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第83章 法官敲錘,女子誣陷地鐵大叔案開庭結束!
  咚!

  法官敲下了手中的木錘。

  做最後的總結和詢問。

  “被告方,在網上發小作文對原告進行汙蔑誹謗的事件是不是存在的?是不是你做的?”

  “是……可是我是有原因的!”被告席上這女的聲音尖銳,有些破防。

  似乎想要站起來拍桌子……

  有種想要像潑婦的形象進化的樣子……

  法官皺了皺眉頭:“原因?是什麽?請陳述出來!”

  “原因是因為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這女的已經在胡言亂語了。

  邏輯混亂。

  你丫的都已經把事情給做了。

  現在發的小作文還在網上掛著。

  你說這不是你故意的?

  你是羞辱在座所有人的智商嗎?

  如果這都不算,故意什麽才叫做故意?

  難不成是鬼做的嗎?

  有沒有一點是非觀?

   Excuse me?

  就像是拿刀子捅了人之後。

  大聲的叫喊我不是故意的,我好可憐呀。

  為什麽世界要欺負我這個弱女子?

  然後又拿著刀子狠狠的捅了兩刀……

  這施害者和受害者的身份完全調換了好嗎?

  這比喻有些過於真實。

  但是完全不講道理真的好嗎?

  法庭至上證據為王,事實為繩!

  對於被告方給出這樣的理由,法官也繃不住了:

  “請被告不要發表與本案無關的話語!我們只看客觀造成的違法侵害事實,至於被告方主觀的想法你可以合理的說出,但不能夠胡攪蠻纏!不然就將視為擾亂法庭秩序!警告一次!”

  法官話說的很重。

  被告人自己都承認自己犯錯了。

  這場官司基本上已經可以結束了!

  之所以做最後的總結和陳述詢問。

  是想給這女的最後的機會。

  但是,她不抓住。

  法律是公平的。

  法庭上給予每一個人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但是,當事人自己不把握的話,那麽誰也救不了。

  丫的,都這麽大年紀了還是巨嬰?

  都快30多歲的人了。

  還這麽幼稚。

  敢做事兒不敢當?

  真的是……

  絕了。

  被告這女的似乎沒有感受到這是最後的機會。

  竟然在法庭上哭了起來:“我真的沒有錯,我沒有犯錯呀,伱們為什麽要這樣對我,我就不是吐槽幾句話嗎?怎麽還犯罪了?怎麽還要坐牢啊?”

  “我明明都已經道歉了,可是對方依然不承認啊,我明明都在網上道歉了,為什麽不原諒我呢?”

  好家夥,管把地鐵大叔寫小作文描述成猥瑣男,偷拍男,狠狠的侮辱叫做吐槽?

  那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吐槽你嗎?

  合著你說一句道歉,受害者就必須說,哎呀,沒事兒我原諒你?

  那這要法律幹什麽?

  這是什麽巨嬰思維?

  還要不要點臉?

  什麽玩意兒?

  呸!

  惡心。

  斯內克看著自己的當事人已經崩潰了。

  只能硬著頭皮站出來抓住最後的機會。

  那就是盡量的讓態度表現的好一點。

  爭取減刑。

  爭取量刑輕一點。

  “法官大人,請看在我方認錯態度方面酌情考慮量刑!”

  觀看直播的網友們都被氣樂了:

  “態度?她有個毛線的態度啊,

你看現在還哭哭啼啼的呢,以為這是幼兒園嗎?哭的大聲一點就能夠得到棒棒糖嗎?簡直是不可思議。”  “這女的不是認錯了,而是怕了!”

  “哎呀,人家還是個快30歲的嬰兒呢,說話小聲點,別嚇著人家了。狗頭。”

  “法律會讓每一個巨嬰快速的成長!縫紉機是這種成長的捷徑!狗頭保命。”

  “血壓好高呀今天!”

  “這女的頭真鐵,到現在為止難不成都沒有反思嗎?”

  “說實話,如果我要是不了解案情真實情況的話,看到現場,我還以為這女的受了多麽天大的委屈,是案件的受害者呢……”

  “巨嬰!沒有必要過多解釋送進去,踩縫紉機就完事兒了!”

