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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農服務生》第24章客欺主(六)
  李明引著方秀來到了她的家,大門緊閉,方秀站在門口喊道:“姐,姐,開門,姐,開門!”

  這個方秀呀,真的有點氣人,被人家趕出了家門,還一個勁地喊“姐”,也不知道她腦子是怎麽想的。

  “滾!你這個小三!你跑回來幹啥?給我滾得遠遠的。”門裡傳來一個女人惡巴巴的聲音。

  方秀用左手掐著自己的右手,說:“姐,你開門,有話好好說,姐,開門。”

  “滾!跟你這樣的人,就沒有什麽好說的。你破壞了我的家庭,說什麽說?”

  “姐,不是你說的那樣,你走了後,我才在勞務市場上認識了三英,當初我是三英雇來給寶做飯的,兩年後我們才到一起的。”

  “你的話誰信!哄鬼去吧!”

  “姐,你要我怎麽做,你才能夠相信?”

  “我不想聽你說,你給我離開這個家,帶著你兩個孩子離開!”

  “姐,這些房子是你走後我和三英蓋起來的,八年了,你從來沒有回來過,連你生的寶你也沒有回來看過,這個家是我和三英的,不是你的。”

  “誰可以證明八年來我沒有回來過?就憑你?誰會信你說的話?”

  “孩子們可以證明!三英也可以證明!街坊鄰居也可以證明!”

  “你給我滾!不要繼續破壞我和孩子的感情,也不要繼續破壞我和三英的感情,我和三英是自由戀愛的,雖然這些年我犯糊塗了,但現在我想通了,我們重新好上了。”

  “姐,是你在三英最困難的時候離開了三英,現在三英有錢了,你又想跟三英了,是不是?”

  “就是的,我就是奔著他的錢回來的,你能把我怎麽樣?”

  李明實在聽不下去了,他說:“方秀,用鑰子打開門,我看看裡面住的是那路大神!”

  方秀說:“李領導,我被她趕出家門的,連衣服也沒有來得及換,鑰子都在房子裡面,沒有來得及帶。”

  “認賊做姐,方秀呀方秀,你怎麽不氣,還一口一個姐叫著,有這樣的姐嗎?”這個方秀實在軟弱,李明衝著裡面喊道,“開門,我是天三鄉司法所的李明,我命令你馬上開門!”

  “吆,還搬來救兵了!”隨著一個妖豔的聲音,一個打扮的花裡胡哨的女人打開了門。

  這是一個四盒院子,正面是五間磚瓦房,左面是三間磚瓦房,右面是車庫和放雜物的房子。

  在縣城能夠買如此大的一個院子,也算有錢的人,看起來這個顏三英的生意做的不錯。

  方秀讓李明走進了正房的客廳,開始倒水,那個女的提著一個紅色的手提包準備往門外走。

  李明喊住她,“你這是要永遠離開這裡,還是見我來了出去躲躲。”

  女人說:“哎呦,我躲什麽躲,這本來就是我的家,只不過這些年我沒有回來住,現在我回來了,這裡就是我的家。”

  李明面無表情,說:“既然是你的家,來,坐到我的對面,我做個記錄。如果真的是你的家,方秀就應該搬出去。”

  女人把紅色的手提包扔在沙發上,坐到李明的斜對面,說:“你想知道啥,可以問了。”

  李明從公文包裡面取出筆和紙,開始了記錄:

  “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電話。”

  “馬翠花,1980年5月20日生……”

  “什麽時候離的婚?”

  “2009年6月!”

  “離婚的時候,

你們對夫妻共同財產是怎麽分割的?”  “那個時候,他做生意虧了,沒有分割?”

  “既然已經離婚了,你為什麽還說這個家是你的?”

  “我走的時候,這裡有三間房子,這三間房子是我們結婚後蓋的。”

  “房子現在還在嗎?”

  “在,左面那三間磚瓦房就是。”

  “你的意思是左面那三間房子是你和顏三英離婚前蓋的,屬於你和顏三英的共同財產,是這個理嗎?”

