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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之世》第34章 妖女手段
  帝國歷112年天啟城月黃昏莊園

  莊園這一任主人宗方遠是祭司傲慢的信徒。守護這樣重要的祭壇,確實需要一個抵製傲慢原罪的穩重之人。他避開下人獨自來到莊園的後園,登上了嫉妒生前最愛的那座閣樓。

  “夏先生,方才政務部的官員來園裡,傳閱了至高院最新簽發的通緝令。”

  “是我的?”嫉妒喜歡人多,愛在陽光下看著前園的遊客嬉耍;夏漱石還是一如既往的喜歡在陰影之中,窺視光明。

  “是的,先生!”

  “我的項上人頭所值幾何?”

  “晶銖5000克拉。”

  “死活的賞金可有分別?”

  “死活不論。”

  契約帝國的貨幣按價值從低到高分別是銀銖,金銖,晶銖。1晶銖=100金銖=10000銀銖。

  金銖和銀銖都是紙幣。晶銖卻是實物,因為它不僅是貨幣,還是一種當下最普遍的能源。

  晶銖的單位是克拉,因為晶礦可以被切割成的最小尺寸恰好就重1克拉,還因為晶銖一經面世,它的價值就對標了曾經最為寶貴的以克拉做單位的寶石。

  現實使用的晶銖全部都被切割到了最小尺寸,所以規格很統一。於是日常使用中,單位克拉也漸漸地被省略了。

  晶銖5000克拉,這個懸賞金額讓夏漱石受寵若驚。關於懸賞金額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則,一旦賞金超過5000晶銖,表示這已經是個常規情況下不指望能抓到的罪犯了。那些巨大的數字表達的與其說是獎賞,不如說是可怕程度,不如說是在帝國心中,他們的危險等級。

  也就是說,至高院給了夏漱石一個期待他被抓捕的最高賞金。

  通緝令裡最令夏漱石無法釋懷的,是“死活不論”。帝國法院對於這個詞非常慎重,一旦添加,就說明了兩件事:第一,該罪犯死有余辜;第二,法院已經認定了他的罪。

  醉別酒吧慘案的確是夏漱石乾的。但是他自信自己犯下的事,無人證,無物證,無口供。那麽法院憑什麽定他死罪?這種錯判的後果有多嚴重,法院是最清楚的了。如果一個無辜的人被“死活不論”,他極有可能被真凶謀殺並換成賞金。法院如此的有自信,夏漱石不敢往那個方向想,難道說,莊枕流出賣了他?

  祭司嫉妒警告過夏漱石,她的記憶會轉移給莊枕流。屆時,莊枕流就可以拚湊出一個完整的夏漱石來。包括他的身份,他的形象,他的能力,他的履歷,他的藏身之處。

  夏漱石在月黃昏莊園等莊枕流,每多等一天,危險程度都在以級數增大。等到監察院或者有鳳閣來找他,那就是死路一條。這是用命來賭莊枕流在了解了他的一切之後,依然可以放下一切地愛他。

  “請你原諒我的自私,夏漱石。”最後那個晚上,嫉妒喝了很多酒,他喝了更多,他記得嫉妒對他如是說,“我給枕流安排的是一段可以抽身的愛情。你確實已經很好了,但是配莊枕流不是最好。你們的結局如何,就看枕流的心氣有多高了。”

  “牽扯到有鳳閣確實把事情變複雜了。被有鳳閣看上,那是光彩奪目的殊榮,是每個女孩的奢華夢想。我會警告她即使選擇有鳳閣也不要出賣你。算是還你一些公平吧。”

  “哎,我還能騙自己到什麽時候呢?”夏漱石感覺自己的心裂開了,傷心如潮水一般湧出來。

  宗方遠安靜地等夏漱石進一步的吩咐。祭司們的安排真是構思縝密,

細節拿捏。宗方遠是傲慢的信徒,夏漱石是傲慢的一星聖徒。但凡兩人不是追隨同一個祭司又有地位差距,5000晶銖怕是會引發慘案。  “現在離開天啟城,還來得及麽?”

  “來不及了,天啟城所有出入口都收到了通緝令,排查已經開始,天啟城寬進嚴出。我們在城裡的人手消耗了大半,出城的渠道也全都不再安全。”

  “這裡還安全麽?”

  “莊小姐會說出來麽?”

  “到現在也沒說,我想她不會說了。至此我逃生已經足夠艱難了,沒有必要趕盡殺絕。”

  “那麽這裡暫時是安全的。如果排查升級,就不敢保證了。因為我這地方,本身就不經查。”

  帝國歷112年天啟城監察院二處

  “政務部對此事的協助到此為止了,出門後的我並不知曉內情。”

  “感謝政務部的協助,已經幫了足夠多了,於公於私我都銘記在心。”絡不覺對於有鳳閣妖女這個說辭,這回又有了新的理解。

  而墨北海見識過若雩的手段,易卿跟若雩比起來,風格上真的是師出同門。

  一天前。

  至高院頒出了懸賞。不過只是一份協助抓捕的通緝令。“茲有原政務部職員夏漱石,涉特大謀殺案,畏罪潛逃。現懸賞 500 晶銖,請各方協助予以抓捕。”

