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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人從1620開始》第255章 特權與體系
第254章 特權與體系

 唐人身份也是在1622年第一季度預算細則一同公布的,可以說在明確唐人特權方面,大唐做的雖然比較直白,但並沒有超出當前時代人的預料。

 甚至反過來說,明確級別體系的情況下,很多士紳家族對於這樣通過法律構建新的階級是十分看好的。

 因為唐人這個身份並不完全是靠血脈傳承,還有實封爵位這個渠道開放,並且在細則中,大唐議會還公布了具體官員職級在任期內享受唐人待遇的優厚條件。

 簡單來說,目前大唐的官員級別分級很簡單:1級總統及內閣成員,共9人。

 2級為五大院院長副院長,共10人,即:政務院、軍務院、財政院、司法院和議會。

 3級為各院直屬部門,部長及副部長,未來劃分區域時,考慮建設州府時的主官一級。

 這裡大唐州府的設定也有了初步規范,即元明時代的省級單位劃分為州,州的首府城市為府,其中州級主官為部長級,府一級或州級副主官為副部長級別。

 4級為府下轄直屬部門局長、副局長,或州內其他非首府城市級。如台灣目前設置為州一級,暫時由總統兼任州級總管,總管這個稱呼是取自唐代臨時軍事長官,單純是因為名稱簡單又與後世和當前時代有差別而使用。

 台南為台灣首府,市長就是副部長級別,其下轄各局如警察局就是局長和副局長在管理,也包括台北、台中、基隆這些城市,均為局4級局長或副局長。

 5級為各市下轄縣區一級,城市管理分局一級,按實際官職稱呼。

 6級為各區縣下屬鎮、屯、堡等超村級單位,其中鎮帶有綜合性質,涵蓋軍事駐防、貿易。屯以農業貿易為主,為非軍事駐防區域,以治安管理為主。堡則是邊境軍民結合單位,駐軍為主,駐軍家屬為輔。均下轄若乾個村級單位。

 7級為村級單位。

 另外設置了第8級為正式官員,第9級為輔助人員級別。

 總之就是在職5級以上官員,即未來區縣一級官員,在職期間均享受唐人待遇,但僅限於在職個人,家屬無此待遇。

 離職或降級後該唐人身份取消,後代沒有先關權益享受。

 在唐人身份之外,第二級身份為入籍唐人,這個身份會是未來大唐的主體民眾身份。涉及權限包括入學資格以及成為官員的資格等。

 基本上和後世國家的公民相同,但區別在於入籍唐人身份被議會明確劃分成了五個檔次。

 五個檔次以年限、納稅實繳數額以及職務身份進行匹配,會在實際醫療服務、晉升優先級等方面給出細化區分。

 說白了就是按照實際納稅和社會地位認為的給公民劃分了五個等級,一級最高,五級最低,以此來強行讓入籍唐人分成五個等級,方方面面都讓人不得不產生等級區分。

 好處在於有了明確的晉升渠道,方方面面可以體現出獲得更高級別帶來的好處,讓人們有了明確的人生目標。

 壞處自然就是會形成鄙視鏈,像後世阿三家一樣,形成不同階級之間的壁壘,然後固化。

 對此議會和穿越者們並不是十分在意,很多事情在自己處於低位的時候,大家會希望獲得上升通道。可一旦站在了最高層,人們有會想盡辦法設置障礙和壁壘來維護自身利益。

 這種設置本質上和後金搞的八旗制度也沒有什麽差別,

無非就是細化程度不同而已。 簡化的後金版本明顯沒有細化的大唐版本更吸引人,尤其是更吸引那些士紳家族。因為他們本身也是特權階級,自然更願意接受一個細化明確能夠保障自身地位的制度,而非模棱兩可隨時有別破壞規則風險的制度。

