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的力量來對付我,你覺得能奏效麽?”
不知何時,一個身影出現在羅蘭背後。
他就這麽出現了,有些突兀,有些唐突;可羅蘭又覺得他本來就應該在此地,這片天地生來就屬於他。
感覺很奇怪,似夢非夢,清醒而又不能自知,仿佛此地一切生在矛盾之中。
“他”的模樣很滑稽,頭戴著“奇怪”的帽子,不像羅蘭見過的戰盔,也不像法師的尖角帽,更不是貴族常用的小牛皮帽。帽沿向前,遮住了眉毛。
再看他的穿著,同樣讓人忍俊不禁:一件棉質長衫,束手長袖,脖子後面還掛著兜帽,像刺客似的,又少了殺手身上那幾分陰冷。
褲子是藍色的,帆布材質,不知道誰設計的,居然左右兩邊都有口袋,羅蘭倒覺得有些眼熟。
鞋子更誇張,像白犀牛皮包裹著,還各自拴著一根黑色的鞋帶。
等等……
鞋帶?
羅蘭突然反應了過來!
這家夥,穿的不正是現代裝束麽?
也許是在荒神大陸生活太久了,他已經習慣了這個世界人的穿著,突然看到前世打扮,竟險些沒認出來。
他這渾身上下,分明就是:鴨舌帽,衛衣,牛仔褲,板鞋。
“你從哪兒來的?”
羅蘭略顯激動,又很快平複心情地問道,倒不是他鄉遇故知不讓他開心,而是這地方處處透著詭異,讓他不得不防。
“我?我從你內心而來,說實話,你心底的世界,還真是亂七八糟,瞧,這是……嗯?汽車?香煙?我不能理解。”
聽到對方的話,羅蘭微微一笑,他心裡已經有答案了。
“你是第二個看到我內心的人,其實我也很糾結,我到底是個做奇怪大夢的荒神人,還是我真的從地球穿越而來。”
羅蘭說了一句。
上一個讀懂他的人是斯芬克斯,可惜他已經煙消雲散了,能聊這話題的,估計整個世界就只剩下“他”了。
“很重要麽?與其糾結那些虛無縹緲的問題,不如把握住眼前。能讓人追尋的,只有至高的力量,當你擁有了可以改變秩序的實力,一切答案或許就會浮現。”
“啊哈,又是秩序,我已經很多次聽到這個詞了。在我的世界裡,有太多秩序,法律,道德,約束著每個人,也管理著世界。但在荒神大陸,秩序似乎是另一種含義。斯芬克斯當時交代的太籠統,我理解的也不夠透徹,不如你給我解釋解釋?畢竟,你可是他的“主人”。”
羅蘭的言下之意就是:你並不是我的主人。
“哈哈哈…”
“他”笑得很大聲,如果不知道“他”身份,羅蘭會以為“他”是個健談的中年人,像鄰居家大叔一樣。
“羅蘭,這句話你就說錯了,我可不是斯芬克斯的主人,我們不過是交換而已,更像是“雇主”和“長工”,他重複著你剛剛做的事,為我提供靈魂,而我賜予他名動大陸的實力,同時還有萬古留名的殊榮。”
“生命魔法?對了,關於這個,我也有問題要問你。為什麽斯芬克斯的魔法可以隨心所欲,而我的生命魔法只能簡單的奪取和給予?”
如今見到了自己力量的開拓者,這麽好的機會,羅蘭可不打算放過。
“他”依舊低著頭,緩緩說道:
“生命魔法,是凡人對它的淺顯稱呼,方才幫你抵擋泰塔斯致命一擊的黑暗,實際上只是我力量的簡單運用。
這可不是普通的魔法就能夠比擬的。說到它,一切還得從世界本源說起。” 羅蘭看著“他”,見對方沒有敵意,他也就放松了下來,直接席地盤腿而坐,擺出一幅虛心求教的模樣。
“洗耳恭聽,“惡魔”閣下。”
聽到這個稱謂,“他”身體明顯一滯,不過很快又恢復了平靜。
“創世之初,荒神大陸一切都還在混沌之中,整個天地也是一片虛無,沒有大地,沒有海洋,甚至…連時間都沒有。元素混亂不堪,秩序還未產生,所以生命就更不可能存在。但在一切的原點上,出現了至高無上的存在——神。”
“真的有神麽?”
羅蘭前世的生活,讓他一時之間無法接受關於“神”的話題。
“他”點了點頭,繼續說:
“他是真正的神,無敵的存在,誰也不知道他從何而來,也許是天生,也許……他就是天。神無法忍受混沌,便開始了偉大的創世行動。首先,他梳理了秩序,直接也間接的創造了世界六大本源秩序:現實,時間,空間,生死,思維和愛,用來維持世界的框架。現實秩序構造了世界,山川大陸,海洋荒漠,一切你能想到的實物,都歸屬於它,它的毀滅性也是六大秩序裡最為強悍的,毀天滅地、抹殺萬物不過是一念之間。時間秩序則最為複雜,它主宰著大陸的前進和推移,沒有它,現實秩序也無法發展。空間秩序,包容著現實與時間,是世界存在的基礎,它為神的創作提供了“畫板”,沒有他神就沒法施展他的才華,其實你也已經接觸到它了。”
“我?”
