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詠走後,薑武的系統面板就彈出了一條提示。
【叮!清水縣公安局發布任務“刑偵交流會”:參與交流會,協助清水縣公安局取得名次,獲得豐厚的獎勵。任務獎勵:依據排名,獲得相應的獎勵(暫時隱藏)】
這都能觸發任務?
薑武還是比較意外的。
他還以為只有參與案件偵破,才能觸發系統任務呢。
不過看到任務提示中的“豐厚的獎勵”,他更加意外了。
在他的記憶中,以前的任務內容,可從來沒出現這個字眼。
現在的薑武,莫名的開始期待一周後的“刑偵交流會”。
另一邊,以李遠帆為代表的審訊小組,再次提審死者的父親。
薑武則是回到了法醫室,和夏衛國說起了“刑偵交流會”的事情。
……
“陳隊說,讓我帶你去刑偵交流會?”
夏衛國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也是顯得十分驚訝。
往年,每個縣區級單位需要派三人前往,分別代表著刑警隊的破案人員,以及技術科中的法醫和痕檢,再加上領隊,最多是四人前往。
有些縣級公安局,法醫和痕檢是同一人,那就相應減少一個名額。
不過,薑武只是一個實習法醫,陳隊居然讓他參加這種交流會?
“師傅,剛剛陳隊把我留下來,親口對我說的。”薑武緩緩道,“師傅,是有什麽問題嗎?”
夏衛國微微搖頭,“只要是陳隊做出的決定,倒是沒有什麽問題,只不過你身為實習法醫,就能參加這種交流會,是很少見的。”
“那我下次見到陳隊,可要好好感謝他。”薑武笑了笑。
“是要感謝他。”夏衛國點點頭。
他還有句話沒說出來,其實如果派薑武去,那就是頂替了林濤的位置。
正常來說,清水縣公安局的陣容應該是,李遠帆、夏衛國、林濤。
當然了,以夏衛國的能力,法醫和痕檢的工作,他可以一人完成了。
把薑武插進來,自然就是頂替掉了林鹹魚的位置。
“這可是個增長見識的好機會。”夏衛國道,“你之前說過好多次的DNA理化實驗,在這個交流會上應該也能遇到。”
“那真是太好了。”
薑武對一周之後的刑偵交流會,更加期待了。
……
刑警大隊的審訊室中。
經過薑武的推測提醒,李遠帆等人已然找到了審訊方向。
此時,死者父親低頭坐在審訊中。
在他的身前,李遠帆、陳時詠以及肖建軍,面容嚴肅的坐著。
“李愛國,經過我們的走訪、調查,村裡有人看到你昨天下午從後山回來,手裡還拿著鋤頭,能解釋一下嗎?”
李遠帆面色冷峻地盯著李愛國。
“我……我昨天不是去派出所報案了嗎,我女兒失蹤了,我……我出去找她了。”
“找人需要帶鋤頭?”
“我……我正好去田裡看一看。”
“你這麽著急的去找女兒,還有心思去田裡看看?”
死者父親頓時啞口無言,他額頭上的冷汗,刷刷的一直往下流竄。
“另外,你之前說,你女兒和你吵架之後,她便負氣離家出走了,但是村子裡面的人,昨天一整天都沒見過她,包括她平時一些要好的朋友,我們想問,她真的離開家了嗎?”
“……”
“我們已經在死者身上提取到第二個人的血液,
對比結果明天出來,就能知道凶手是誰。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當然了,這只是李遠帆的“恐嚇”,他們並沒有在死者身上發現第二個的血液。
李遠帆拋出了自己的殺手鐧,“你知不知道,當你掩埋你女兒的時候,她還沒死!!!”
死者父親抬起頭,臉上露出驚駭的面容。
“什麽?!……沒死?”
“這是我們局裡法醫的屍檢報告,你可以看看。”李遠帆將薑武的屍檢報告放在了男人的桌子上。
他沒有說話,顫巍巍地拿起屍檢鑒定報告。
……
在李遠帆的步步緊逼之下,死者父親終於經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壓力,交代了案件的全部事實。
案發當日下午,被害人與她發生爭執,後雙方均有過激行為。
他扼住了被害人咽喉直至其昏迷。
在確認被害人無意識後,為躲避法律懲罰,他將被害人進行掩埋,並造成被害人的死亡。
後離開現場直至第二日清晨,他返回現場,為確保被害人死亡,使用銳器對被害人咽喉部造成創口。
案件的真相終於明了,但是隨之而來的,還有另外一個很重大的問題!
刑警隊辦公室中。
薑武拿著這個案件地卷宗,找到了李遠帆。
“李哥,這個案子可能還有些小問題!”
“有問題?”李遠帆正在忙著整理案件資料,聽到薑武的聲音,疑惑地抬起頭,“可是死者父親已經全部交代了啊。”
“我沒有說凶手不是死者父親。”薑武沉聲道,“而是關於凶手的定罪問題,也就是罪過形式。”
“嗯?”李遠帆頗為不解看向薑武,“罪過形式,什麽意思?”
在人體活體損傷鑒定中,法醫檢驗對於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有著重要的作用。
同樣,在屍體鑒定中,法醫檢驗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李哥,你應該知道故意殺人罪分為哪兩種吧?”
李遠帆想了想,脫口而出道:“直接故意殺人和間接故意殺人。”
雖然以上兩種都是故意殺人罪,但是在某些時候,可能會導致量刑的不同。
“李哥,你經驗豐富,那你說說這個案件中,死者父親是哪一種?”
“直接故意?”
“不對!”
這裡面涉及到的知識,已經不單單是刑偵知識、法醫知識,而且還有法律學的內容!
“小薑,你就直接說吧。”李遠帆無奈地搖搖頭,“你讓我去破案還行,搞這些彎彎繞繞,我自己都繞進去了。”
薑武一笑,拿起案件卷宗對李遠帆道:“根據凶手供述,由於案發當時與被害人發生爭執,嫌疑人情緒激動。同時由於扼頸的特殊性,誤認為自己已將被害人扼死,為逃脫法律的追究對被害人進行掩埋。”
“但在檢驗中我們發現, 被害人在扼頸後雖已失去意識但並未死亡。被害人死於掩埋所造成的機械性窒息。至此,可發現,嫌疑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被害人進行的掩埋成為了導致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所以此案件的主觀罪過形式為間接故意。”
李遠帆聞言,微微點頭,他好像有些明白了。
但是薑武繼續道:“不過隨後,我們發現死者頸部還有銳器創,為本案的罪過形式的認定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什麽困難?”李遠帆道。
“如果該銳器創為生前傷,且為被害人被掩埋之前所造成的致命傷,那麽將會直接推翻之前的結論,因為嫌疑人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持希望的態度,且已對被害人的法益造成侵害,可直接認定為直接故意殺人。”
“假若該銳器創為死後傷,那麽即使該損傷為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由於被害人已死亡,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的該行為,沒有對被害人造成法益緊迫現實危險的可能性,所以該損傷對案件罪過形式的認定不帶來任何影響。”
李遠帆微微一愣,“所以這個案子最後應該是間接故意殺人?”
“是的!”薑武重重地點頭。
該銳器創為生前還是死後傷,是否為致命損傷,被害人的真正死亡原因與死亡時間,都將對案件罪過形式的判斷帶來直接的影響。
別看只是一個小小的判斷過程,但是對案件最後的審理結果,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法醫學,其根本就是應用醫學知識,為司法實踐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