 理論上來說,這個制度之下第一等無疑就是唐,第二到第六等無疑就是入籍公民。

 在這六個等級之外,議會還額外設置了三個等級算是對大唐之外的人也進行了等級劃分。

 這部分人被議會稱之為藩屬身份,即大唐之外的番邦。

 其中大明人被明確設定為第七級,也就是只要滿足相應條件就可以最快成為入籍唐第六等的一個級別。

 這個級別當然也不完全指大明人,甚至不是所有大明人都能獲得這個級別。

 第七級還包括倭國、朝鮮、琉球、安南等周邊與大唐關系良好的國家,有固定資產且在與大唐貿易過程中有納稅記錄的人。

 說白了就是周邊國家不管什麽原因,只要是給大唐交過稅,都可以是第七級。

 其中已經成為仆從軍的倭國,以及倭國幕府和大名們也享受第七級待遇。因此第七級又被成為準入籍。

 第八級為非敵對國家國民,指的是那些沒有合作關系,甚至沒有聯系,但雙方也沒有敵對關系的國家,這些國家的國民、貴族甚至皇室都被判定成了第八級,也就中立戶籍。

 中立戶籍想要成為入籍唐人,首先就需要轉為友善的第七級,也就是說要有貿易往來或者納稅記錄,並在第七級的考核期內才可以申請入籍。

 一般情況下第七級的最低考核時間為一年,第八級就需要通過一年時間轉為第七級,然後一切順利,通過一年期再申請成為入籍唐人的第六級。

 第九級為敵對國家或勢力范圍內的人員,這一級別暫時不開放入籍資格,只有明確敵對關系結束之後,才可以通過一年審核期成為第八級,總體最快速度三年後才能有入籍資格。

 可以說議會給出了明確的階級劃分,也給出了明確的晉升通道。這套戶籍判定不僅是階級劃分,甚至還會影響到成為官員後的晉升以及後代,涉及了方方面面。

 為了配合劃分等級,大唐醫療系統、城市服務系統、軍事動員體系以及行政晉升體系、教育入學資格審查等方方面面也都出台了相關的條陳來配合。

 這就使得大唐在公布財報和預算機制之後,第一時間建立起了屬於自己的階級體系,明確了規則玩法。

 當然如果別人不認同,這一套自然無從談起,甚至說有點可笑。

 可是在大唐強勢的情況下,至少台灣周邊以及大明方面甚至歐洲三個貿易國暫時是要認可這套體系的。

 很多人在研究了這套體系之後很容易做出自己的選擇,其中不乏幸運兒,自然也會有很多人在研究規則之後找到了自己的方式去試圖獲得晉升資格。

 比如幸運兒孫有財,他在大唐正式建立之前就獲得了入籍資格,這次正式公布新方案之後,他的入籍判定就可以直接評定入籍唐人身份,而且等級至少是五級以上。

 職務級別方面,官員9級(以下用品級稱呼),他是台南警察局巡警大隊大隊長。台南警察局是四品單位,直屬大隊就是五品,因此他至少是五品或五品副職,這裡按照唐朝制度是要分五品上下的。

 但目前新規中暫時沒有區分品級上下,只有職務區分,薪酬待遇一律按照品級發放。

 原本孫有財是只有六品待遇,但因為新的調整方便了統一管理,所以他有幸被算作五品,也就是剛好符合唐人身份的級別。

 也就是說,只要他在職期間,他的身份就是唐人身份,可以享受唐人待遇,甚至擁有總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當然真要是讓他參與選舉或被選舉,以如今的情況來說,只要他不是傻子,他就應該知道這項權利還是要交給林楓,畢竟在職期間他有唐人身份可不意味著他就真的是唐人了。

