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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下的繁星》第10章:沉默的筆記
  鄭執躺在病床上,翻開陳默扔給他的本子。

  我和宋蘭蘭

  宋蘭蘭晚我一年出生,我家住村東頭,她住西頭。我們兩小無猜,度過了人生中最美好的9年。蘭蘭8歲那年生日,我們躺在村子海棠花樹下許願,她不肯告訴我願望,“說出來就不應驗了。”她跟我說。可我不傻,我看得出來,這個願望一定和我有關,因為她許願的時候,臉比海棠花還紅。

  蘭蘭還有一個小他一歲的弟弟,但是她家太窮了,為了供弟弟上學,蘭蘭小學畢業之後就沒有讀書,每天給別人打零工賺錢。蘭蘭9歲那年,為了能讓弟弟上學,家裡人把她賣給了皇后鄉的鄉長家做童養媳。

  蘭蘭臨走前一天晚上跟我說,讓我帶她走,她不想去當別人的媳婦。我猶豫了,我家也窮,在本地也沒有什麽地位,我是家裡獨苗,如果一走了之,父母將來被人找麻煩怎麽辦,所以我拒絕了。

  蘭蘭走的當天,我傷心欲絕,我連送送她的勇氣都沒有。我恨我自己,我恨我沒有到膽量,我恨我自己連把握自己幸福的勇氣都沒有。後來聽村裡說,林家對她不好,我多次想去探個究竟,都被父母勸了回來,讓我不要插手別人家的事情。

  再後來,聽說他們結了婚,搬去了凌風鎮。借著打工的理由,我也搬去了那裡。

  我愛上了寫作,在文字裡面,我能找到那純真的愛情,也能在我的文字裡面,我能英勇地站出來守護我愛的人。

  一日在菜市場買菜,我偶然遇見了蘭蘭,她臉上已經沒有了那份天真爛漫的笑容,代替的是滿面倦容。她額頭有傷,說是不小心摔倒的。我不信,追問下才知道,蘭蘭自從去了林家,就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林家不把她不當人,又打又罵,一點不如意就一頓毒打,她還被林家當成了發泄工具,父子三人都有參與!

  讀到這裡,鄭執頭皮發麻,手忍不住顫抖,看著這禽獸般的行為,他呼吸變得急促,咬著牙,直到平複了心情,他才翻開,繼續往下看。

  我還從蘭蘭嘴裡得知,林海果娶的老婆,也就是張秀春,長期忍受非人般的待遇,長期的辱罵和虐待讓張秀春曾兩度精神失常。奈何林家在當地呼風喚雨,沒人敢管。

  可能是是老天爺的懲罰吧,林氏兩兄弟懷不上孩子,可是他們變本加厲的懲罰自己的老婆。看著宋蘭蘭渾身的傷疤,我心在滴血。他們罪該萬死,老天爺已經想讓他們斷後了,不讓這種罪孽延續下去,他們是魔鬼,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我晚上多次打電話給警察局,可是他們的處理態度讓我感到心寒,他們不是說管不了,就是喝的醉醺醺的無法溝通。

  我最討厭喝酒的人了,喝酒傷胃,他們有健康的身體,卻不知道珍惜。我發現胃癌的時候,已經是晚期了,我並不驚訝,因為我成年之後就經常莫名其妙拉肚子,再後來眼睛發黃,惡心乏力,前陣子還咳血。看病花光了我所有積蓄,還欠了一屁股債,我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我終於能和蘭蘭在一起了,雖然每次都是偷偷地,也就是在那時,我第一次對這個世界深深的眷戀著,我渴望能和宋蘭蘭再躺在那海棠花下面,什麽也不做,一躺就是一天。

  有一天,我在老地方等不到蘭蘭,找遍了凌風鎮都不見蹤影。後來是我的工友搬家具時受傷住院,我探病時,意外發現蘭蘭就在病床上躺著,打著石膏,不省人事。原來我和宋蘭蘭幽會,一來二去,

竟被林山果發現了端倪,揍得蘭蘭下不了床,也就是在那次看蘭蘭的病例,我得知蘭蘭懷了我的孩子。如果說我因為懦弱無能而要下地獄,那我一定不能一個人走,我動了殺掉林山果的念頭,不僅要殺掉林山果,還要殺掉他那死有余辜的弟弟林海果。  蘭蘭需要住院療養1個月,這期間林山果來都沒來過,他成日遊手好閑,靠蘭蘭那微薄的工資養活。沒事就去打牌,輸了就喝酒打蘭蘭,這些我都暗中觀察到了,我悄悄記錄下他每天的生活規律。既然警察救不了蘭蘭,那就我來救。

  研究寫作的時候,我到龍飛鎮溜達,看見正在辦喪事,有個年輕的姑娘,29歲就被癌症奪走了性命。我躲在樹後面抽煙,遠遠地看著。夜裡我偷偷把姑娘的屍體挖了出來,我一邊哭一邊挖,我對不起這個叫張嬌的姑娘,但是她已經死了,如果她的身體能夠拯救另一個有希望活下去的女孩,那她應該會原諒我。

  我扛著屍體,開貨車走了。到了公司,我扣喉嚨,把一個小時前吃的面吐了出來,用吸管一點點送進張嬌胃裡,之後把屍體藏進了公司的冰櫃。

  那一晚,我徹夜未眠。

  為了計劃的順利實施,我騙了一個喜歡表演的乞丐,我把我的工服給他,讓他幫助我。

  1月12日,蘭蘭出院了,我偷偷把她拉到角落,把計劃告訴她,讓她按照我的吩咐做。計劃是這樣安排的:

