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課的這兩個星期,我想了很多,很多是對自己不好的評價。我的病也發展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脾氣越發的暴躁和怪異,準確的說是喜怒無常(也不能說喜吧,只有憂鬱)。我用煙和酒來麻痹自己,染上了很重的酒癮煙癮。
我非常清楚自己的狀態,所以我問自己待在這裡的原因是為了什麽?這種病讓我看不到未來,這種學校也讓我看不到未來。
我想起燕,那個可愛又善良的女孩,她是我待在這裡唯一的一束光。記得和她第1次見到的時候,他告訴我你要經常笑一點,因為你笑起來真的很好看,而我從那以後也不知羞恥的稱她為媳婦。她總是能看到我心情不好的時候,而我一直卻跟個木頭一樣。記得有一次我請假出去網吧,但是她不知道。回來之後我忽然發現她趴在桌子上正在哭,我不知道為什麽,但也很擔心她。我把她座位周邊的人都問了,但是大家也不知道她是為什麽。於是我就跟她同桌換了座位,坐在了她身邊。不管我怎麽問,她就是不說,只是不再哭泣了。她閨蜜用一種別樣的眼光看著我倆,我才明白原來是我不在,她擔心了。
還記得有一次我心情很古怪,她從我臉上看了出來,跟著我回到了教室,然後偷偷的把我叫在了外面。我以為她要跟我說點什麽,可是沒等我反應過來,她在我臉上偷偷親了一下。
我倆在一起的時候,是我宿舍裡能說:“如果你真的喜歡這姑娘,你就應該給她一個名分,不應該天天這麽媳婦兒媳婦兒叫著她。”我也是沒找過對象,我不知道這種事兒應該怎麽開口,只是將這事偷偷寫在日記上,然後裝作不想讓她看到,又搶不過她的樣子。不出我所料,我的日記本被她搶走了。晚上他給我宿舍朋友發消息,說她答應我(宿舍裡有一個偷偷帶著觸控手機)。我非常開心,因為她是一個非常好的一個姑娘。
我倆一起走在放學的路上,我將她送回去又回到了學校。我不知道為什麽,我只是想讓她在我身邊多陪我一會兒(我想這可能是我太孤獨了吧)。
我有非常嚴重的自殘傾向,但是她把我這毛病改了回來。我自殘是因為只有讓我疼,我才知道我活著我是真實的存在在這裡。但是她發現我有這種傾向以後,她隻說了一句我陪你。之後我不管在什麽時候手臂上劃了她就會發現,然後在自己手臂上畫一個更深的傷口。我特別心疼她,所以之後我也不敢在自己手臂上劃傷口了。
想到這裡我不禁有些自嘲,喝了一口酒。我覺得在我身邊他是不會幸福的,雖然全國倡導自由婚姻,但是在這裡她父母不喜歡他與外民族結婚。更何況是我這種情況呢,我連自己的未來都看不清,我怎麽才能會給她一個更好的生活?
我想了想,回學校就給她說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