 在職期之外,他的入籍唐人身份被判定在了第四級,是按照他的收入、地位以及實際納稅金額判定的。

 一旦林楓拿下了他的職位,他就只能按照入籍唐人第四級來計算。

 所以說這個官員9品也好,戶籍9級也罷,說穿了終究還是穿越者掌控局勢的一種等級劃分,只能說是穿越者的遊戲,但偏偏就符合了大多數本時空人對於晉升渠道的需求。

 比如吳光琮,他之前也僅僅是考核期的入籍身份,這一次新規明確之後,在考慮到第一批投效者回報問題時,議會就給了明確的提升。

 所以吳光琮的官品直接被定位為了東港總督府內勤,總督府為城市級四品,內勤為四品機構輔助單位,一般情況下東港總督府下屬單位為五品,內勤類崗位為六品或七品。

 議會按照最高級別給予待遇判定,為的就是給第一批投效人回報,也是為了讓這些人死心塌地追隨,更是為了給外界一種緊迫感,讓大家知道位置被佔,後續競爭壓力會更大。

 所以好運的吳光琮被判定成了六品官員,理論上只要有位置,他是可以直接被下放到台南某個區當主官的,盡管這個機會約等於零,但至少級別上不會有任何問題。

 成為大唐官員,哪怕是最低等的九品,也就意味著可以直接拿到入籍唐人資格,而且不會是最低等的入籍六級,而是五級起步。

 這套系統並不複雜,無非就是兩個九級分層,把官員和普通戶籍的人進行了認為劃分,以此來增加大唐對外吸納人口的優勢。

 當然,最終要也是最為核心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那就是畫大餅,讓各方勢力看看這個‘大唐公司’究竟是個什麽樣的章程,是不是值得投資,僅此而已。

 很多士紳家族在看到這套規章之後其實就已經明白過來了,唐人設置這套玩法與大明大同小異,不同之處在於大明依舊是儒家文人那一套,講究含蓄,很多權責和利益是需要大家私底下揣摩,慢慢形成規則之外潛移默化的一套邏輯。

 而唐人這一套則是擺在明面上,直接設計好了玩法,告訴大家按照規則運行即可。

 會有深層的東西形成另外一套邏輯,但那種所謂的潛規則也是要機遇這個新的體系來運行的,並不是像大明士紳那樣依舊走老路,走儒家文化圈子的唯一晉升途徑。

 大唐這裡的核心是利益,是金錢,是明確了稅收也就是錢財給大唐的貢獻才能直觀晉升的體系。

 說穿了大明的玩法是可以靠著儒家大義少花錢,甚至不花錢都有機會晉升的。但大唐這裡不花錢,準確的說不給大唐納稅,你就一點機會都沒有。

 這對於大明士紳來說是有很大衝擊的,一方面他們的習慣是掌權之後減少自家的支出,也就是想盡辦法不給大明交稅,把自己家需要承擔的部分轉嫁給那些百姓。

 而大唐這裡絕對不行,議會和司法院給出了明確的解釋,那就是總統漏稅也是要受到一樣的懲罰,不管是誰,賺了多少錢就需要按比例納稅,少一個銅板都不行。

 在這個底層邏輯之外,才是各種方式晉升,而且唐人是堵死了不能修改這條底層邏輯的。

 因為涉及修改法條的部分,首先就需要成為唐人身份才有資格。不說官員佔比問題,就是唐人自身掌握的權柄,很長時間內也不會讓外人擁有這樣的機會。

 至於時間長了之後,是否可以通過各種手段獲得更多選票和議員資格,是否可以聯合唐人後代來操辦這件事,議會和司法院也給出了明確的補丁。

 第一條是憲法,大唐其他憲法都沒制定,唯獨全票通過了稅收法案。

 主要內容就是大唐建立的基礎是基於當前這套稅收邏輯而建立,任何觸及該法條的修正案均會被視作違憲,(增收法條不算違憲,稅收實際減少項目或影響其他稅收項目的新增修正案均視作違憲)。