  網友們議論紛紛。

  ……

  法官敲了敲手中的木錘。

  視線從被告席上那個哭哭啼啼的女子轉移到羅律師的身上。

  被告放棄了這個機會。

  那麽就別怪人了!

  “原告方你可以做最後的陳述了。”

  羅凱看到在場人所有的視線都投向自己。

  微微往下傾壓了壓手中的麥克風:

  “本案當中被告寫小作文,歪曲事實,對我方的聲譽造成了極大影響,社會評價極大的降低!

  至於被告律師所說的態度?說實話,我真沒有看到什麽態度!

  難不成一直把惡毒的小作文掛在網上,甚至打電話過來都帶著辱罵的各種詞語叫做態度嗎?”

  “被告方自己都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現在各種證據都合理合法,流程正確!

  如果不能拿出新的證據的話,已經沒有任何辯護的意義了!”

  “我看被告方的年齡已經是29歲快30歲的人了,法律上18歲就已經是成年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在你之前所走的人生路,相信會很順的。

  才會導致你現在一副巨嬰的模樣,就連為自己辯護都語言匱乏到這個程度,法律在這裡,公平正義在這裡!

  犯了錯就要立正挨打,犯了法就要被法律懲罰,天經地義。

  成年人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僅此而已,我的發言到此結束。”

  羅凱把案情回顧了一遍。

  也狠狠的回懟了對方所說的態度問題。

  徹底把從輕處罰的可能抹除。

  到最後更是當庭怒斥這女的:

  你丫的30多歲了還哭哭啼啼的,像個巨嬰?

  遇到責任就想逃跑?

  傷害別人的時候怎麽沒看到你這副雙標的模樣?

  真以為整個世界都圍著你轉呢?

  羅凱當庭怒斥對方,贏得了無數網友的好評。

  法官見到雙方做了最後陳述。

  咚。

  “現在我宣布,原告xx以誣告陷害罪,造謠誹謗罪網絡名譽侵權起訴被告xx一案開庭結束!

  具體審判結果將在下周擇日宣判。”

  法官敲完手中的法錘之後。

  相繼離去。

  正式宣布此次開庭結束。

  開庭雖然結束,可是事情還沒有結束:

  幾個執法人員相繼來到被告席面前。

  被告席坐著的是被告律師斯內克,以及被告造謠的女子。

  然後拿出了兩份拘留的單子……

  “嫌疑人xx,因為你涉嫌誣告陷害誹謗他人,接下來的時間請配合我們調查。 ”

  “斯內克·張律師,因為你涉嫌偽造證據罪,接下來請配合我們收集證據調查。”

  說完之後。

  執法人員就給這一對男女戴上了塑料的手銬。

  沒有銀手銬。

  在宣判之前,此兩人以嫌疑人的身份來稱呼……

  可謂是相當的專業。

  斯內克·張這分鍾全身都在顫抖,如同是打擺子一樣。

  臉色蒼白。

  就像是脊椎骨被打斷了的野狗一樣。

  至於他旁邊的造謠女,則是當場撒潑:

  “狗屁,我不信,我不信!網上不是有很多人也發了小作文嗎?他們為什麽沒有進去?”

  “我沒有錯,我沒有錯!”

  “我真的沒有錯啊,錯的是這個世界啊!”

  “這該死的一個農民工也配合我這種天之驕子相比?他也配嗎?”

  “我是天之驕子啊!”

  一邊咆哮著一邊拿起被告席上的各種證據,一下子撕了撒出去。

  嘩啦啦的。

  如同是撒喪錢一樣。

  正準備拿麥克風的時候。

  被強行按倒。

  被執法人員給架了起來帶走。

  這結果極度愉悅。

  這處理結果。

  爽了。

  爺爽了。

  原告表示洗刷冤情。

  羅凱表示結局極度愉悅。

  網友們表示相當的滿意。

  收拾完東西帶著原告父子走出法庭的羅律師,也相當的愉悅……

  “各位記者朋友……”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