羅蘭一頭霧水,
“你是說我穿越而來,就是因為空間秩序?”
這回答不能說錯,沒有空間跨越,羅蘭也不可能從地球來到荒神大陸。
但“他”表達的顯然不是這個意思。
“你的手環,名叫“閃耀之心”,這個武器,就是空間秩序的引導神器,看來贈予你的人,顯然不明白它的價值,否則也不會輕易予人。”
“神器?”
聽到這個唬人的名頭,羅蘭頓時來了興趣。之前不是借著手環的威力,他也不可能擊敗泰塔斯那個中級魔法師。羅蘭知道手環很厲害,但從沒想過,居然是“神器”級別。
“你不用驚訝,我會慢慢告訴你想知道的一切,畢竟你要走的路還很漫長。眼下最關鍵的,就是讓你理解秩序真正的含義。“閃耀之心”在你手裡根本就發揮不出萬分之一的威力,現在它的功能不過就是個能夠隨意儲存東西的寶物罷了。。”
“就像魔法師的戒指?”
羅蘭想起泰塔斯之前的話來。
大陸上每個魔法師,只要在公會認證成功,就能得到一個專屬的空間戒指,用來儲存自己隨身的珍貴物品。隨著魔法等級的提高,便有資格去公會兌換更高級別的戒指,儲存的空間也自然越來越大。
只是空間戒指有個非常明顯的弊端,那就是——只能保存沒有生命的東西,如果放進去活物,拿出來的肯定就是屍體了。
“他”點點頭,旋即又緩緩搖搖頭,
“空間戒指是魔法師利用各種材料,依賴製造的空間法陣。強行開辟的一方空間,雖說涉及到空間秩序,但涉獵的程度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就像亡靈魔法使用生死秩序一樣。但“閃耀之心”不一樣,它直接與空間秩序連接,將你想存放的東西,放在一片只有你能召喚的天地中。所以它能使用的空間,近乎是無限的。並且它不僅僅能儲存實物,同時還可以用來裝載生命力,這點你應該已經體會過了。”
確實,剛才的戰鬥中羅蘭就靠著手環,吸收了傭兵的生命力,並將這股力量釋放了出去,可惜的是他不清楚到底是如何釋放的,也沒人教過他任何技巧,只能算機緣巧合。
“他”沒有打算繼續傳授羅蘭空間知識的意思,反而接著說:
“生死秩序,則是生命的起點,我的存在孕育了世界上的蒼生,同時萬物生靈也是我力量的基本形態。比如你吸收了生命力之後,就可以釋放出那魔法師無法抵擋的技能來。”
“那豈不是說…如果我吸收了足夠的生命力,我釋放的黑色射線甚至能夠擊殺一切強者?”
說完這句,羅蘭的心臟“砰砰砰”地快速跳動著,這跟他接觸的武技和魔法可不太一樣,更簡單,更方便。
眾所周知,大陸的修行無非就是兩個方向:
一是練體,以武證道,將肉身淬煉到極致,以武道走向巔峰。
二是修魔,以魔衛眾,借精神力吸收魔力,調動天地元素法則。
二者無論哪種,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時也需要及其強悍的天賦。正所謂刻苦決定起點,天賦決定終點。若是天賦不行的話,就算是練到死也很難取得很高成就,當然做個普通人眼裡的高手還是沒問題的。
很多人終其一生也隻走到中級罷了,比如羅蘭擊殺的泰塔斯,就是個近七十高齡的老頭。
但現在,羅蘭就像是個“外掛”,所有人都在騎自行車的年代,他已經用上了超級跑車,還是遍地都是加油站的那種情況。
“他”瞥了羅蘭一眼,仿佛是見怪不怪的樣子,接著又說:
“實際上你不一定要以射線的方式去釋放力量,力量形態千變萬化,一切都依賴你的精神力去把握。就像你問我,為何斯芬克斯能做到你意想不到的事,而你卻不行。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就是在於他對精神力的掌握比你透徹的多。”
“可精神力就是魔法師的天賦,我天生精神力連涉足魔法領域都做不到,又怎麽能達到那種境界呢?”
羅蘭的疑問是正常的,不管是魔法師還是武士,他們修煉好歹還有個方向,但他這完全靠天賦,實在是沒法繼續往前走。
“誰告訴你精神力無法提升?”
“他”似乎有些無可奈何的樣子,反問了一句。
“呃……”
羅蘭躊躇不定,半天才訕訕地說:
“這不是…基本常識麽?”
