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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家往事》第五章
  收拾好心情,回憶足故鄉,朗月又信心滿滿,迎接新一輪的應聘挑戰。來舊鎮謀生的人越來越多,必須抓緊時間搶佔先機,越早越好。

  雖然朗月佩服艾草剛到舊鎮時孤注一擲的勇敢,連搬運工都能乾,而且一乾就是半年。但是,再給她一次做搬運工的機會,她骨子裡還是有點不情願,她理想中的目標還是文員。

  文員是坐辦公室的工作,聽上去文雅,乾起來悠閑,說出去體面。在老家的小縣城,誰家要是出個文員,能在政府部門上班,哪怕沒有正式編制,也能在親朋好友中轟動一段日子,在一片恭維聲中,讓父母容光滿面。

  文員職位在小縣城之所以社會地位高,讓人們趨之若鶩,是漫長農耕文明對“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由衷認可。

  讀書即使不能光宗耀祖,衣錦還鄉,至少要做衙門內的師爺或刀筆吏。否則,書就白讀了,墨水就白喝了,苦就白吃了,罪就白受了,爹娘也就白疼你了。也辜負了老祖宗對你的庇佑,他們在夢裡都罵你沒用。

  朗月讀初三時,班裡有一位複讀了八年的男同學。他惟一的夢想就是考上中專,因為中專畢業就能坐辦公室,乾一輩子讓人羨慕的工作。

  這個男同學叫樊晟,來自一個偏僻的鄉村,家裡窮的只剩下一口不服輸的氣。為了供他讀書,姐姐嫁給了鄰村一個家境稍好一點的瘸子,換來了彌足珍貴的一百元錢。還了必須還的債,剩下的都全部小心翼翼存起來,這樣可以細水長流,供他讀書。

  初二下學期的時候,樊晟爹勞累成疾病倒了。娘趕集市為爹抓藥時,弄丟了十元錢,回到家就服農藥自盡。被發現時,瓶子裡的敵敵畏已經全部喝完,被抬進衛生院時人快不行了,灌了一盆肥皂水也沒救活,含恨而終。

  沒了娘,爹又病倒了,樊晟心慌意亂,課堂上心不在焉,學習成績開始下降。初三畢業會考時,他離本省的中專錄取分數線僅差三分,哭的像個淚人,整整三天沒吃一口飯。

  爹臨死前交代大兒子樊茂:“就是賣了老祖宗留下的房子,也要供小兒子樊晟複讀。老樊家必須走出一個中專生,不然他死不瞑目。”樊晟複讀的時候很刻苦,手不離卷,卷不離手,夜裡睡覺手裡握的都是書。

  可能應試壓力太大,複讀了一年還是沒考上中專,離錄取分數線僅差二分。樊晟流著淚說了一句“天無絕人之路,我不認命”後,繼續複讀。之後,他以每年都差一分的成績,連續六年名落孫山。到了與朗月做同班同學的時候,已經是他複讀的第八年。

  這樣算下來,朗月讀小學一年級時他已經上初三,朗月讀初三時他還是上初三。課間玩耍的時候,頑皮一點的同學喜歡調侃樊晟:“八年原地踏步走,人間正道是滄桑。”對此,他總是麻木地笑一笑,然後繼續認真看書。

  可能是急壞了地下的爹娘,最終感動了上蒼,樊晟在複讀的第八年,終於如願以償考上了一所中專。鄉裡把錄取通知書送到樊晟家時,他哭了,大哥也哭了。

  送信人剛走,哥倆就簡單收拾一下,飛奔到墳塋地給爹娘上墳磕頭。大哥淚流滿面報喜訊:“爹,娘,家裡的祖墳終於冒青煙了,樊晟今年考上了。爹,娘,家裡終於出了一個中專生,遂了你們的心願,二老在九泉之下安息吧。”

  上完墳,樊晟解脫了,大哥自由了。過了兩年,大哥樊茂就攢足了錢,娶了一比較像樣的老婆,

生了三個可愛的娃。村裡人常說:“樊茂毫無私心供弟弟上學,為自己修來了福分。終於苦盡甘來,有了和和美美的一家五口。”  當然,也有村民持不同意見:“樊晟嫂子的娘家之所以選中樊茂做女婿,看的是他弟弟已考上中專,很快就是幹部了,娘家人總能得到些好處。”不管怎樣,樊晟成了當地的名人,他八年複讀成功的感人事跡,在當地廣為流傳。

  中專畢業後,樊晟被分配到離家很近的鄉政府工作,實現了他夢寐以求的人生理想。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像樊晟這樣立志考中專的人很多,他們大都是農村的寒門子弟。有的家庭為了僅供一個孩子上中專,榨盡了日常飯菜裡的最後一滴油,耗盡了爹娘的最後一口氣,悲壯程度可用“可歌可泣”形容。

  農村寒門子弟考上中專,三年後就能畢業分配工作,用一份不錯的收入反哺風雨飄搖中的家庭。 家庭有條件讀高中的人少,高中的錄取分數線就低,這利於那些家境好的學生。他們以稍低於中專錄取分數線的成績,就能讀當地最好的高中。樊晟讀中專時,看到當年的幾個同班同學陸陸續續考上大學,曾經失落過一段時間,失眠了無數個夜晚。

  樊晟剛參加工作時,有人為他算了一筆帳:“初三應屆畢業那年,他的中考成績足以讀小縣城裡最好的高中。如果那年讀高中,以他的恆心和智慧,三年後就能考上大學,再讀四年大學就可以畢業分配工作。與他複讀八年考上中專相比,不但個人命運會發生根本轉變,而且可以少受一年複讀的苦。”

  歷史沒有假如,人生也沒有假設。在那個“改革開放剛起步,收入全部靠種田”的年代,發奮考中專是農家寒門子弟的惟一選擇,是全家破釜沉舟、孤注一擲的蒼涼姿態。懷著對家人的無限感恩,樊晟經常這樣安慰自己:“自己當年如果上高中,大哥樊茂的婚姻就會被推遲幾年,他的漂亮嫂子就會成為別人的老婆。”

  樊晟是朗月讀初三時的好朋友,兩人心心相惜,一見如故。她佩服樊晟的恆心和毅力,樊晟欣賞她的單純和善良。那時,樊晟一天隻吃一頓飯,還是學校食堂裡最便宜、最沒營養的三類飯。樊晟饑腸轆轆的時候,朗月總能把家裡的食物帶給他,很及時。

  到舊鎮後,每當想起樊晟,朗月就信心滿滿。樊晟鋼鐵般的頑強意志,永不言敗的優秀品質,激勵她“縱使經歷萬般虐,也要成功做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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