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對決,勝負皆在一念之間,若是路易斯的劍往下偏些,拉瑪的劍往上斜點,那還站著的就是拉瑪,人頭滾滾的就是路易斯了。
拉瑪的劍術與路易斯相比,差不了多少,但總是有外部的原因影響著二人的對決,若是換個地方,換個時間點,說不定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可世上沒有如果。
鴉雀無聲。
全場陷入死寂,全都目瞪口呆的看著拉瑪的無頭屍體。其中安迪跟他的護衛最為震驚,他們很清楚拉瑪的實力,當時為了生擒拉瑪,死的人可不少。
可不曾想,拉瑪在路易斯手下,如此不堪一擊。
“哈哈哈!”
安迪回過神後,大笑起來,讓手持長槊的士兵退下,走到路易斯跟前,揮手招來侍從。
安迪從侍從的托盤上拿過紅酒和高腳杯,親自為路易斯滿上來酒:“我一眼就看出了你的不一般,什麽尼爾什麽拉瑪,在你手下都不過如此。”
路易斯接過高腳杯,裡面的紅酒像是殷紅的血液,他直接一飲而盡。
安迪注意到路易斯胸口上的傷口,還在往外溢血,於是他讓手下叫來醫師。
餐桌重新擺了上來,拉瑪的屍體也被清理走了,就連地上的血汙都被拖的一乾二淨。好似剛才什麽事都從未發生,拉瑪也沒有存在過。
路易斯對安迪的轉變感到詫異,縱使自己的劍術讓後者大吃一驚,也不該突然變得這麽和善。
醫師很快就來了,肩上挎著藥箱。
路易斯褪下上衣,讓醫師幫自己清理、縫合好傷口,最後倒上藥粉,期間他都未哼一聲。
在醫師處理好傷口後,路易斯又把上衣重新穿好。
醫師在低頭跟安迪打過招呼,就匆匆退下。
路易斯隨著安迪在餐桌旁的木椅上坐下,立即有侍從拿來乾淨的高腳杯,為二人滿上。
其他富商想過來,卻被護衛攔下,安托萬也只能在外面乾瞪眼,最後無奈的去找其他傭兵團的團長喝酒。
安迪拍了拍手,一位侍從端著銀盤過來,上面有十枚金燦燦的金幣。
侍從將托盤輕放在桌上,接著彎著腰退下。
“這些都是你的。”安迪伸手虛放在托盤上空。
路易斯也沒客氣,點了點頭,將這些金幣全部一掃而空,收入囊中。
安迪指著桌上的菜肴說:“這些酒菜,你平常做雇傭兵應該不常吃,別客氣,隨便吃喝。”
路易斯就這般,一邊吃喝著,一邊隨意的跟安迪攀談起來。
酒過三巡。
安迪臉有些紅,他笑道:“十枚金幣對你來說,可能是筆巨款,但在我看來,不過是指甲縫擠出來的一點泥罷了,我每日維護軍隊的費用,我每日花天酒地所揮灑出去的錢幣,都可以讓這十枚金幣輕易見底。”
路易斯一言不發,他在揣摩安迪說這番話的意圖。
安迪接著說:“想不想乾票大的,只要一次,就能保你衣食無憂,只要你去,十枚金幣什麽的,今後在你眼裡不過九牛一毛。”
“什麽?”路易斯問。
“這裡人多眼雜,今晚你留在這裡,明天一早,你就跟我走。”
路易斯暗暗冷笑,現在安迪對自己和藹可親,要是他不答應,怕是會當場翻臉,他看著安迪滿臉笑容的臉,隻覺得惡心。
路易斯伸手進懷裡,裝作撓癢,實則將手按在了槍柄上,想了想,還是把手拿了出來。
安迪臉上掛著笑容,卻不知道自己曾在鬼門關走了一遭。
時至深夜。
大多人都喝的微醺,有位別家傭兵團的團長,在安托萬猛烈的攻勢下,跑到大廳外哇哇的吐。
安托萬跟其他人紛紛嘲笑,說跑出去吐的那人還不如娘們,出去喝酒只能跟狗坐一桌。
這時,侍從們走到眾多賓客旁,低聲說道,安迪大人要休息了。
待所以賓客都走後,安迪也未跟路易斯說明日一早要去做什麽,只是讓他早些休息。
安迪也走後,大廳內的燭台被侍從一盞盞的吹滅,在四周徹底黑暗前,路易斯看到餐桌上都是殘羹剩飯。
他想,這些殘羹剩飯應該會被侍從們低價賣給城裡的酒館、餐館。
路易斯走出大廳,冷風嗚嗚叫著,就像是鬼哭狼嚎,寒意令他的酒意散了不少,他原本頭昏昏沉沉的,現在倒是好上許多。
“路易斯大人。”
路易斯扭頭看去,一位面容清秀的侍女在一旁輕聲喚著自己。
侍女笑道:“我帶大人去你的房間。”
路易斯點了點頭,讓侍女帶路。
二人一前一後的走著,最終在一間臥室前停下。
門開著,路易斯直接進屋,他四下看去,雖說光線昏暗,但還能勉強看清床鋪的輪廓。
路易斯正想讓侍女點燃屋內的蠟燭,就聽到身後有褪去衣物的嗖嗖聲。
路易斯回頭看去,在月光下,面容清秀的侍女此時渾身赤裸,衣物圍在她的腳邊,月光灑在她身上,就像是披上了一層薄紗。
路易斯抓住侍女的手腕,將其拽入屋內,後者還未回過神來,就被原本在地上的衣物蓋在臉上。
侍女拿下衣物看去,只見安迪大人特地吩咐要好好照顧的路易斯,正冷著臉看著自己。
路易斯說:“你跟安迪講清楚,我不好這口,讓他放心,我明天一定會去。”
說完,他便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屋外。
路易斯來到花圃邊砌著的圍磚上坐下,此時他的酒已經徹底醒了。
沒過多久,路易斯看到一雙小巧的鞋子來到自己面前,他抬頭看去,侍女站在他的跟前,表情複雜。
侍女輕聲道:“路易斯大人,我會跟安迪老爺說的。”
侍女走後,路易斯雙手撐著膝蓋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塵土,朝臥室走去。
路易斯進入臥室,屋內還殘留著些香氣,他反手把門關上,他頓時陷入黑暗中,伸手不見五指。
他也沒想著點蠟燭,摸到床邊坐下,彎腰脫下鞋子,躺上床。
不得不說,床很舒服,被子也很軟,比路易斯之前住過的任何一個地方都好。