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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不往》哪裡有光
  悄悄地來,又悄悄地離開。離開她的生命是最好的結局,或者說讓她離開我的生命是最好的自我回答。任何的選擇都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可以做到,哪怕是放棄這個看上去比較消極的字眼,或許大多數人覺得很簡單,不就是無作為嗎?其實不是這樣的,放棄意味著內心掙扎後的釋然,而不是簡單不為,不是簡單到隨意的隨心而為。這段時間裡我感覺前所未有的放松,不必去去考慮另外一個人的感受,不必去揣測另外一個人的想法,也不必為此去千方百計設計出完美的自己,以前那種患得患失仿佛一切都不存在了。有的只是眼底的悲傷和堅定的自我追求,已經到了期末,大家都在緊張地複習,我也加入到了這個大隊伍中,這不今天被舍友叫到教學樓複習嘛,在這個地方我們大家拍了很多照片,以紀念那些年一起讀書的日子。有點巧的是楊洋居然在這個時候有了女朋友,也不知道是啥時候背著我們找的,今天他帶著他女朋友一起來看書,你別說長的還挺好看的,這地下工作做的這麽好我們怎麽可能饒了他,直接強力要求他晚上請客,他只能乖乖答應,他也知道我們的脾氣,要是敢說半個不字,直接把他打出腰間盤突出,晚上我們也就出去外面幹了一頓好的。

  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放假又收假了,這一年被稱為英雄聯盟年,因為這款遊戲在13年大火,成了無數年輕人摯愛的一份事業,都為了衝到王者而不斷努力,我也迷上了它。起初見這款遊戲是在高中畢業那會兒,記不清是12年還是13年了,當時去找一個朋友,他就帶我去網吧,他說一個朋友和他約好了,去到那裡就看到他在玩,那個時候我還是一個高三畢業生,對於遊戲這個東西沒有半分概念,更是陌生,只是單純覺得無聊,為啥打個遊戲可以這麽開心,我都理解不了。當時玩這個遊戲是因為一個舍友在玩,還有就是大學真的比高中閑太多太多,有大把時間自己支配,在不懂得如何分配時間的情況下我也加入到了聯盟大軍。我記得我剛開始玩是玩蓋倫,我舍友帶著我玩,他玩的是機器人,他說他負責勾,我負責殺,反正見到人就是一個霸王勾,我上去就是一把大寶劍直插天靈蓋,然後抬回泉水,你別說挺好玩的,由於我電腦不行,為了玩遊戲我重新買了一台電腦,但是總覺得筆記本不好玩,起初學玩階段還感覺不出什麽來,就覺得無所謂,反正可以打就行,但是隨著打到級滿後就不滿足現在的配置了。那個時候大家都在玩這個遊戲,我們宿舍還好,加上我只有兩個人會玩,我們班另外一個宿舍全部都在玩,剛開始玩的時候我玩廢了兩個QQ號,就是因為網卡掛機的原因。滿級後我就試著打排位,那個時候我的英雄剛剛滿,就會玩劍姬,劍聖和趙信,尤其特別喜歡劍姬,第一次定級定了青銅,那個時候對段位直接沒啥概念,反正玩就行了,後面時間長了才知道,原來段位代表著水平的高低,從那個時候起我開始瘋狂打遊戲,夢想有一天可以打到王者段位。我的遊戲場所也由宿舍轉移到了網吧,這段時間也被我自稱為網咖年,所有的時間和生活費基本都被我送進了網吧收銀台,那段時間仿佛沒有了時間概念,只是知道真的好玩,並且確實真的好玩。青銅之後的我瘋狂想上分,就想著上黃金,每一次去到王者峽谷我就拋去了所有不愉快,什麽學業和戀愛大業,都去見鬼去吧,在我的辛苦付出下我馬上就到了白銀,白銀馬上到了黃金,