  6點15:蘭蘭回家前,需要在她家附近的面館點一碗陽春面,故意吃完不給錢

  6點30:我到她家送衣櫃,裡面裝著張嬌的屍體,此時林山果還在外面喝酒。

  6點34:進了家門,我把我的工服脫下來給了宋蘭蘭,讓她穿上。

  6點40:蘭蘭假裝成我,如果運氣好,不會有人在意,如果運氣不好被鄰居碰見,那她也戴著口罩和帽子還有我的假發,應該認不出來。

  6點42:蘭蘭需要開著貨車離開,車上還有一副音箱,需要她送到禮堂。

  6點50:乞丐等到蘭蘭開車接近,從車上卸下幾個音響設備送到禮堂。同時蘭蘭要把我的工作服換下放在車上,一路步行走到車站,乘最近的一趟車離開鎮子。

  7點10分:乞丐需要偽裝成我,送好貨物之後簽收,把單據扔進車上。

  7點10分:林山果酩酊大醉,回家,我趁他不注意從身後用刀刺進了他心臟。

  7點15分:處理好現場後,先點燃的是張嬌的屍體,我怕燃燒不充分會留下證據。

  7點18分:在火勢蔓延之前,我需要從2樓的窗戶跳下去。我真的很擔心,因為即便是2樓,我還是害怕,如果不是下面有個大垃圾堆,我恐怕會昏死在現場。

  7點49分:我需要趕到禮堂,我從洗手間的窗子翻進去,進入最後一個隔間快結束的時候,我從裡面出來,坐在卷毛(孫明德)的身邊。

  我不得不偽造蘭蘭的死,從頭到尾她都是受害者,我怕林海果知道後追殺她,他們一家人都是瘋子,這點我比誰都清楚。

  鄭執翻看著,後面還有事發之後的記錄。

  這兩個警官真是再一次刷新了我對警察的看法,年輕的虎頭虎腦,年紀大的無精打采。我特意準備了一個筆記本,不知道這愚鈍的警察能不能順藤摸瓜。

  我翻看了前幾年的報紙,發現這個姓鄭的警察不簡單,竟然是三年前破獲了器官案件的刑警,只是他現在這個樣子,我很難放心將真相告訴他。我如果把秘密帶進墳墓,那他是不是就要一輩子破不了林山果的案子?也好,看著他成日醉醺醺的樣子,搞不好,他就是那個經常喝的醉醺醺的夜班警察。

  果不其然,林海果來鎮上找我算帳了,林海果,林二果,林二狗,二狗,都是這個惡魔的名號,他上鉤了。他哥哥的死訊,我當晚就打電話告訴秀春了,我安慰她,告訴她我能讓她脫離苦海。她要做得很簡單,第一,晚兩天再告訴二狗他哥哥的死訊,村裡人是沒人主動告訴他的。第二,裝作不認識我。

  二狗來家裡找我,被我用乙醚熏倒,我把他好生折磨了一番。真是可笑,這個惡魔,只會在家裡橫,在我面前,哭的跟個老娘們似的,我一直以為他有多凶悍,也不過如此。我無意給他一個安放屍體的地方,可是,為了給張嬌家裡一個交代,我不得不將這肮髒的屍體藏在張嬌的墓裡。張姑娘,多有得罪,我陳某來生再報。

  這個本子我不知道應不應該給你。我也最近才查出來,原來你有過一個女兒,聽說她慘遭毒手,才讓你如此落魄。

  原諒我,這般刁難你,我本天真地想著能夠瞞天過海,能夠在風平浪靜之後和蘭蘭遠走他方,在一個安靜的地方安家,院子裡種上一棵海棠樹。我也是這樣告訴蘭蘭的,我讓她在梧桐市等我,那裡有一個我的筆友, 她應該會得到周全的照顧的。

  只可惜,我是一個快死的人了,醫生跟我說最多一個月,我最近也愈發覺得身體一天不如一天。

  鄭執,你本可以是一個好警察的。如果我給了你這個本子,說明你已經取得我的全部信任。在我常去的水庫旁邊,附近有一塊找黑色大理石,下面藏著殺死林氏兩兄弟的那把刀,刀上只有我的指紋,這把刀加上這書證,應該能夠幫助你順利結案。

  本子的最後一頁,字寫得歪歪扭扭,回想起來,應該是陳默犧牲那晚在車上寫的,內容如下:

  張警官說得對,是對是錯,應該由法律來決定,我連殺兩人,罪有應得。我認罪,但我也感到開心,因為原來這世上,真的有如此守護正義的人存在,希望你們能堅持下去,用法律和公正來懲罰罪惡的人。

  合上本子,鄭執已是淚流滿面。距離大年三十還有不到二十天,他看向窗外,已經張燈結彩,窗外的榕樹上掛著紅燈籠,一個樹杈上,竟然鑽出了嫩芽。

  一群人推開門,抱著鄭執的小白狗,捧著花,遠遠地看著鄭執。他笑了,招呼著他們過來。

  “哎這狗這麽還進來了。”一旁的護士說,卻沒人理會,大家一哄而上,團團圍住鄭執。小白狗在床邊蹦蹦跳跳,最後還是張斌把它抱到了鄭執懷裡。鄭執開心地摸著它的腦袋,說:“第二條規矩你可犯了啊,沒香腸吃咯。”

  歡聲笑語中,鄭執看著小白狗撒嬌露出的肚皮,上面有一個四角星的黑色胎記。

  佳佳,我一定會幫你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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