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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個偵探》似曾相識手法的慘案(2)
  “你有什麽新看法嗎,偵探先生?”兩個警察問陳亦可。

  “對了,你們能告訴我那個巡警的姓名和地址嗎?就是那個發現屍體的巡警,我想和他談談。”

  “他叫秦凱,地址是凱旋花園前路藍灣裡院46號。”一個警察看著自己的記事本念道。

  陳亦可記下了地址,說:“咱們走吧,老洛,找那位巡警去。”又轉頭對兩位警察說:“告訴你們幾件非常有用的事:首先,這是謀殺,凶手是個身高超過1.8米的中年男人,還抽著一根印度雪茄,鞋子是粗皮方頭靴,但是腳偏小;還有就是,他和死者是一起坐一輛四輪馬車來到這裡,但是拉車的只有一匹馬,馬的右邊前蹄的馬蹄鐵是新的,剩下三隻馬蹄鐵都是舊的。另外還有!凶手面色應該很紅潤,右手上面的指甲很長。這不過只是一些表象,有可能你們會派上一點用場吧。”

  兩個警察尷尬地對視了一眼,面露懷疑地笑了笑。其中一個警察問:“你說是謀殺,那他是怎麽殺的呢?”

  陳亦可簡潔地說出兩個字:“毒殺。”然後向門外走去,剛走到門口,又回頭對那個警察說:“在德語裡,牆上的文字是‘復仇’的意思,所以你就不用在人名的意思上浪費心思了。”

  陳亦可說完便轉身走了,隻留兩位警察傻傻地愣在原地。

  之後,陳亦可戴著洛尋川來到一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然後便前往了那個叫秦凱的巡警的住處。

  “直接取證比什麽都重要,”陳亦可自信地說,他這句話不知道從哪裡學來的,“雖然我對此案早就有了一個定論,但該查的還是要查清楚才行。”

  “我感到很奇怪,老張”洛尋川有點疑惑的問,“你對剛才描述的那些細節真的有十足的把握嗎?你該不會是假裝的吧?!”

  陳亦可回答道:“我那是非常有把握。我給你解釋解釋。首先,我一到案發現場附近,就發現馬路邊有兩道深深的馬車的車輪印,於是馬上斷定肯定是昨天晚上留下的。因為,除了昨晚下過雨,之前每天都是晴天。還有那個地上馬蹄印,4個馬蹄印中,有一個馬蹄印比其他三個馬蹄印要清楚得多,說明這隻腳的馬蹄鐵是新換不久的。另外,依據警察說的,到今天早上為止路上沒有馬車經過的,所以可以斷定,這輛馬車昨晚一定在那裡停留過。綜合這些,我知道,就是這輛馬車把那凶手和死者送到了案發現場。”

  洛尋川一下子明白了:“經過你這麽一說,好像真的非常簡單。話說,那個人的身高你又怎麽知道的呢?”

  “這個啊,世上八九成的人身高都是可以通過步幅來計算的,雖然計算方法很簡單,但在這個情況,從頭到尾一一跟你說也沒太大的用。我只需要告訴你,我是從房子外頭的泥土地和房子裡頭的灰塵測量出來的。而且,我還發現了一個絕對性的證據——那面牆上的字離地剛好1.83米左右。一般人在牆上寫字,多半會寫在與自己視線高度差不多的地方。怎麽樣,是不是很簡單!”

  洛尋川又說:“還有你說的那個凶手的年齡?”

  陳亦可答道:“你這麽想,一個老頭兒能輕輕松松一步跨過1米3左右的水坑嗎?剛剛那門前花園裡就有個這麽寬的水坑,這個穿方頭靴子的人是直接就這麽跨過去的,穿靴子的人卻是從水坑側面繞過去的。這些從水坑邊上的腳印就能看出來。我不過是運用了一篇文章裡提到的觀察和推理的方法。

還有疑問嗎,老洛?”  “切,那還有雪茄和所謂的指甲長!你又怎麽解釋!”

  “我以前曾經沒事研究過雪茄煙灰。無論是名牌還是便宜貨,我只要看一眼就能認出來。我當時收集了一些落在那間空屋地板上的煙灰,那些煙灰的特征只有某種雪茄才有,就是顏色很深,呈起伏狀。至於指甲的長度,我用放大鏡觀察過牆上的血字,是有人用食指沾著血寫成的,但他在寫的時候刮掉了牆上的粉末,如果那個人指甲不長是不會這樣的。所以說,這些細節正好體現了一個成熟的偵探觀察和推理能力,和那兩個呆頭警察不一樣!”

  洛尋川似乎還有點不死心,有點想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感覺:“那你有是怎麽知道他的面色很紅潤呢?”

