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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像》第16章,響龍客棧
  整個城市已經徹底混亂了,以至於艾伯特能夠大搖大擺地帶著隊伍走進城內而不受任何反抗。對於城牆的爭奪已經基本結束。進攻方有壓倒性的優勢,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很少有軍隊能夠保持士氣,積極抵抗。很不幸,孤峰城的守軍也不能免俗。

  在城牆陷落後,一般半數的士兵就已經喪失鬥志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你也不能指望一個昨天還在地裡耕作的農夫,今天就有多大的愛國情操——準確來說是愛他們的領主,但倒也沒差。

  孤峰城已經陷落了,雖然說還有一部分死腦筋的家夥仍在抵抗,但也翻不起什麽波浪了。兵敗如山倒,老話永遠不會錯。現在剩下的就是收尾工作了,有一部分人躲在民宅裡,很明顯,他們大概是不會乖乖出來的,但你又不能不管他們,誰知道他們會不會在背後給你來一刀。所以說打掃戰場也不是百分百安全的活兒,或者說戰場上就沒有安全的工作。

  不過艾伯特不打算親自動手,他自己也說不上來為什麽,他想逛逛這座他曾來過的城市。於是他讓手下的騎兵們分散搜捕殘敵,進入百姓的房屋,搜刮他們沒來得及帶走的東西,當然很快他們就會發現那些百姓的妻子與女兒比殘敵更有意思。

  戰爭就是這樣,這不是艾伯特參與的第一場劫掠,也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場。他沒必要有什麽同情心,畢竟如果他們是失敗者,勝利的一方肯定也沒有。

  他騎著馬緩緩沿著主乾道行進,所謂的主乾道,不過是平整一點的泥土地。他已經不記得上次來這裡是什麽時候了,那時他大概很小,很小很小。不管如何,當時肯定比現在舒服多了,雖然爸爸總是很陰沉,很憂鬱,但好歹自己可以沒心沒肺地玩,裝作什麽也不懂的樣子什麽也不管。

  艾伯特是個很早熟的人,他知道爸爸憂愁的來源,他也總是因為同樣的事而憂愁。如果現在的艾伯特回到那個時間,他一定會沒日沒夜的玩。

  然而那都是幻想,他不是一個喜歡沉浸在幻想裡的人。而且那時的他也沒有什麽玩伴,他是“貴族”卻窮的叮當響,高低貴賤兩頭都對他沒什麽好感。

  走在街道上,周圍遍地是火光和斷壁殘垣,自己來得太晚了,估計打掃戰場都沒趕上。周圍的建築物和他印象中的很難對上,也不知道是他的記憶模糊了,還是世界已經變了。

  這個位置是下城區,如果他沒記錯的話,好像是叫側山區,窮人的聚集地。自己好像在這裡住過小一年。和記憶中的不一樣,以前的街道上也不時有屍體被發現,但肯定沒現在多就是了——廢話,現在在打仗。

  一般而言,開戰前會清理居民區,一來是保護民眾,更多的是為了方便軍隊排列。當然,如果沒有什麽油水可撈的話,衛兵也未必會讓你進入安全的內城區,陋規嘛,心照不宣。

  屍體,屍體還是屍體。艾伯特記得孤峰城是一個大城市,看起來這一看法被很殘忍的證實了。大多數都是平民的屍體,穿軍裝的是少數。軍人反而沒那麽容易死,死最多的永遠是平民,他們手無寸鐵,卻常常有點家底。丘八麽,他們可不在乎什麽善待民眾。

  艾伯特經過了一群士兵,他們似乎正在折磨一戶人家,他們圍成一個圈,圈內是一對男女還有幾個小孩。那些士兵們似乎在逼問財產的下落,男人不停的求饒,女人和小孩在不停地哭喊。一個士兵看到艾伯特騎著馬停在他們身旁,似乎是認出了他的身份,

那群大兵很快就作鳥獸散。就像殘人一樣,他們看上去天不怕地不怕,但實際上,他們很畏懼。即便艾伯特什麽也沒說,什麽也沒做,但他們還是逃走了。那家人不停地向艾伯特道謝,男人就快要給他磕一個響頭了。但艾伯特對此不甚感冒,拉了一下馬匹繼續向前走。  慢慢的,他的記憶似乎回來了,他認出了幾個熟悉的建築,雖然它們已經成了廢墟。他也記得住在裡面的人,但面容早就忘了。周圍有一堆正等著焚燒的屍體,艾伯特沒有那個閑心去翻屍體堆。即使他有,估計也搶不到位置,已經有十來個人在上面翻找了,有一多半不是士兵。人嘛,總是想要撈點好處,窮人一般表現得更加直接一點。

  他看到了一間保存完好的建築,在這麽混亂的環境下,居然還有沒被點著的房子,真是不可思議。他看到了房子頂上的招牌,是一串黑鐵片,因為微風正在輕輕搖晃著,仔細聽,能在周圍的混亂中聽到鐵片間摩擦發出的沙沙聲。這招牌沒有字,但艾伯特知道自己找到了,這就是他當年住的地方。這是響龍客棧,據說那串黑鐵原來是條龍的樣子,艾伯特不記得,如果是真的的話,他不可能沒有印象。

  不管是不是謠傳,但就是這裡。他記得, 這是個大建築,有三層,呃,四層?有這麽高麽?反正兒時覺得挺高的。這裡是——魚巷,對的,因為旁邊有一個魚市,那裡買河魚,一到夏天,整條巷子都是魚的腥味。艾伯特不討厭腥味,北方人不太喜歡吃魚,所以價格比較便宜,他爸爸沒少買來改善夥食。響龍客棧的招牌菜也是魚湯。不算太貴,也算有點肉,所以受到很多人的喜歡。

  他想起了很多事,這讓他仿佛回到了那時,他不禁微笑,那大概是他最快樂的時光了,小孩子嘛,就算是悲傷憂愁,也很快會變得快樂。現在雖然不會挨餓了,但爸爸在冬堡失蹤,還有那些怪物的威脅,真該死。

  他想起了那時的玩伴——呃,沒幾個,就像之前說的,高低貴賤都不太喜歡他。有一個,有一個女孩,對,他的印象開始有了顏色。老板的女兒,對的,像個男孩一樣,和男孩子們在一起玩。幾乎不像是個女孩子。小生意人的女兒,估計早就嫁人了吧,或是被父母送個某個達官貴人了,這都是常有的事。

  他翻身下馬,猶豫了一下,還是將馬拴在了門口,應該不會有人來偷,應該。推門走進了客棧,出人意料之外,客棧裡有人,幾個穿著守軍軍裝的人。他們圍著什麽東西,艾伯特的到來似乎打斷了他們的活動。

  “啊歐,”艾伯特攤了攤手:“我來的似乎不是時候。”

  那些士兵可沒有說俏皮話的閑心,為首的一人率先抽出了短刀,隨後幾把各色粗糙兵器亮了出來。

  艾伯特把手搭上劍柄。

  “別那麽見外,夥計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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