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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第82章 法官:當羅律師把被告和被告律師都送走,我慌…
  觀看這一場法庭審理直播的觀眾有很多,上千萬。

  坐在辦公室裡面的張大炮同樣也是觀眾之一。

  此時,他手裡拿著電話正在和一個男人通話。

  特別是在法庭直播當中斯內克拿出精神病證書的時候!

  張大炮心中大呼不妙。

  果然接下來的事情往著最壞的方向發展。

  羅凱當庭揭穿斯內克作假證!

  這一下子實錘了。

  錘得死死的。

  眾目睽睽之下。

  已經沒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這一個混血侄兒子,當庭偽造假證?

  嘶!

  “張大炮,你是我兒子的叔叔,我把他交給你,你怎麽讓他去接了那麽大的一個案子?

  你還有沒有良心?你這是故意送他去死啊!”

  “坐在原告席上的那個姓羅的小子有多難纏,你又不是沒有親身體驗過!

  兩個案子,伱這一個快接近王牌大律師的人都栽倒在他的手中!

  我的那個倒霉兒子表面看起來確實很強,可是實際操作也就幾個案子,紙上談兵啊,你就放心讓他去接案子嗎?”

  電話裡面傳出一個男子渾厚的聲音。

  雖然中文說的很蹩腳。

  但是聲音已經接近於咆哮。

  張大炮也同樣回懟了過去:“你的兒子是個什麽樣子,你難道不知道嗎?

  他這樣固執的人,我這個當叔叔的說話他聽嗎?

  前兩天我輸了案子,他甚至還跑到我這裡來陰陽怪氣說王牌律師就這還沒他厲害,要是他上場會如何如何,這小子把我給氣個半死……”

  “之後直接拿了律所的印章,甚至在網上發文diss那一個姓羅的生米煮成熟飯,我有什麽辦法?”

  張大炮也被氣到了:

  “他怎麽敢的啊,我在之前的聚會當中,可是三番五次的警告他!

  當律師,有一條就是千萬不能觸碰,那就是作偽證!

  該死該死,真該死!就算是觸碰了,也盡量的把責任推給當事人,最好一問三不知啊!”

  或許是知道自家兒子的那垃圾脾氣。

  或許是因為理虧……

  斯內克的父親沉默了一下。

  緩和語氣。

  控制情緒。

  聲音盡可能平靜:“我這兒子平時嬌生慣養的,也怪我沒有好好教好他……”

  “坐在原告上的這個姓羅的真是該死啊,竟然敢把我兒子給送進去!”

  “現在得想個辦法幫一下他!”

  “怎麽幫?”

  “要不從籍貫這方面入手一下?”

  “籍貫怎麽操作?嗯?好像確實可以……”

  兩人快速的商量好!

  對於斯內克·張……

  當庭作偽證!

  這已經是事實。

  觸犯了法律。

  不但大好的前途職業沒了,還有可能會送進去待上幾年!

  但事情已發生了……

  張大炮和斯內克的父親只能在後面解決後事……

  坑爹啊。

  也坑了叔啊。

  ……

  法庭之上,法官輕輕的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咚。

  “被告律師對與本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本案結束之後將另行立案調查……”

  “現在回到本案當中,繼續進行法定程序,現在原被告雙方可就剛才案件的爭論點進行反駁辯論舉證。

”  法官把案子的程序按流程進行下去。

  被告律師做偽證那是另外一個案子,之後再調查。

  法庭辯論環節繼續進行。

  “被告方你方可以繼續對於原告方的舉證訴訟請求提出異議和反駁!”

  法官說完。

  所有人注視著被告席。

  斯內克·張臉上已經被嚇白了。

  心態已經徹底炸了。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別說是理清思路繼續辯護了。

  坐在這裡沒有打擺子,就已經算是定力夠足的了。

  這已經推到了泉水,還怎麽打?

  泉水已經快爆了。

  無力回天,神都救不了。

  事實清楚!

  案件清晰!

  證據明確。

  拿頭打啊。

  怎麽辯護?

  根本找不到切入點好嗎?

  斯內克只能幾次咽口水,張嘴說道:“法官大人針對這個案子,我方在事發之後已經原告方和解。

  並且在後續的時間曾經多次聯系原告方發布了道歉聲明!

  請看在認錯態度良好的情況之下,從輕發落。”

  疊的甲被破了之後。

  見事不對,趕緊認錯。

  趕緊認慫。

  在明知道必敗的情況之下,爭取一個態度良好從寬處落的情況。

  斯內克識時務者為俊傑……

  但是他旁邊的這個造謠女不是啊。

  只見這女子狠狠的拉了一把斯內克!

  然後站了出來:“法官大人,由於我方律師的業務原因,可否由我這個被告來為自己辯護?”

  法官點了點頭:“你是當事人當然可以為自己辯護!”

  一般來說當事人在法庭之上都會盡量少說話。

  更別提為自己辯護了。

  一方面是對法律不了解,對各種程序不熟悉。

  另外一方面的話,律師會更加的專業,知道該如何揚長避短盡量的用專有的法律名詞進行陳述。

  但是在有些案子當中,當事人直接不聘請律師自己上。

  是想省錢省一筆律師費,認為在法庭之上自己把事情說出來應該也算是可以的。

  羅凱坐在原告席上。

  看著這個造謠的女子,竟然把自己的辯護律師給扔在一旁,自己擼袖子上場。

  換人了。

  換對手了。

  換一個更菜,更不專業的人來?

  好家夥,這是恨不得自己被送進去的刑期不夠長啊!

  被告席上這女子咬了咬牙齒說:“首先我在地鐵上進行拍攝之後, 雙方已經在執法點達成了和解!

  至於後面發的小作文,那也只是屬於我個人的吐槽而已,這應該……”

  這女子還沒有說完!

  羅凱就直接打斷:“也就是說你承認了你寫小作文的事實對吧!

  小作文上對我方原告有侮辱歪曲事實的字眼,對吧?”

  被告席上女子想要回避,但是只能回答:“是沒錯,但是我是有原因的……”

  “我才不管你什麽原因,你既然誹謗侮辱的小作文已經存在,已經成為法律事實,那麽你都承認了還要狡辯什麽?”

  “這裡是法庭,我們認的是證據認的是事實,而不是替你在這裡扯什麽其他心理活動!”羅凱當庭怒斥。

  旁邊的被告律師已經低下頭了。

  這娘們兒怎回事兒?

  你丫的別亂說話呀。

  我剛才躲避就是為了避免承認發小作文的事實,想要認慫請求判的稍微輕點。

  你丫的倒好,一上來就承認自己犯的罪?

  淦!

  法官聽到這話之後。

  三個人相互交流了一下。

  這個案子已經沒有任何可以爭執反駁的點。

  已經可以結束了。

  被告承認了自己犯罪事實……

  被告律師作偽證。

  刑!

  都很刑!

  羅律師,這個案子看來要把這兩人一次送進去!

  有個法官在想到網上某個段子的瞬間……

  他承認有些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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