當時我們學院最厲害的就是白金守門員了,所以我想超過這個段位,又去峽谷瘋狂上分,不久又打到了白金,這個時候回頭去看,不知不覺間已經完了一千場,英雄也由當初的劍姬到了瑞文,瑞文又換到了鱷魚。當時為了省錢常常去上通宵,為了機子好用,常常跑將近兩公裡到我中意的那個網吧,當時我是有一個好朋友的,他在我隔壁學校,因此我們常常約著一起去,通宵必點的就是泡麵和可樂,可樂後面換成了冰糖雪梨,冰糖雪梨後面又換成了農夫山泉,這個喝的越來越健康了,實則在遊戲的路上越走越遠了,唯一沒變的就是泡麵和對遊戲的熱愛,永遠的老壇酸菜和聯盟情。不知道怎麽滴,就是覺得網吧的泡麵非常好吃,就是覺得峽谷沒有那麽複雜,不服就乾,很虛幻而又很真實,每個英雄背後的操刀手都暴露了最真實的一面,不管是回旋踢還是光速QA,亦或是uzi式的神級表演,都展現著大家想秀想突出自我的心理,在峽谷沒有誰想做一個無所作為的人,哪怕你是一個青銅玩家,都想著去為團隊做事情,都希望自己團隊贏,哪怕自己衝到前面當個篩子吸引火力,從不吝嗇自己的生命,當輸的那一刻大家都會討論輸的原因,都會商量要怎麽改進,當贏的那一刻大家又是多麽開心,互相誇讚,互相支持,加好友組隊繼續征戰峽谷。而我也確實從聯盟中認識了一些朋友,其中李朋就是最好的一個。我記得那天晚上天氣有點冷,大概是一個冬天,那一局我玩的是寒冰,他玩的是盲僧,那場局我的表現很差,所以隊內出現了不和諧的聲音,但是盲僧並沒有怪我水平不好,這局結束了之後又在新一局遇到了,所以就加了好友,從那之後就常常在一起打遊戲,從網上的朋友到現實的朋友,一直到現在我們仍然是非常好的朋友。隨著時間的推移,不知不覺我已經是鑽石了,是我們學院段位最高者,這其中付出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如今想起來,呵呵一笑,到底值得否?  但是聯盟確實陪我度過了很多孤單的日子,我時常在想,如果沒有碰到這個遊戲,沒有峽谷的樂趣,沒有泡麵的情節,這些一個人的日子該要怎麽去熬,或許我真的缺乏自製力,知道沉迷遊戲並非好事,知道這個是在浪費自己時間和青春,但是還是去浪費了,人就是這麽矛盾,道理都懂,卻往往不那樣去做,這種糾結或許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吧。我曾經幻想著去通過打遊戲走上人生巔峰,畢竟這是我愛的東西,並且也決心打好它,每次看到人家職業選手在賽場揮斥方遒的那一幕,心裡都非常激動,心想自己有可能上到那個賽事嗎?結果是自己想多了,許多年後證明那只是一個少年的年少輕狂,為了自己稚嫩的夢想,我狂練光速QA,光瑞文就玩了五百場,為了玩好鱷魚,鱷魚也玩了五百場,為了保證手感,自己每天都要去峽谷大殺四方一番。自己也常常逃課,大學不逃課我覺得不謂之大學,應該每個人都逃過吧,要麽是去約會,要麽是去玩耍,要麽是去玩遊戲,總之各有各的理由。不知不覺已經來到了大二下學期,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過來的,只是知道這兩年好像什麽也沒做,真的把大學當做無人監管的自由天空,某一天真的覺得遊戲沒意思,也許是因為自己只能到鑽石吧,沒有了上升空間,也就覺得沒有什麽意義。大二的那個假期我去做兼職,也是人生第一次做兼職,其實在學校的那個時候我舍友也邀請過我,他會去做一些家教,會去發一些傳單,一天下來也就六七十塊錢,那個時候我覺得太少了,並且也很無聊,在外面站一天才一點點報酬,有一次他叫我去跟他發傳單,我實在無聊,也就去了,去不到半天我就走了,發傳單的地點就是地鐵口,發給路人,如果你可以帶一個路人去看房子並且登記了顧客的信息,那麽你就會有十塊錢的提成,我也去地鐵口發了,但是好多不買帳,每個人都好像很討厭發傳單的人,而我又屬於臉皮子比較薄的人,發發沒人接我就去草坪上躺著去了,我那舍友發發也來草坪上躺著,躺了一會兒我問他要不要走,他說他不走,混混就到晚上了,確實是,畢竟他比我自律,並且讀大學的錢都是靠他自己打工掙來的,而我是給家裡要來的,很多時候我蠻佩服他的,不光是他,我們宿舍六個人,幾乎都是窮兄窮弟,其中兩個舍友都是靠自己完成的學業,在佩服他們的同時,我也非常樂意能夠幫到他們,哪怕是一點。