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其實不需要另起一篇的,
但是為了美觀起見,我犯一下強迫症。
這一手,以後要是無傷大雅,我會留著的,
有影響就再犯一次,這倒不是什麽大事。
那有大事嗎?
有,洛琛來了。
洛琛來了算什麽大事呢?最多也就打打嘴仗然後打一架嘛。
別人故事裡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都能打出審美疲勞,
我這裡,前前後後也就三天功夫,
這一群人,不是在乾架,就是在去幹架的路上。
顧銘現在眼睛都是紅的,
估計不是打的,就是困得,打現在都快打麻木了,
現在這沒頭沒尾也沒什麽激情,這要是都能紅眼,那道理上說不過去。
而且,翻來覆去就那麽幾招,
白尾鳶的鳥嘴都快啄禿嚕皮了,
哪還有什麽新鮮感啊?
這麽一分析,事情好像就沒那麽大了。
不過架還是要打的,
如果喜歡我的人多的話,可能會製造很多話題,
像金庸體系裡的,隔空論武的命運,可能也會輪到我筆下的這些角色,
那與其讓大家腦洞開上天,不如我不定期設置兩個參照物。
拋開那些有的沒的不談,場上這個情勢,有的打嗎?
沒有。
“看起來皆大歡喜啊,人也自由了,女朋友也來了,還交了一圈朋友,
沒什麽事,要麽就好走不送?”
洛琛想勸退一波人。
那當然了,兩個膠佬帶著三個新手拚模型,拚出來算誰的?
就算這邊拚得比那邊八個新手快,對比有參考意義嗎?
也沒有。
而且場面可能適得其反,可能是這幾個大佬其實沒什麽能耐,
萬一憑著“惟手熟爾”的優勢,沒帶動,那不是更埋沒了這一群好苗子。
NBA裡,當家球星夠分量但廢隊友的例子還少嗎?
話題都扯哪去了,總之一句話,這兩個人最好不在此地。
“我們走了,他們怎麽辦?”
不知道是象征性還是發自內心,戲滿樓問了一句。
這邊當然不可能說走就走,始作俑者就杵在眼前了,
又不是沒搞頭,丟下旁人落荒而逃,不要面子的咯?!
面子當然要給啊,對不對,
“普羅米修斯,把這兩個人叉出去——啊,不是——架出去。”
瞧瞧這用詞,多講究。
“他連個野怪都清不掉,何德何能把我們…啊——”
話還沒說完呢,戲滿樓就順著腳底新開的洞掉了下去。
洛琛給面子,普羅米修斯可不,
說白了,這項救援活動,每一環都不是特別重要,
如果一步步順利展開的話,那所有人不過是棋子,你跟棋子客氣什麽。
理都是這麽個說得通的理了,更何況普羅米修斯人是怎麽個人,大家也有數。
不過跟那邊那位女士就另當別論了,
這是出於紳士風度,雖然不知道這位神使存在的那個時期有沒有那種東西,
不過,既然同時期
——也就是春秋戰國
——中原連打個仗都那麽講規矩的話,那麽可以相提並論的西方啟蒙時期,應該差不到哪去。
“女士,這裡好像不太需要你插手,能否麻煩您暫避鋒芒?”
曲晚秋欣然應允,優雅地退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