  “哦!這個啊!這個的話我就推測相對的大膽了一點,不過我對自己有信心!現在你還是別追究這個問題了行不。”

  洛尋川用食指撓了撓自己的額頭說道,“你說有兩個人!那這兩人是怎麽進屋的?那個車夫呢?凶手是怎麽給死者下毒的?目前看來不像是為了錢財,那凶手的目的是什麽?四周的血跡誰的?那枚女式金戒指又是什麽情況?最重要的是,凶手在牆上寫下所謂復仇的文字有何意圖?還是特麽德文的。這一些的問題之間到底有什麽關系啊?”

  陳亦可有點驚歎洛尋川能一下子問出這麽大異端問題還把他們總結在一起,說道:“你挺會總結的嘛!簡單來說就是,我雖然已經對案子的大概已經了然於胸,但一些細節方面仍然不是很清楚。不過,有一點我可以告訴你,關於牆上的字,那其實是故意的,想誤導警方,讓警察以為罪犯來自某個秘密幫派或者團體什麽的。而且我幾乎可以確定一件事,寫字的人絕對不是一名德國人,而是個糟糕的模仿者。因為德國人寫字寫出的‘A’通常是拉丁字體,而牆上那個字裡的‘A’卻是直接仿照德文字體寫的。現在看來,這貨真是有些畫蛇添足了。好了!老洛,我就說這麽多,一個真正的魔術師一旦公開了自己表演的魔術的真相,就得不到觀眾的歡呼聲。如果你知道了太多我的推理方式,一定會以為我至今為止一點長進也沒有!”

  “不會的。”洛尋川連忙答道,“我相信,過不了多久,你一定會成為世界上數一數二有名的偵探!”

  聽洛尋川說得堅定又誠懇,陳亦可反而有點不好意思的撓起頭。很早之前洛尋川就發現了這一點,每當有人誇他在偵探方面很有財富時,陳亦可都會害羞的臉紅得就像一位被人讚揚自己臉蛋的少女一樣。

  “好吧!那我再告訴你其中一點。”陳亦可說,“那兩個人不僅是乘坐同一輛車來的,而且應該關系非常友好,很有可能還是勾肩搭背地經過花園中的泥濘小路的。進屋之後,他兩在裡面來回走動,emmm,確切來說說,是穿方頭靴子的人在來回走動,穿皮靴子的人只是站在原地。不過,穿方頭靴子的人顯然越來越激動,這一點從地板上的灰塵中就可以看出,因為他的步伐越來越大。他一邊走,一邊不停地說話,最後,他憤怒了,然後慘案就發生了。好了,這是我知道的所有情況了,這些情況為我們開展調查打下了很好的基礎,還有一些猜測和推斷我就不便多說了。過兩天我們就要離開了。咱們得抓緊時間了。”

  沒過一會,陳亦可和洛尋川來到了秦凱的住處,秦凱很快就出來了,但臉上不太高興,應該是被人驚擾了好夢,心中不悅。他不耐煩地說:“該說的我都說了,沒什麽好說的了!”

  陳亦可見狀,一邊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金幣放在手中把玩,一邊說:“我希望你從頭到尾、一五一十地再說一遍。”

  秦凱一見金幣,馬上兩眼發直,十分殷勤地說:“我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陳亦可說:“那麽,我們就洗耳恭聽了。你可以開始了。”

  秦凱好像打定什麽主意和盤托出一樣皺了皺眉,在沙發上坐下後說道:““好,那我從頭開始說。我每天的巡邏時間是晚上10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昨晚,除了11點的時候有人在街上打架之外,其他地方都很平靜。到了凌晨1點,天開始下雨,我碰到了在坤樹林區巡邏的趙文明。我們站在街上一個拐角的地方聊了一會兒,然後,大概到了2點鍾,或者2點稍過一些的時候,我尋思著是該去帕爾奇克路轉一轉了,那條路又偏僻又不好走,道路非常泥濘。來到帕爾奇克路,路上只有一輛馬車經過,除此之外幾乎沒個人影。我慢悠悠地走著,心想要是有杯熱茶在手該有多好,還可以暖暖身子。就在這個時候,我突然發現那棟房子的窗戶有燈光,心中一驚,懷疑出了什麽問題。因為我知道那條街有兩棟空房子,一直無人居住,其中一棟的最後一個房客還是死於傷寒病,但那個房東一直不願意修下水道。於是,我走到房子門口——”

  “但是你卻站住了,”陳亦可突然插嘴道,“轉身又往回走,走到了花園的門口。我不明白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秦凱一下子從沙發上跳了起來,大驚失色地盯著陳亦可說:“臥槽,的確是這樣。可是你怎麽知道的?這太不可能了,難道你在我身上裝了攝像頭!”他繼續說:“走到門口時,我覺得那裡太冷清、太陰森了,我自己又孤身一人,所以覺得應該找個人和我一起進去才行。活人我倒不怕的,就怕有個死人。你想啊,萬一就是那個死於傷寒病的人在屋子裡修下水道呢?當初就是那壞掉的下水道要了他的命。我嚇得掉頭就走,回到大門口,想看看文明是不是還提著手電在附近轉悠。可我沒看見他,別說人了,路上連人影都沒有。”

  “真的一個人也沒有?”

