陷入了夢鄉,沒有夢到詭異,更不存在什麽畸形生物。

  當再度蘇醒時,窗外已經出太陽了,久違的陽光灑落。

  要知道,這在霧都可不常見,與世隔絕的劇場更是如此。

  “所以……今天該吃些什麽好呢,要是東方背景的世界,倒沒必要糾結這個問題。”

  沒辦法,咖啡和黃油麵包,吃多了容易膩,面對畸變生物都沒有皺眉猶豫的陸離,此刻卻陷入了糾結。

  直到……馬車夫約翰送餐上門。

  煙熏三文魚,搭配牛角麵包,以及一份草莓果凍。

  評價:不難吃。

  萬幸有個久違的好天氣,吃飽喝足,穿著乾淨衣服的陸離坐在偵探社門口如是想,已經適應了這種沒事乾,耐心等待客人上門的生活節奏。

  一旁,停好馬車,換了身乾淨西裝,依然胸口插花的約翰則默默抽著煙鬥。

  說實話,這東西看起來挺有觀賞性,因為煙鬥和卷煙完全是兩碼事。

  “老板,要去找點樂子嗎?”

  蹲在門口好一會兒,煙絲都快抽完了,依舊什麽事情都沒有,單純就是發呆,所以約翰忍不住開口,臉上浮現出男人都懂的笑容。

  在霧都,一個沒有手機、電腦的國際化大都會,娛樂方式屬實少的可憐。

  其中,去紅燈區快活,無疑是男人們的最佳選擇,其次是賭博——

  動物廝殺。

  什麽鬥雞、鬥狗,百鼠大戰。

  只要翻開報紙,就能夠相關資訊,再加上風靡各階層的所謂魔鬼萬靈藥,不少倫敦市民可謂五毒俱全。

  “算了,懶得出門,你幫忙跑腿,去買些報紙和雜志回來吧。 www.uukanshu.net ”

  身為一個潔身自好的人,陸離無聲拒絕了提議。

  不多時。

  馬車夫約翰去而複返。

  手裡捧著一遝報紙和雜志。

  《從良妓女》

  擺在最上面的那本雜志,令陸離一陣無語,心道:裡面的內容不會少兒不宜吧。

  於是乎,帶著批判的想法,他將這本“雜志”翻開,很快就入了迷。

  內容非常正經,一位學者研究了倫敦做皮肉生意的女人,將該群體分為兩類:

  一類是本性如此,傾向於放蕩、脾氣暴躁、虛榮和喜愛華服,卻又無比懶惰的人。

  一類是因為個人境況,不得不如此,像貧困、被父母拋棄,亦或父母雙亡,沒有兄弟可以依靠。

  另外,未婚女性當中,每十二人當中,就有一個從事該行業。

  數據有兩方面來源,一是走訪專科醫生,進行估算,二是根據棄嬰數量,做一個大致推測。

  “筆者采訪了一位女士,她是個二十六歲的漂亮女人,一開始給富商當女仆,然後自願做了三年流鶯。”

  “接著,用她從聲名狼藉的生意中,所掙收入,投資到一家體面的咖啡館,在溫馨、實用、有德行的舒適生活中安頓下來!”

  “但這只是少數,更多女孩十歲開始做仆人,十一二歲的時候,會遭到女主人的苛責和毆打,不得不逃跑。”

  “但她們沒有地方可去,母親大多去世了,而父親要麽死了,要麽再婚、不願意負責,最終認識混跡街頭的男孩,走向另一個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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