 第二條則是稅務體系獨立,由議會審核管理、司法部門監督,其他部門配合且無權干涉。

 該條憲法補充新增修正案均以第一條為基礎,優先級低於第一條,且涉及稅務問題需全體議員百分之九十以上通過,否則視為無效,並追究提案人法律責任。

 說白了就是稅收體系從一開始就不讓別人亂動,可以增補,不能隨便減少合並,講究的就是隻進不出,不能動搖收入根本。

 當然唐詩韻那裡還有很多補充漏洞的法條在跟進,這兩條僅僅是目前公布出來的部分而已。

 其次就是大唐軍隊並不效忠於總統和內閣,總統在得到議會授權後才會擁有宣戰權,而內閣僅僅擁有發動戰爭的提議權和結束戰爭的提議權,並沒有一言而決的權利。

 大唐軍隊隻效忠於大唐人民,這個人民是指唐人,並不包括入籍唐人。因此實際上大唐軍隊在憲法層面是屬於議會的一支私人武裝,是由大唐財政出資供養,入籍唐人組成,效忠於議會的私人武裝力量。

 再來就是金融方面的問題,為此議會還沒有給出定論,但鑄幣權的問題卻已經明確下來了。

 貨幣發行權不在總統府和內閣手裡,是由財政院牽頭,議會審核,司法院監督,三方共同署理,最終指定台南銀行為唯一發行單位的獨立系統。

 財政院負責根據實際大唐需求和市場信息綜合判斷貨幣投放量,議會根據所有議員投票來決定是否通過,司法院有權駁回相關議案,但前提是駁回原因通過議會審核,最終決定權還在議會。

 這樣分權看似給了很多人機會,容易讓大家產生一種誤導,那便是只要想盡辦法成為唐人,就可以參與決策,甚至決定整個大唐的走向。

 但實際上財政院和司法院在很長一段時間,甚至很有可能未來基本上不會出現重大變故,這兩個院都會掌控在穿越者手裡,這就意味著議會無論填充進來多少人,金融大權依舊掌控在穿越者和他們的後代手裡。

 畢竟權利是可以傳承的,穿越者後代擁有更多資本,特別是頂層設計的時候就沒有拒絕這種傳承的情況下,幾乎可以判定這樣的結局走向。

 穿越者們唯一要防備的根本就不是外人,而是自己的後代中出現蠢材而守不住基業。

 所以在這方面,大唐也出台了專門的法條用來保障。

 第一條就是教育體系不同,唐人身份的教育從一開始就不會和入籍唐人一樣。穿越者們的所有知識和記憶都會傳承給後代,而這個後代遴選就只能從穿越者直系後代中挑選。

 拿林楓和唐詩韻來舉例子,他們的後代就有資格享受這樣的專屬教育,而林楓如果和柳琴有了後代,無論他們的後代是否擁有唐人身份,就只能有一個表現特別好的後代獲得資格接受這樣的培養。

 穿越者有900多人,因此也只有這些人的直系後代有機會接受這樣的培養, 然後從中篩選並繼承父母的資格。

 因此議會確定了900個名額給這些第二代繼承,未來這900個名額不會增補或減少,始終會保持900個名額傳承下去。

 當然議會有可能增多議員名額,未來誰也說不準會出現什麽樣的變故,所以初代議員們在憲法中增加了一條來保障這些人的權益。

 那就是議員總數設定上限為999人,並確定了直系唐人少於600人參與的議會決議視為無效議案,只有議會議員超過600人是直系唐人的情況下,議會議案才是合法議案。

 當然很多東西這個時候還不能公開,這類設置也僅僅是在內部有過不成文的規定,並作為不公開法條在議會內部流傳,確保其他外人進入議會後能夠接受才準許起成為議員。

 說穿了穿越者們也不可能找到什麽更好,更長久的統治制度和體系來維持這個機構長久運作下去。

 穿越者們其實能做的只有和歷代統治者一樣,盡可能的讓這個體系僵化的時間往後拖延,時間越久,穿越者們的後代能夠擁有的資源就越多。

 等某一天這個體系運作不下去的時候,至少穿越者們的後代能夠憑借更多資源在新的洗牌過程中獲得更多優勢,僅此而已。

 穿越者們也沒指望這個所謂的大唐真的可以永久存續下去,無非就是有了這樣一次幸運的穿越,趁著大航海時代的來臨,大家還沒有把這個世界的資源爭奪完之前,盡可能的搶走更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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