  法院能開出這個通緝令已經是給足監察院面子了。無人證,無物證,無口供,僅憑一套監察院的推理和一個子虛烏有的舉報,就開出了500晶銖的高額懸賞。

  然而絡不覺對這份懸賞的威懾力,還嫌太小。在他看來,夏漱石看到這樣的通緝令只會覺得監察院什麽也沒掌握到,可以踏實地繼續隱藏。

  絡不覺和墨北海還是把希望寄托在莊枕流身上,而易卿再次來訪,卻帶來了有鳳閣不再提供幫助的聲明。絡不覺一個頭兩個大,有鳳閣的女子真的是太難搞了,一會兒一個態度,一會兒一個想法,偏偏還管不了只能順著。

  “有鳳閣不可能逼迫莊枕流做她不願意的事,也不會允許任何人逼迫她做她不願意的事,除非壓力來自皇室。這是傳統。我能透露的是,關於夏漱石,你們沒有懷疑錯,他就是調酒師。其它的便無可奉告了。”

  “莊枕流在客觀上有能力定死夏漱石的罪,但是主觀上她並不願意?”墨北海如是提問。

  “我說的意思,這麽理解也沒錯。”易卿點頭稱是。

  “假如,莊枕流配合我們,定死了夏漱石的罪。法院一定會給出一份嚴苛的通緝令。”絡不覺可惜地說,“有了那樣的一份通緝令,夏漱石就藏不住了。他反推出莊枕流背叛了他,就會明白,他的處境正岌岌可危。”

  “慌張,他就會犯錯;著急,他就會犯更大的錯。我們會抓到他。”墨北海接著絡不覺的話繼續說著。

  易卿根本不關心監察院的想法,但是她對於原則以內的協助也不排斥。

  “我聽兩位處長的意思,莊枕流的配合只是為了拿到更嚴苛的通緝令是吧?”易卿隨手拿起桌上的一份通緝令,它是用頁樹紙寫的,除了至高院的公章還蓋了簽發大法官的私章,還有契印。

  易卿在通緝令上添加了幾個契約文字:“茲有原政務部職員夏漱石,涉特大謀殺案,畏罪潛逃。現懸賞 5000晶銖,請各方協助予以抓捕。死活不論。”

  “你們想要的更嚴苛的通緝令,這不就有了麽?”把500改成5000,再在最後面加上一句“死活不論”。

  “非契約者看到的還是法院的版本,只有契約者或者欺詐者可以看到這個嚴苛的版本。把通緝令壓著不予張貼,對法院解釋說擔心打草驚蛇。然後安排人手逐戶的分發夏漱石的照片,讓大家傳閱這份修改後的通緝令。這樣是不是就跳過了莊枕流配合這一步?”

  絡不覺一點就通,看著修改後的通緝令,暗歎一聲:“厲害!”

  他知道自己已經有了方向,馬上召集會議部署工作。幾個得力的手下到齊後,絡不覺把易卿修改後的通緝令給手下傳閱,並且直入主題。

  “將現有的通緝令全部用契約文字依照樣本做修改。”

  “二處所有人包括內勤,外勤,特勤,不限契約者和非契約者,全部出發,劃分責任區域,分發夏漱石的照片,傳閱通緝令。”

  “我一處的人也借你。”墨北海插了一句。

  “嚴格統一口徑如下:第一,所有分發照片的人員隻將通緝令交給對方閱讀, 自己不可以代讀。”這樣才能讓契約者和非契約者得到不同的信息,代讀只能讀一種信息。

  “第二,對於傳閱行為的解釋是,事關重大,要求確定通緝令的送達,需要傳閱者在回執表上簽字確認知曉。”這是為了取消這種行為的違和感。

  “第三,因為沒有足夠多的通緝令,隻好分發照片並傳閱通緝令。”照片可以多給,但是通緝令一份也不能發出去。被法院拿到了,我們吃不了兜著走。

  “第四,簽字確認知曉的人必須是場所的負責人或者家主。”夏漱石藏身的地方,那裡的負責人應該是個契約者甚至欺詐者,但是下人卻不一定。一定要讓負責人看,去轉達。這也跟簽字呼應,說明這不是一個隨意的分發,我們非常重視。

  “請示院長,加強所有出入口的管理。”

  絡不覺分配了任務,對易卿刮目相看,他客氣的問:“易卿小姐還有什麽要補充的麽?”

  “不敢,易卿在想,政務部在基層的人員眾多,也許可以幫上忙。”

  監察院成立之初,白雲遏在全院公開說:“講道理,那是教廷的工作;原諒還是懲罰,那是法院的工作;我們監察院就是一個以暴易暴的機構,我們不講道理,也沒資格原諒。不要用不合規矩來掩飾你的無能,對於那些殘害帝國的暴力,我們只有更暴力,更狡詐,更出人意料,更不計損失,才能保護那些沒有牙齒的善良免受戕害。”

  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每一個有鳳閣的妖女,都完美地適配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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