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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藍湖綠鎮》第7章 意氣
  安隊長又彈了彈煙灰,側臉對著門邊的我說道:“小風,你是學哲學的,分析案情有獨到之處,說說看。”

  我聽到點將,有些出乎意料,趕緊站起來說道:“謝謝安隊抬舉,雕蟲小技,豈敢班門弄斧!”

  焦所長器重地望著我,鼓勵道:“小風,你也說說案情,我們是輕車熟路,最易犯經驗主義,司空見慣之處需要另一個視角,夫子村縱火案,我聽你分析得絲絲入扣。”

  我隻好理一下思路,說道:“既然領導們不棄淺見,我隻好拋磚引玉,鄙陋之言,請領導們批評指正。一般說來,知覺可分為印象和觀念,印象通常表現得比較強烈,而觀念則是感覺、情感和情緒。在思維和推理中的意象觀念應該來自印象,並複現印象,印象又可分為感覺和反省兩類,以記憶和思考的方式複現自己,而想象可以自動地移植和改變它的觀念。這些命題聽起來很拗口,但對我們的破案卻大有裨益,我們現場看到的不一定是案發的實際,而或是嫌疑犯偽造,在此基礎上的推理和想象會發生移植和改變,許多案子成為懸案和錯案都與此有關,因為這種推理和想象會走入不可知的陷阱。具體到這起強奸案,根據受害者描述形成的印象以及在此基礎形而上的觀念,可能靠不住,給偵破帶來難度,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嫌疑犯除了骨相天生,更多的是心理病態,侵害行為絕不會隻發生一次,存在重複性,利用這一點比推理和想象更真實一些,這是印象和觀念所望塵莫及的。”

  我的觀點有些書生意氣,但所傳達的信息是明確的,那就是從人性的缺點入手。

  仝隊長若有所思,說道:“小風提到的觀點不失為我們偵破此案的一個新途徑,看起來有些原始,卻是請君入甕,非常精準,減少了錯案、冤案的可能性,但這種較量需要時間和耐心,常規的方式我們也不能少,齊頭並進好了。從明天開始,集中警力對藍湖沿岸各村符合嫌疑犯年齡者做DNA采集,查找臉上有傷的人,對前科人員進行摸排,對信息員進行線索獎勵,對知情者進行有獎舉報,先震懾住嫌疑犯,減少案件發生。”

  按照部署,我和安隊長負責黃河灘片區,我被安排到夫子村。這個村比較大,有五六千人,需要收集DNA血樣的人也比較多。為了不造成恐慌,村裡對外說是在進行人口普查。在村委大院,沒有外出打工的年輕人排著隊等侯護士采樣,護士是從衛生院裡抽調來的,都是些護校畢業的學生,工作非常認真仔細。

  我對每一個人的身份證都進行登記,發給他們寫有姓名的紙袋,有些人我漫不經心,有些人我會盯住他們仔細端詳,試圖從其臉上看出些什麽。有些人一臉淳樸憨厚,回我以微笑;有些人一臉不耐煩,麻木地看著,目無表情;有些人眼神閃爍,臉上擠出一些笑意,掩飾不住臉肌的僵硬,這些人我悄悄地記下姓名,他們想掩飾什麽,或許有些不可告人的東西。

  我的眼睛如X光機,透視著每一個經過的人,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生物場,這個三維空間裡充斥著個人的潛意識,個人的潛意識會通過一些莫名其妙的動作或表情泄露,通過這些潛意識,可以洞徹一個人。我不是弗洛伊德,沒有登峰造極的心理分析功力,但我相信直覺,因為一個爐火純青的老警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一眼就能辨認出攜毒者,靠的絕對是直覺。

  排隊的人越來越少,不時地出現斷檔,因為莊稼人都在田野裡、池塘裡、湖水中忙碌著,

需要騰出時間才能來村部。等待之余,我的眼睛掃向村部的幾叢修竹,竹子不是太高,稀稀疏疏,枝節嶙峋,映以灰牆,頗有些水墨感。  正出神間,月亮門邊閃進一男一女,男人不對稱的五官立即提醒了我,此人是河書記的弟弟河秋索。不過此時他沒有了平時的倨慢,臉上堆著笑,手裡拿了身份證,向我走了過來,好像與我很熟地說道:“兄弟,這家男人腿上有些殘疾,在鎮裡街上修表,不便前來,他家裡讓我向你問一下,不來行嗎?這是他的身份證。”

  跟著他的女人不過三十歲,身上扎一塊青布圍裙,應該是正在家裡忙家務,雙手拘謹地揉搓著圍裙,頭髮垂下來,掩住了清秀的臉。我點點頭,登記一下身份證,心裡想腿部殘疾當然不符合嫌疑人的身份特征。女人如釋重負,感激地點著頭,臉上堆著笑,轉身離去。

  河秋索沒想到我如此爽快,頓時瀟灑如一隻公狗,跟著女人而去,我的眼光伸長,無意識地注視著他們的身影,在兩人拐出月亮門的瞬間,綠竹縫隙裡,我分明看到河秋索的手在女人的屁股上摸了一把,頓時如有一隻蒼蠅飛進了我的喉嚨,我惡心地咳嗽了起來。