話又說回來,一個兼職經歷幾乎為零的人去做兼職,應該會遇到很多有趣的事情吧!這個假期你別說我確實做了很多事情,在還不需要自己踏入社會謀生的時候,給自己足夠多的不一樣的經歷我覺得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經歷就像窗戶一般,一推開可以給到你足夠多的世界觀,經歷也可以給到你足夠多的可能和選擇,要不然你怎麽知道什麽是喜歡,什麽是討厭,你不會知道的。這個假期我先做的是賣衣服,剛去學的東西就是給模特搭配衣服,當時的一個店長是一個女孩子,不過好像賣衣服的店基本都是女孩子當店長,店員也基本都是女生。而我成為了當時店裡唯一一個男生,給模特搭配衣服這第一環節就難住我了,店裡的衣服我可以隨便挑,只要搭配出讓店長喜歡的模特造型,作為一個鋼鐵大直男,我自己平時穿的都是亂搭,還有一點邋裡邋遢土裡土氣,再說一個連戀愛都沒談過的人,我覺得審美觀確實很寒顫,但是沒法子,學唄!我也就自己試著去給模特穿衣服,剛開始的時候給模特脫衣服穿衣服都是一個大問題,硬是穿不上脫不下來,後面還是看店長示范了幾次,才勉強會幫“人”脫衣服。從搭配上面來講就更是毫無美感可言,從我進入這個店開始到結束,就沒有一次的搭配是店長滿意的,沒上幾天我就被調到另外一個店去了,因為這個店生意不好,一天基本也沒幾個單子,後面去到了大很多的一個店,這個店店員也非常多,也是就我一個男丁,我心想:這次完蛋了,溝通都是問題了,要怎麽去和她們相處呢?同時我們之間還有競爭關系,賣衣服是看提成的,低工資很低很低,具體多少我已經記不得了,但是靠低工資生活估計會被餓死,每一次來客人我都不敢和她們爭,心想等她們都有顧客如果再來顧客我再帶, 我也不知道這個是出於自己本身自帶紳士風度還是給自己不會推銷衣服找的借口,估計都有吧,但是作為一個男孩我確實不想去和女孩子搶生意,所以每次我都是淪為看客,越看越覺得她們好厲害,堆衣服的倉庫挺大的,但是她們找衣服的速度很快,半分鍾就可以定位那件衣服在哪裡,這一點我學了很長時間都學不會。過了兩三天之後她們看我比較“紳士”,一個單子也沒出,所以也就讓了幾個單子給我,我的推銷能力也是沒誰了,也可以說一點不會賣衣服,只會給客人介紹價格,除了介紹價格還是介紹價格,這樣子誰會喜歡呢,雖然顧客不喜歡我,但是有些確實想買的還是會買。到去倉庫找衣服的時候又把我難住了,看著堆積如山的衣服,我瞬間絕望了,翻了好半天找不到,最後還是請店裡其他女孩子幫我找的,並且不止一次兩次,內心差點崩潰,第一次覺得自己好無能,覺得自己好笨,同時覺得她們好厲害,由於我實在對倉庫懷有恐懼,實在學不會找衣服這項業務能力,在這個店呆了一個星期之後果斷辭職了。辭職之後我想著去幹別的,總之不能回家,我又開始找工作,這次經過兩天的時間定位到一家餐館,一家集早餐午餐晚餐為一體的小店,我負責的就是摘菜傳菜和收拾碗筷,你別說老板娘還挺喜歡我,說我做事踏實,雖然手腳有點慢,但是很勤快,我在想:是不是我就適合做這種粗活呢,哈哈哈?內心被自己的想法給逗笑了。而新一段的感情也在這個時候悄悄到來,初戀來到了這個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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