  “沒有啊!連條狗都沒有。沒辦法,我隻好勉為其難的往回走,在心裡自己給自己打氣。我推開門,發現屋裡非常安靜,於是朝著那個有燈光的房間走去。來到房間門口,我看見壁爐上點著一支紅蠟燭,燭光搖曳著,接著我就發現——”

  “接下來的事情我都知道了。”陳亦可說,“你進來之後在房間裡走了幾圈,然後在屍體旁跪了下來,之後又去推廚房的門,再然後——”

  秦凱又跳了起來,這次他一臉驚恐,眼中充滿了疑惑,他大聲說:“這些事你不可能知道啊!快說,當時你躲在什麽地方?怎麽看得這麽清楚?”

  陳亦可笑著拿出自己的名片,遞給桌子對面的秦凱看,“可別這樣,別把我當成凶手。我是隻個偵探。你可以接著說了嗎,後來怎麽樣了。”

  秦凱一臉懷疑地坐了下來,說:“後來,我趕忙走到大門口,吹響警笛,那兩個警察聽到聲音都趕了過來。”

  “那時街上有什麽異樣沒有?”

  “沒有,要說有的話還真有一個。但凡正常些的人,那時候都應該回家了。”

  “怎麽講?”

  “我雖然見過不少喝醉的人,但從沒見過醉成那樣的。”秦凱笑著說,“我出來時,看見他正倚在門口的欄杆上,扯著嗓子唱著一首小曲。但他連站都站不穩,真是沒辦法。”

  陳亦可打斷他的話道:“他是誰?外貌是什麽樣的?”

  秦凱好像不太喜歡自己的敘述經常被打斷,他不高興地說:“就是個不多見的酒鬼,要不是我們正忙著處理剛發現的情況,早就把他送到警察局了。”

  “你留意了他的臉沒有,還有服裝?”陳亦可又插嘴問道。

  “留意了。我和一個警察還扶了他一把。他個子很高,臉色很紅,下巴上長著一圈——”

  “停!有這些就夠了。”陳亦可大聲說道,“然後呢?他後來怎麽樣了?”

  “我們當時很忙,哪裡顧得上他啊。不過我倒是非常確定,對於回家的路他還是記得很清楚的。”秦凱的語氣露出明顯的不滿。

  “他的身上穿的衣服呢呢?”

  “他穿了一件棕色的外套。”

  “手上有沒有拿著馬鞭什麽的?”

  “馬鞭?沒有,沒看到。”

  陳亦可嘟囔著:“肯定是丟在哪兒了!”接著問道:“之後你有沒有看見或者聽見馬車經過?”

   “沒有。”

  “這金幣是你的了。”陳亦可站起身來說,“恐怕你在警隊裡不會再有晉升的機會了, 秦凱!你真的不該把你肩膀上的那玩意只是當成一種裝飾品,好歹讓它發揮點用處啊。告訴你,就在昨晚,你本來有個大好機會,可以撈個警長當當。就是你攙扶過的那個醉鬼,他就是這個案子的重要線索,我們正在全力尋找他。這是事實!不過,這時候再說這些已經沒有用了,就這樣吧。尋川,我們得走了。”

  陳亦可和洛尋川一起走了出來,隻留下巡警秦凱還在原地半是懷疑半是不安。

  “真是個愚蠢的笨蛋!”在回家的路上上,陳亦可的語氣裡滿是恨鐵不成鋼之意,“多麽好的一個機會啊!簡直是千載難逢,就那樣被他白白葬送了。”

  洛尋川說:“我還是不太明白。就算秦凱說的那個醉鬼是你之前描述的那個人,可他為什麽又返回犯罪現場呢?這不是自投羅網嗎?一個理智的罪犯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

  “你忘了那枚金戒指嗎,尋川?他就是為了找那枚戒指!不過也好,咱們接下來要是沒什麽好辦法逮住他,還能用戒指引他上鉤。尋川,我敢打賭,雙倍賠率都可以,我一定能抓到他。說起來,我還得感謝你呢,今天若不是你,我恐怕是不會去現場的,那樣我就真的要錯失一個能讓我好好研究一番的機會了。我們的生活原本就是是一團糾纏不清的亂麻,看上去平淡無奇,但有些事情,比如某件凶殺案,就像穿插其中的一條紅線,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找出這條紅線,經過一番清理,將它徹底暴露出來。好了,現在,我們去吃飯!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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