  兩天時間,藍湖一帶各村的血樣已全部采集完了,同事們和我的心思一樣,仔細盤查臉上有傷的年輕人,但是結果卻讓人失望,藍湖一帶常住人口並無異常之人。

  失望之余,當然也有所收獲,這樣就排除了藍湖人常住人口的嫌疑,只是這個前提是受害者所提供的信息必須準確。當時受害人處於極度恐懼和慌亂中,手是否抓破了嫌疑犯的臉頰,指甲中的殘留是否為白天所留其他人的,或本來就是受害者本人抓撓所留,所有這些均不得而知,需要更深層次的檢驗。

  嫌疑犯真的存在嗎?我甚至大腦不受理性控制,沉溺於狂想,此人是如何出現在了犯罪現場,爾後又杳無蹤跡的?嫌疑人如薛定諤的貓,只有在抓到時才能昭然若揭,在此之前,此人如鬼魂一樣存在於虛無,只在意念間,但是在刑警隊的案卷裡,此人是存在的。

  又輪到焦所長與我值夜班,值班同事都沒有了平日的輕松和調侃,心裡都不平靜,眼下只能揚湯止沸,通過高壓震懾犯罪嫌疑人施暴,而無從下手捕捉,以了後患。

  熬到十點左右,夜色愈加濃重,風從藍湖水面經過,挾著濕潤的腥臊,攪拌著夜的氣息,似乎有星點的雨伴隨其中,網一樣籠罩了人的心情。

  焦所長在所裡坐鎮,我帶領聯防隊員,開了警車,出了鎮區,在繡花廠附近的道路上巡邏,警笛開啟,呼嘯聲穿透夜空,向外播散。警車的大燈關閉,透過玻璃,可以觀察到路邊的環境,我眼睛掃視著樹木慢慢地後退,心緒不寧,充滿了憤懣,思考著假如嫌疑人今夜出動,他會隱蔽在哪處陰暗之中?

  綠鎮人口不是很多,商業也不是很繁華,走夜路的人很少,偶有騎車或步行的村民,見到警車會停下來,注視著警車擦肩而過,以示致意,因為黑夜間看到閃爍的警燈會生出一種安全感。以繡花廠為核心的鄉間道路,我們巡邏了兩遍,時間也已將近午夜,沒有發現什麽特殊跡象,同事們也有些疲倦,看來平淡的一夜馬上就要過去了。

  我忽然思考起休謨對先驗理性的質疑,因與果之間有必然的聯系嗎?假如因是感覺的聯想,那果就很難推理出。嫌疑人強奸行為的“因”更多是內在的,而按圖索驥,由“果”探“因”則更難同真,看上去如命題邏輯裡的賦值法,那我們憑天氣、環境和時間,恐怕很難窺探嫌疑人行為之“因”。這樣看來,破案是盲目的,嫌疑人行為是隨機的,但又脫離不開墨菲法則,在其生存之中,強奸動機總有一天會促使他再次行動。

  我的大腦正信馬由韁,忽然警車“吱”的一聲刹車,停了下來。司機拿出手燈,照向車窗外的樹叢,大家緊繃著神經高度警覺,沒人也想從路邊摳出個人來,何況是有些蛛絲馬跡。果然在手燈的光影裡,一個人做著扎褲子的動作,從路邊樹叢中尷尬地走了出來,我立馬打了個激靈,眼睛盯著燈光鎖定的人影,手下意識地伸向腳邊放著的警棍。

  不過那人好像並不驚慌,慢條斯理地扎好褲子,挺挺身子,以調整腰帶的舒適度, 用手打著眼罩,慢慢地向警車走過來。手燈的光始終沒有離開那個人,不過近了些,我忽然覺得這個身影是那麽熟悉,仔細看,竟然是夫子村的河秋索。

  一股失望向我襲來,但接著是一種憤恨的情緒,我在車裡吩咐聯防同事:“深更半夜的,躲躲閃閃,肯定不乾好事,帶他回所裡。”

  兩個同事開了車門,下車拉住河秋索的兩隻胳膊,不由分說地拉他進了警車,河秋索掙扎著,嘴裡嚷著:“我是河秋索,幹什麽這是?誤會啊!”

  但河秋索看到我在前排坐著,並不出聲,馬上不再說話了,老實地靠在車座上。

  警車回到派出所裡的時候,焦所長並沒有像平時一樣,在樓上他的辦公室裡等候,而是在值班室裡踱步。值班室在一樓最外的房間,靠近派出所的大鐵門,房門向走廊開門,比鄰近的房間要大些。焦所長看到河秋索從車上下來,有些詫異,河秋索有了些底氣,親熱地說道:“焦所長,這真是大水衝了龍王廟,夥計們帶我來喝茶,改天我得安排一桌兒,和夥計們聚聚。”

  河秋索走進警務室裡後,焦所長眼睛探尋地望著我,我解釋道:“所長,各要道路段全部巡查了多遍,沒有什麽異常,眼見已半夜了,在村道路樹叢後發現了河秋索,行為有些可疑,拉回來問問。”

  焦所長不置可否,隨口說道:“簡單地問問他,也不用記筆錄,趕緊叫他回去,這種人頂多就是乾些拈花惹草的勾當。”

  我望著焦所長回自己辦公室的背影,有些後悔自己的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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