“他”又笑了笑道:
“你說的都是普通人眼裡的道理,實際上每個高手在生死存亡之際,都能發揮出遠超實力的力量,想想這是為什麽吧。這件事你自己去領悟,我沒辦法告訴你更多。不過我接下來說的思維秩序,就和精神力有關。”
“哦?你繼續,我在聽。”
羅蘭點點頭。
“思維是每個生物必備的技能,簡而言之也就是精神力的運用。魔法師是世界上最會使用精神力的人群,所以你看到的很多新的發明與創造,都來自他們。但這並不代表其他生靈沒有精神力就算是最弱小的野草,也擁有對應的精神力,這便意味著,任何生物只要潛心修煉,都有可能達到意想不到的高度。神以他的模樣創造了人類,所以每個人類的形態都是最適合修煉的,野花野草都能掀起風雨,你又有何理由不努力呢?”
“在思維領域,衍生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比如魔獸中很多就是依賴精神力作為武器的,它們使用的精神魔法,就是變相的控制敵人的思維。思維秩序,是神留給生物自由發展的力量,沒有它,人類說不定也無法走到大陸的統治者地位。”
如此說來,羅蘭倒也能理解一二。人的思維在經年累月的發展中,慢慢超越了其他的生物,學會使用武器,學會武技與魔法,這才擊敗了魔獸、海妖、野獸等等,佔據了大陸最肥沃的土地。
“最後一個,愛。非常抱歉,關於愛,我並不能理解。它是生靈自身創造的秩序,並不是神親自鑄造的,所以沒法解釋。”
“愛”……
時而驚天動地,能毀滅國家,比如前世的“妲己”與紂王;時而又毫無意義,比如凡人中的相思,只會徒增痛苦罷了。
羅蘭對愛,也不太理解,所以兩人沒法繼續探討。
“那…既然你是天地本源秩序之一,為何斯芬克斯又說你是惡魔?”
聽聞此言,“他”的情緒終於有了些許變化,語氣也漸漸凝重起來。
“惡魔?神靈?羅蘭,你覺得這是誰給我們的定義?我掌控著世間萬物的生死,協調著整個大陸的平衡,如果是惡魔,應該一心想著毀滅才對。”
“那你怎麽會被封印在佛倫斯峽谷?”
羅蘭想起斯芬克斯說過的話,當初他就是在峽谷裡遇到了自己眼前之“人”。
“與其說是封印,倒不如說是懲罰。不僅僅是我,其他的五大秩序,也都在經受著懲罰。”
“你們是世界的本源,這世上如果說有能懲罰你們的存在,那恐怕只有一位,就是所謂的——神了。不過我想不通,為何他要懲戒自己的造物?”
“唉~~”
“他”悠悠長歎一聲,些許無奈,些許惆悵夾雜其中。
“創世之後,作為世界的本源秩序,我們六個在無盡的歲月中,漸漸凝聚了實體,成為了各自秩序中的——“神”,當然我們的名號和他肯定不能相提並論,但對於世界上的生靈來說,我們就是不折不扣的神。由我們掌控著一切,創世神才得以從大陸抽身出去。如果一直這樣下去,也就不會有後來的浩劫了。只可惜,那一天,他從虛無中歸來,似乎是遭受了某種侵襲,他的內心變得極端黑暗。原本迎來了創世神駕臨是一件振奮世界的事,可誰也沒想到他回來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毀滅。毀滅自己曾經親手創造的一切。我們六個無法理解,或許“神”的思想比我們更強大,或許他有了更好的想法也無從得知。總之這片我們維持了無數年的土地, 在他眼裡一文不值。於是在那一天,我們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聯手對抗已經遭受黑暗侵襲的創世神。”
“顯然你們成功了。”
“是的,也許因為我們的力量都來自他,又或者是他把我們創造的太好了。最終我們重創了他,而他也將我們全部封印,直至如今。幸好,那場大戰之後,他並沒有剩余的力量徹底殺死我們,於是我們六個就只能在牢籠中,繼續維持著世界的穩定。事實怎麽會如此簡單?創世神的強大幾乎是不可想象的,戰鬥結束之時,時間之神以自己的力量,看到了未來…”
“創世神會卷土重來?”
聽到這,羅蘭想通了許多事情,於是開口回答道。
“沒錯,很快,他就要痊愈歸來了。在知道這件事以後,我們只能拚盡全力,夜以繼日的衝擊著封印。在經歷了漫長歲月,直到那一天,六大秩序之神的封印終於有了松動。但僅僅是松動而已,並不能讓我們真的重獲自由。於是我們每個人都挑選了自己的傳承者,在給予傳承者力量的同時,也由傳承者為我們提供解除封印的必需品。生死秩序的封印,只有靈魂可以侵蝕,所以斯芬克斯最簡單奏效的手段就是製造屠戮。他很清楚創世神歸來會是什麽後果,與之相比,死去的幾百萬靈魂根本就微不足道。可他最終還是敗給了自己的心魔,無法承受血腥對他靈魂的汙染。在他看來,或許我就是不折不扣的——惡魔吧。好在,結局是好的,他將傳承送給了你。我能感覺到,你並不在乎荒神大陸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