  “是,就是這個理,起碼我有一間半房子的產權。”

  “可是你離婚的時候並沒有要。”

  “領導,你懂不懂法呀?我離婚的時候沒有要財產,並不代表我放棄了,我現在反悔了,我想要!我不但想要,我還想在裡面住。”

  “你剛才說你走的時候,顏三英做生意虧損了,你知道他虧損了多少錢嗎?”

  “這個我懶得問,如果他沒有虧損,我才不會走!那個女人結婚了不想過穩定的日子?都是他胡折騰,欠了一屁股債,才把我逼走的。”

  “在你們婚姻存在期間,他做生意產生的債務,也是你們應該共同承擔的債務,你們離婚時對債務分割過嗎?”

  “他做生意欠的債務,他一個大老爺們,幹嘛要我還,他就張不開那個嘴!”

  “他張不開嘴,你怎麽張開嘴要房子?”

  “我主內他主外,房子是我們共同蓋的,當然我要分割?”

  “要分割可以,必須要把他和你婚姻期內產生的債務也分割了。”

  “我一個女人在外打拚不容易,我那裡有錢還他產生的債務?再說,他現在手中有的是錢,也不欠別人的。”

  “他現在手中有錢,是他和方秀的共同財產,與你無關。你這些年在外面混得不好,是你的事,並不代表你能夠逃避你以前的債務。”

  “領導,你怎麽如此說話?我那裡得罪你了?”

  “我只是在按照法律說事,方秀和顏三英有結婚證,這個住宅的產權也是他們的,你一個離過婚的闖進他們的住宅,還將女主人趕了出來,你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你如果想要婚前的財產,你可以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在這裡欺負方秀!”

  “我的孩子就在這裡,房子應該也有孩子的,我住在這裡,難道不可以嗎?”

  “不可以!你有探訪孩子的權利,你能不能住在這裡,要經過方秀和顏三英的同意。這一點,你應該清楚,方秀好心收留了你,給你管吃管住,讓你們母子團聚,你心裡不但沒有一點感激,而且連良心也叫狗吃了,還趕走了方秀,只要是個人,也不會這樣做的?說到底,你是看顏三英有錢了,如果顏三英現在還欠帳,你一定不會回來的,對不對?”

  “你也是一個領導,你能不能說話好聽一點!”

  “你如此卑鄙齷齪的行為,怎麽讓我說的好聽一點。八年了,你給你的孩子給過一分錢撫養費嗎?有你這樣的母親嗎?你想過你的孩子嗎?逢年過節,你想過孩子嗎?你的良心叫狗吃了嗎?”

  “我當然想我的孩子,可我混得不好, 我沒有臉回來!”

  “現在你有臉了?你現在混得好了嗎?如果你現在混得好,把孩子八年的撫養費拿出來,然後再說說你婚前還有一間半房子的事!”

  “我沒有錢呀!”

  “你沒有錢,你還欺負方秀!我命令你現在就離開這個家!如果你繼續騷擾方秀,我拿你沒有辦法,可派出所會帶你去你應該去的地方!”

  “領導……”

  “請你簽字!”

  “領導,你就可憐可憐我,我現在有病,在外面也乾不了活,你這樣趕走我,是不想讓我活呀!”

  “你有困難,可以給你戶籍所在地的政府說,可以申請低保和臨時救助,但絕不能做欺負別人、騷擾別人的事!”

  “領導,我還想和孩子呆一段時間,這幾天,寶剛和我熟絡了。”

  “女主人已經不想要你住了,請你離開!”

  “妹子,求求你,都是姐錯了,求求你讓姐再住一段時間!”馬翠花撲騰一下跪在方秀的面前。

  方秀渾身顫抖著,說:“姐……”

  李明說:“方秀,不要叫姐!馬翠花不是你姐!你的軟弱縱容了她,你的善良換來的是被她趕出了家門!”

  方秀轉身,說:“馬翠花,請你離開!你不是我的姐!我也不是你的妹子!”

  李明說:“馬翠花,請你現在就離開。如果你不想離開,我打電話叫派出所請你離開。”

  馬翠花提起手提包,衝出了門,李明望著那個背影,歎息道:“這就是現實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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